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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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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59 公司简称:东珠生态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18,6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47,796,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生态湿地、市政绿化、地产景观、公园广场等场景的设计、施工和养护业务,是一家综合性生态环境建设与修复服务商,拥有集苗木种植、生态景观设计、生态修复与景观工程建设、景观养护为一体的全产业链集成运营能力。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于以“水治理”为内核的生态湿地建设领域,从规划--设计一采购一建设-养护等环节系统地为客户提供生态环境建设和修复工程全产业链解决方案。同时,公司坚持业务优化和升级战略,在生态修复其他细分领域寻求突破。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深入布局国家储备林和沙漠公园项目,力图逐步实现生态修复大行业的全面覆盖、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品牌效应。目前,公司青海省德令哈市蓄集乡陶斯图村草原恢复治理工程、漯河市郾城区国储林项目均在建设推进中,公司与镇平县人民政府签署总投资为40亿的《镇平县国储林、生态景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公司在国储林、沙漠公园领域的布局与拓展进一步深入。

此外,2018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部署推进基建补短板,并出台一系列鼓励措施,公司顺应国家政策导向,在市政建设、市政绿化方面积极开展相关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承接了汝南县 G328 国道城区段提升项目、邓州市穰邓大道等道路两侧绿化项目等市政类项目,累计合同金额逾12亿元。2019年至今,公司及公司所属联合体中标了河池市宜州区环城道路及景观提升建设工程(EPC)、S229辉县至新乡大召营段(辉县段)、S306薄壁西出口、S230及S311土楼至薄壁段等十条道路新建、改建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滨江二路西段-河庄大道)及地下综合管廊、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青六路东-苏绍高速)及地下综合管廊EPC项目等市政类项目,累计金额逾50亿元。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改变。

1、PPP模式

公司通过招投标承揽业务,作为社会资本方和政府合作设立项目公司(SPV),通过项目公司对PPP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同时公司作为供应商负责资质范围内的项目施工;可行性缺口补贴在运营期内按年支付,工程施工结算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进度结算和支付;运营期结束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方。

2、EPC模式

公司利用本身的生态景观全产业链及所具有的工程承包资质等优势,对工程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等全建设阶段的承揽承建,发挥设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并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脱节的矛盾,从而进一步提升工程施工质量及客户满意度,增厚公司单项目利润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已成功签约漯河市郾城区2018年重点区域造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柳南区太阳河流域治理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等项目。2019年至今,公司顺利中标渭南市临渭区创新创业基地体育公园项目设计及景观工程(EPC)总承包、雄安新区2019年植树造林项目(春季)设计施工总承包第四标段、河池市宜州区环城道路及景观提升建设工程(EPC)、S229辉县至新乡大召营段(辉县段)、S306薄壁西出口、S230及S311土楼至薄壁段等十条道路新建、改建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滨江二路西段-河庄大道)及地下综合管廊、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青六路东-苏绍高速)及地下综合管廊EPC项目,EPC项目所占比重明显增加。

(三)行业情况及行业地位

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高度不断提升。十九大报告将“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建设美丽中国”列为要准确贯彻落实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列入高质量发展8项重点工作之一。报告期内,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对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部署安排。相关政策的持续出台及落地,表明了国家解决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的坚定信念,也为公司带来了快速成长的外在动力和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而“到2035年,我国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目标,预示着国家未来将在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治理等领域加大投入,生态环保业投资将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

东珠生态于2017年9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具备较强的大型综合类项目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和跨区域经营能力。报告期内,公司获得“2017年度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50强”等奖项。报告期内,公司成功承办“长三角地区湿地保护论坛暨中国湿地保护协会第四次常务理事会”,显著体现出公司在生态湿地修复领域的先发优势。公司将借助绿色环保行业规模和发展空间迅速扩大的历史机遇,大力开拓市场,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3,794,089.4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1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5,806,560.64元,与上年同期增长34.18%。总体而言,2018年公司业绩增加30.17%,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改变。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19-026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8日以书面形式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9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席惠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陆新尧、吴英姿、成荣光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所作《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18年度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业绩达到预期目标,公司2019年工作计划切实可行。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各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控管理机制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了保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318,6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7,796,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2018年度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现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公司拥有苗木种植、生态景观设计、生态修复与景观工程建设、景观养护完整的生态景观产业链,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主要业务所处行业为“建筑业”项下的“土木工程建筑业”(E48)。同时,公司目前所承接的项目主要以景观修复工程、市政道路及配套景观建设工程为主。

公司承做的工程项目通常可以分为工程投标、工程施工和质量养护三个阶段,公司在前述相关阶段均需垫付一定的资金:1、在工程投标阶段,根据行业惯例,公司需于投标时向业主单位交付投标保证金,同时在中标后需向业主提供履约保证金,形成资金占用;2、在工程施工阶段,公司需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工程施工成本,同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需完成工程审计才能与业主单位进行工程款的最终结算,因此会通常会有较大的工程进度款和完工但未审计决算的应收账款待收取,从而形成对流动资金的较大占用;3、由于公司的工程项目一般投资规模大、工程质量要求较高,因此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一般还包含施工合同价款 5%左右的质量保证金,业主单位要在工程安全运行 1-2 年后才予以支付,而此也会造成对公司流动资金的占用。此外,公司近年来开展的PPP项目以及包含提供融资方案的EPC工程项目均对公司的营运资金的充裕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综上所述,公司所处行业对营运资金需求较大,具有资金驱动型、密集型的行业特点。

(2)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

公司 2016 年至 2018 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97,959.68万元、122,437.66万元,159,379.41万元,年复合增长率达28%,公司主营业务势头良好。

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新中标项目21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03,173.65万元;累计新签订项目合同25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57,759.65万元。2019年至今,公司及公司所属联合体中标了河池市宜州区环城道路及景观提升建设工程(EPC)、S229辉县至新乡大召营段(辉县段)、S306薄壁西出口、S230及S311土楼至薄壁段等十条道路新建、改建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滨江二路西段-河庄大道)及地下综合管廊、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青六路东-苏绍高速)及地下综合管廊EPC项目等项目,累计金额逾70亿元。

综上,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展,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不断上升。因此,为确保2019年度公司业绩继续增长,公司需要通过多种方式筹措项目资金。

(3)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景观修复工程、市政道路及配套景观建设工程建设以及PPP、F+EPC业务营运,从而使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并进一步保持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预期收益良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融资额度计划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的计划授信额度将不超过2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额度将不超过10亿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各金融机构商讨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签署有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融资额度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相关合同的签署,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条款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方根据市场情况及变化协商确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席惠明、席晨超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席惠明、席晨超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审计委员会所作《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2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结合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监事2019年度薪酬采取以下方案执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结合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采取以下方案执行: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章建良、童少波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并将剩余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将调整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注销股票期权247.52万份。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09.88万份(含预留权益138.6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席惠明、席晨超、马晓红、童少波、章建良回避表决。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3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19-027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8日以书面形式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各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控管理机制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了保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2019年度融资额度计划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的计划授信额度将不超过2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额度将不超过10亿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各金融机构商讨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签署有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融资额度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对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相关合同的签署,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条款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方根据市场情况及变化协商确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2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并将剩余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注销股票期权247.52万份。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09.88万份(含预留权益138.6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19-028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18,6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47,796,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2018年度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5,806,560.64 元,2018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26,608,373.85 元,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2,660,837.38 元后,当年实现可分配的利润为 293,947,536.47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891,313,592.64 元,母公司2018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71,461,129.11元(备注:已扣除以前年度分红款113,800,000元)。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资金状况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等因素,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现提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总股本318,6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7,796,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公司2018年度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现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公司拥有苗木种植、生态景观设计、生态修复与景观工程建设、景观养护完整的生态景观产业链,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主要业务所处行业为“建筑业”项下的“土木工程建筑业”(E48)。同时,公司目前所承接的项目主要以景观修复工程、市政道路及配套景观建设工程为主。

公司承做的工程项目通常可以分为工程投标、工程施工和质量养护三个阶段,公司在前述相关阶段均需垫付一定的资金:1、在工程投标阶段,根据行业惯例,公司需于投标时向业主单位交付投标保证金,同时在中标后需向业主提供履约保证金,形成资金占用;2、在工程施工阶段,公司需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工程施工成本,同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需完成工程审计才能与业主单位进行工程款的最终结算,因此会通常会有较大的工程进度款和完工但未审计决算的应收账款待收取,从而形成对流动资金的较大占用;3、由于公司的工程项目一般投资规模大、工程质量要求较高,因此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一般还包含施工合同价款 5%左右的质量保证金,业主单位要在工程安全运行 1-2 年后才予以支付,而此也会造成对公司流动资金的占用。此外,公司近年来开展的PPP项目以及包含提供融资方案的EPC工程项目均对公司的营运资金的充裕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综上所述,公司所处行业对营运资金需求较大,具有资金驱动型、密集型的行业特点。

(二)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

公司 2016 年至 2018 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97,959.68万元、122,437.66万元,159,379.41万元,年复合增长率达28%,公司主营业务势头良好。

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新中标项目21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03,173.65万元;累计新签订项目合同25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57,759.65万元。2019年至今,公司及公司所属联合体中标了河池市宜州区环城道路及景观提升建设工程(EPC)、S229辉县至新乡大召营段(辉县段)、S306薄壁西出口、S230及S311土楼至薄壁段等十条道路新建、改建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滨江二路西段-河庄大道)及地下综合管廊、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青六路东-苏绍高速)及地下综合管廊EPC项目等项目,累计金额逾70亿元。

综上,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展,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不断上升。因此,为确保2019年度公司业绩继续增长,公司需要通过多种方式筹措项目资金。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景观修复工程、市政道路及配套景观建设工程建设以及PPP、F+EPC业务营运,从而使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并进一步保持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预期收益良好。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方案,并请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19-029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减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章建良先生、副总经理朱正中先生发来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章建良先生、朱正中先生拟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章建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0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750,000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9月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股份52,600股。朱正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其所持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9月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章建良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减持期间自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11月12日),采用

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5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47%。

朱正中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减持期间自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11月12日),采用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1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66%。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调整,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期间将停止减持股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章建良先生、朱正中先生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上述股东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解禁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19-030

东珠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珠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且在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表现了良好的职业精神,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商议确定2019年度审计报酬等具体事宜。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审计机构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2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认为:

公司拟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19-031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珠生态”)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11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东珠生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69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4,442,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发行登记费、信息查询专项服务费、审计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97,429,084.9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7,012,915.10元。

上述资金募集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1943号验资报告。

二、关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终止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原因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实施规模的公告》,东珠生态经调整后的募投项目为:补充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 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区域营销及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2018年12月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项目的投入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二)终止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公司目前承接的项目主要以市政工程及相配套的景观绿化为主,主要使用一般性苗木较多、珍稀苗木较少。并且在经营逐渐扩大的过程中,公司目前项目遍布全国各地,包括浙江、河南、广西、河北、陕西等省市各地,公司发现苗木在运输过程中易有损耗,在当地就近采购更有利于公司节省成本。

同时,公司近期承接了大量项目,如今年4月中标的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滨江二路西段-河庄大道)及地下综合管廊、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青六路东-苏绍高速)及地下综合管廊EPC项目,中标价约41亿元,今年2月预中标中华大道(京港澳高速往东-驿城区界)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预估投资总价16亿元。大量的项目承做和运营需要公司大量流动资金的支持,以保证项目顺利的开展。

综上,公司拟终止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并将尚未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后的资金使用安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并将剩余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终止该募投项目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长期未使用完毕,给公司造成一定的财务成本,按照一年期商业银行贷款年利率测算(4.35%),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每年可以节约财务费用245万元。

四、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最近12个月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公司承诺在募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东珠生态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当前实际情况进行的审慎调整,有助于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东珠生态本次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实施规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19-032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

报表格式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对公司财务、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概述

为解决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相关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2019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要求而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政策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的调整。

(下转9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