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04月1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人保鑫利债券A净值表现
■
人保鑫利债券C净值表现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8月9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2、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旗下所有公募基金投资组合,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公募基金投资组合,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宏观经济虽然仍处于下行阶段,但是随着货币政策持续放松,稳经济政策继续出台,经济数据逐渐出现企稳信号,且中美贸易谈判进入缓和阶段,市场风险偏好明显提升。
对于债券市场,宽信用政策驱动了市场风险偏好提升,部分宏观数据显示需求出现一定程度改善,债券市场在一月份上涨之后出现调整。权益市场则在政策面友好、外资加速流入、估值优势明显、投资者风险偏好提升等多重因素的推动下出现快速拉升。
报告期内,基金经理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更看好权益资产的投资机会,对于债券资产,主要以信用债为主,可转债方面以股性相对较强的品种为主。权益资产主要是选择景气度向上的行业,投资龙头个股,同时积极把握主题性投资机会,为基金获得了较好的增强收益。
展望二季度,我们认为尽管宏观数据仍存在分化,但经济触底企稳的趋势将逐渐显现,债券牛市已近尾声,权益市场投资机会更为明朗。基金将适度缩短久期,以中短期信用债投资为主,同时积极参与可转债和股票资产的投资。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人保鑫利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为1.0691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1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64%;截至报告期末人保鑫利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为1.0659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0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6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报告期内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稿。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9.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20-7999
基金管理人网址:fund.piccamc.com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19日
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