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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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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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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有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一)、《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六)、《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七)、《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信贷方案》

(八)、《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九)、《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十)、《关于2019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一般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沈玉平先生、余劲松先生和张福利先生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8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现场登记地点: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9年5月8日下午16:30前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369(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5)会议联系人:袁少岚、黄炜;

会议联系电话:0575-82738093;

传真:0575-82737556;

联系电子邮箱:ysl@zxchemgroup.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必须出示原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 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相关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2、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3、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915”,投票简称为“中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9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入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及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3、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19-025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04月17日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或电话方式于2019年04月02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伟樑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018年,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对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 36,156,669.44元,母公司净利润35,336,935.06元,母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533,693.5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55,783,298.13元,截止2018年未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0,786,539.68元。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工》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2,000,000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年度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充分考虑公司在2019年度的经营计划和目标,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信贷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继续授权2019年内决定总额不超过 6亿元的贷款额度;超出上述额度的贷款,按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权限范围内审定。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等相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已建立建全并有效运行,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则的情形发生。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银河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通过自查,公司不存在违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事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自查表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19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了《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19-034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42号文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2,800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43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40,000.00元。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汇入贵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港区支行19517001040001558的人民币账户158,341,886.80元,合计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58,341,886.80元(已扣除承销费21,698,113.20元,前期已预付943,396.23元,合计承销费22,641,509.43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2,811,125.68元(包括:审计及验资费5,330,188.68元、律师费2,358,490.57元、信息披露费4,801,886.78元、发行登记及上市初费等费用320,559.65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4,587,364.89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000.00元,溢价人民币116,587,364.89元计入资本公积。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31号验资报告。

(二)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签订监管协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如下: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14.8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投项目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公司于2017 年12 月23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及材料采购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年度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17 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2018年度,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2018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234.37万元。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拟尽快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现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17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