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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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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一、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未出席董事情况

(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8年度,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633,06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0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1,653,300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6,036,447,866.36元转入下一年度。2018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一2017)和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制造业门类下的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大类,属于稀土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小类。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中国乃至全球最大的轻稀土产品供应商,是我国稀土行业六大稀土集团之一。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稀土原料产品、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及部分稀土终端应用产品,其中,稀土原料产品包括稀土盐类、稀土氧化物及稀土金属,是下游稀土功能材料及新材料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主要生产原料;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包括稀土磁性材料、抛光材料、贮氢材料、发光材料、催化材料,主要用于生产制造所属产业领域内的应用产品,如磁体、抛光粉(液)、镍氢电池、荧光粉、催化剂等;稀土终端应用产品包括镍氢动力电池、稀土永磁磁共振仪、LED灯珠、稀土永磁电机。公司产品主要以国内市场销售为主,部分产品出口。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

公司依靠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所掌控的白云鄂博稀土资源优势,采购其控股子公司包钢股份生产的稀土精矿,在国家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的指导下,委托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将稀土精矿加工为混合碳酸稀土,再由公司直属、控股、参股公司将混合碳酸稀土分离为单一或混合稀土盐类、稀土氧化物及稀土金属产品。公司统一收购、统一销售以上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同时发挥下属国贸公司作用开展以稀土贸易为主、非稀土贸易为辅的多元贸易业务。以上构成公司产业链上游稀土原料产业。

为提高稀土产品附加值,促进稀土元素平衡利用,推动稀土产业向下游高端高附加值领域延伸发展,公司发挥稀土资源优势,通过独资设立、合资组建、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方式打造并发展稀土功能材料产业,现已形成磁性材料、抛光材料、贮氢材料、发光材料和催化材料五大稀土功能材料产业板块。各板块企业根据公司战略规划,通过采购加工稀土原料类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各自产业领域内的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同时,公司结合资源特点及产业布局,有选择地发展稀土终端应用产品,现已形成贮氢材料-镍氢动力电池、磁性材料-稀土永磁磁共振仪及稀土永磁电机、发光材料-LED灯珠制造企业的稀土终端应用布局。

公司以下属稀土研究院为核心,发挥科研优势为产业链运营提供技术支撑,不断提升产业链技术水平与研发能力,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公司通过在原料保障、生产衔接、营销运作、科研支撑、管理协同、资本运营、文化融合、体制机制创新等环节统筹规划、改革创新、协同运营、综合施策,增强产业上下游一体化发展的协同性和增值创效能力,产业融合发展带动产线优化、工艺革新、品质提升,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较前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3.行业情况

稀土是不可再生的重要战略资源,是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实施新时代制造强国战略的关键性基础材料。随着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不断深化,稀土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应用价值持续提升。依托稀土资源储量优势,在国家大力引导和推动及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稀土行业在资源保护利用、产业提档升级、应用产业发展、创新能力提升、行业秩序整顿和优化治理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步,行业沿着高质量轨道稳步发展。

2018年,国家聚焦稀土行业主要矛盾,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规范市场秩序,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上下游协同发展,行业总体运行平稳、稳中有进,发展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升。行业监管部门推进稀土行业秩序整顿,加强稀有金属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协调配合,联合对重点稀土产区开展督查,建立稀土矿山、冶炼分离企业定期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不断完善生产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机制,适应市场需求,增加生产计划指标,建立稀土指标分配评价体系,将新增指标向转化率高的稀土集团倾斜。营造公平的制度环境,制发《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放开冶炼分离外商投资限制,加大对外开放力度,适度放开对稀土开采项目的限制,支持稀土集团对枯竭矿山进行资源接续。着力扩大稀土应用领域,推动建立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用稀土永磁材料上下游合作机制,加强上下游产业的协同;筹建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稀土行业中心,提升产业发展支撑能力。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分析,促进行业平稳运行。为促进稀土产业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及包头市出台加快稀土产业转型升级相关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稀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稀土产业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高水平发展。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期及第二期)有关利息支付的约定,2018年3月20日,公司向债权登记日(2018年3月19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17北方01”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17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19日期间的利息共计10,000万元;2018年9月19日,公司向债权登记日(2018年9月18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17北方02”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17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18日期间的利息共计8,192万元。

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债券(第一期及第二期)进行了跟踪评级。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8年6月19日出具了《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8】976号)。根据评级报告,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上调至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将“17北方01”“17北方02”债项信用等级由AA+上调至AAA。

4.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全球经济持续复苏,主要经济体走势不一;国内经济稳中有进,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稀土行业在国家整顿治理政策作用下,市场秩序持续规范,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发展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升,行业整体运行平稳。受市场多元供给增加、刚性需求不足以及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主要稀土产品价格全年整体稳中趋弱、低位运行。

公司遵循“十三五”发展规划,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发展环境,围绕全年生产经营目标,大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生产管理协同推进,营销贸易双管齐下,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转型升级力度加大,科研支撑不断增强,公司发展质量效益双提升。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55亿元,同比增长36.76%,创历史新高;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4亿元,同比增长45.46%。成绩来之不易,业绩稳居行业前列。

1.加强生产全过程管理,生产运营效率持续提升

公司加强生产过程的协调配合与深度管理,健全完善有序衔接、快速联动的产业链上下游生产组织系统,优化改进工艺,合理配置资源,推动智能生产制造。上游冶炼分离产业按照国家生产总量控制计划统筹分配资源,充分释放产能;下游功能材料及终端应用产业坚持“以销定产、以效定产”,生产平稳有序。组产中,公司注重安全生产,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系,推进标准化建设,通过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实现安全创效,全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注重环保治理,巩固提升清洁生产体系,优化环保项目运行,实现环保创效;注重质量监管,加强质量标准化管理,完善产品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产品质量稳步提升,实现质量创效;深化降本增效,通过将降本增效和对标升级制度化,优化提升冶炼分离及功能材料企业经济技术指标。

2.多措并举创新营销模式,实现增收创效新突破

公司根据市场形势,发挥资源优势,拓宽经营思路,拓展营销渠道,营收规模创历史新高。加强稀土主业营销,制定组合营销策略,发挥轻稀土联盟作用应对市场风险。冶炼分离、功能材料及下游应用产品加大促销力度,全力争取订单,扩大产销规模,持续提升产品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质量;冶炼分离产品全年实现营收51.2亿元,出口创汇4290万美元,出口创汇同比增长97.7%;功能材料及下游应用产品全年实现营收34.3亿元。着眼国内外稀土资源,拓展资源补充渠道,多渠道采购镨钕产品,提升镨钕产品市场调控力和定价话语权,为公司做大市场、提高营收提供保障。积极开展稀土及非稀土产品多元现货、期货贸易,拓宽贸易品种和范围,全年稀土类贸易实现收入18.76亿元,有色金属贸易实现收入16.2亿元,大宗原燃料及辅材贸易实现收入7.17亿元。营销与贸易双轮驱动助力公司实现增收创效新突破。

3.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创新,发展活力动力明显增强

公司以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逐步破除发展桎梏,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激发企业活力动力,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提升公司运营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实施分子公司治亏创效,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打破惯例在部分分子公司试点公开选聘负责人组建经营团队运营模式,赋予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增强试点单位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活力。调整机构理顺职能,撤销物资供应分公司,新设市场营销部,承接国贸公司及原物资供应分公司部分职能。成立检修服务分公司,整合发挥人力资源价值增收创效;合并贮氢电池公司,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推行产品事业部制,促进同类企业经营对标、细分市场,营造良性竞争氛围。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公司发展活力动力明显增强。

4.调结构促转型延伸产业链,资本运作项目取得新进展

公司以建设投资、合资合作双擎驱动,调结构、促转型、加快延伸产业链。全面完成对甘肃稀土的整合重组,产业集中度、全产业链竞争力及产业规模进一步增强。成立稀土永磁电机事业部筹备组,统筹推进稀土永磁高效电机制造基地、稀土金属及合金项目、稀土PVC热稳定剂项目、稀土基SCR柴油机尾气净化项目、废料回收及有色项目;其中,合资成立江苏新稀捷公司委托生产永磁电机,首次涉足永磁电机制造领域;合资成立北方稀土华凯高科技河北有限公司,使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生产车用稀土基SCR催化剂,填补了市场空白。稀土医疗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推进,组建稀宝通用医疗公司,研发生产超导磁共振系统等医疗器械;合资组建稀宝迈普锡公司,打造健康影像云平台;部分企业已入驻基地。稀土生产“三废”综合治理技术改造工程基本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华美公司转型改造及萃取恢复工程具备试生产条件,年产5万立方米稀土基脱硝催化剂项目竣工投产。

5.加强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科研支撑产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公司巩固以稀土研究院为核心的“产、学、研、用”四位一体科研体系,健全完善科研创新体制机制,围绕上下游产业发展实际,集中力量突破关键技术,加快新材料、新产品研发,推动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转化,为产业链延伸提供科研支撑。公司以突出市场性、实用性为基础,以创效、创奖、专利或成果转化为重点,全年开展科研课题97项,对外申报项目38项,其中,烧结钕铁硼辐射磁环批量化制备技术、柴油车用稀土基SCR催化剂、新型稀土储氢材料的研发及应用、稀土铁合金应用取得突破;获得各类科技奖励15项,获专利授权53项,包括发明专利20项。其中,“白云鄂博中重稀土元素分布及生产流程迁移规律研究”获中国稀土科学技术一等奖;“稀土钢用稀土铁合金的研制”等8个项目获中国稀土科学技术二等奖;“含镧、铈稀土PVC热稳定剂研发项目”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公司4个项目获得自治区转型升级试点项目资金支持。推动以所属稀土研究院为主体的科研体制机制变革,制定股权和分红激励办法,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加快做实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完善科研管理体系、整合测试评价资源,有力推动科研出成果、创效益。科研支撑产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6.深入实施管理改革,管理短板加速补齐

公司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深化管理改革与创新,强化基础管理,完善制度建设,注重执行落实,形成了一套适合公司集团化运营模式的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和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北方稀土完善董事会建设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方案(试行)》,推进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确保分子公司高效合规运行;完成董监高及领导班子增持公司股份管理;梳理完善现行制度体系,修订内控制度,完成“四体系”换版及认证;构建卓越绩效管理体系,申报“全国质量奖”;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持续发挥绩效考核激励作用;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协同管理平台上线运行;加强财务管控,降低融资贷款成本,大力开展清欠工作;压缩企业层级、非生产性经营资产清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定期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厂情通报会;成立外派高管工作组,开展集中巡查,提升分子公司运营质量。公司集团化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管理短板加速补齐。

(二)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号文进行调整。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修改财务报表格式对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五)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0家。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4家,其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投资设立子公司内蒙古稀宝通用医疗系统有限公司、江苏新稀捷科技有限公司、北方稀土华凯高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董事长:赵殿清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编号:(临)2019—015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8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在此基础上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及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概况

2018年,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829.89万元,其中坏账准备1,224.5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8,618.92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986.41万元。

二、各项资产具体计提情况

(一)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及应收款项余额和账龄的变化,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计提坏账准备1,224.56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848.62万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553.85万元,转回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70.21万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经测试,公司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618.92万元,主要是部分子公司库存原料及产成品产生减值。

(三)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测试及评估,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986.41万元,主要是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因设备落后及利用率低等原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628.91 万元。

三、对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8年合并利润总额14,829.89万元。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一)北方稀土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北方稀土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编号:(临)2019—014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修改《章程》的原因

一是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相关要求。为促进上市公司科学制定公司章程,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期,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3 号)(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三方面内容进行了修订:一是明确存在特殊股权结构上市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公司不涉及);二是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对《章程指引》有关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设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情形,明确收购方式、决策程序和股份处理要求等;三是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结合上市公司治理实践情况,对有关股东大会召开方式、解除董事职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高管人员任职要求作出修改。据此,公司需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二是细化完善董事会授权及相关治理主体权责。根据《北方稀土规范董事会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方案(试行)》以及公司董事会、经理层运行情况,公司拟细化完善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进一步明确董事会与经理层的权责边界,提高决策效率,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三是健全完善党建内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党建运行情况,公司拟进一步健全完善《章程》中有关内容。

四是修改公司工商登记管理机构信息。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调整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职责并入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且公司的工商登记管理机构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划归至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辖,为此,为使公司《章程》所载信息符合实际情况,公司拟修改相关条款。

二、公司本次修改《章程》的具体内容

除以上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改《章程》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全文披露。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编号:(临)2019—012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安徽包钢稀土永磁合金制造有限公司、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述17家公司均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预计金额:不超过34.69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连带担保,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9.69亿元,为“担保资金储备池”预留5亿元额度供公司2019年新增合资合作项目使用。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反担保协议将在担保事项发生时签订)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促进其发展,2019年,公司拟为17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4.69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连带担保,全部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6%,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融资用于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即为子公司当年需要担保的融资额度,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包含子公司以其信用、资产抵质押等方式进行的融资,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抵押、信用等。

公司为17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9.69亿元,为“担保资金储备池”预留5亿元额度供公司2019年新增合资合作项目使用。17家被担保子公司中其他股东无法提供反担保的有三家,分别是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三家子公司资金需求及发展需要,公司将继续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被担保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尽可能压缩担保额度,严格执行贷款审批流程,完善贷款反担保措施,降低担保风险。

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公司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东壕口村

法定代表人:齐广和

经营范围:稀土产品及其应用产品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氯化铵产品的回收与销售。

2018年度财务数据

(二)安徽包钢稀土永磁合金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万山镇军二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赵殿清

经营范围:钕铁硼速凝薄带合金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进出口业务。

2018年度财务数据

(三)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益祥北街3号

法定代表人:赵殿清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钕铁硼永磁材料、储氢材料、稀土材料及其合成材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汽车。

2018年度财务数据

(四)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靖江市经济开发区城南园区城西大道永益路

法定代表人:李金玲

经营范围: 稀土深加工产品、三基色荧光粉、发光材料、集成电路、光电子器件研发、开发、制造、销售;金属及金属矿销售;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018年度财务数据

(五)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四会市大沙镇富溪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李冰

经营范围: 储氢合金粉、超薄铜箔加工、销售;金属材料、合金材料、电子材料、通讯器材(非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销售及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018年度财务数据

(六)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32号

法定代表人:梁行方

经营范围:磁性材料产品及中间合金的生产、加工、研发、销售;磁性材料相关设备、磁性材料应用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磁性材料相关产业的投资;磁性材料应用与机械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以及与磁性材料生产和制造相关的进出口服务;稀土产品、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购销。

2018年度财务数据

(七)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工业园区中联乌拉山水泥以东,纬三路以南,经九路以西,腾亿以北。

法定代表人:张日辉

经营范围: 稀土产品生产,稀土产品技术咨询服务;本企业自产的稀土产品出口(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除外)、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进口(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除外);分子筛、催化剂的生产与销售。

2018年度财务数据

(八)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慈溪宗汉街道新兴产业集群区新兴一路8号

法定代表人:赵殿清

经营范围: 合金新材料、完全降解高分子材料研究、开发;钕铁硼速凝甩带的研发及技术咨询服务;金属制品、真空速凝甩片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核技术除外。

2018年度财务数据

(九)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星村路

法定代表人:李金玲

经营范围: 稀土分组、分离产品、稀土金属生产销售,钕铁硼废料加工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的化学品)生产销售。

2018年度财务数据

(十)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临淄区南王镇开发区中心路

法定代表人:张日辉

经营范围: 硝酸镧、硝酸铈、硝酸钕、硝酸镨、硝酸铈铵、氨水(含氨>10%)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稀土富集物及化合物、混合稀土合金产品、稀土抛光粉生产、销售,塑料薄膜加工、销售;二乙烯苯、冶金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机器及塑料设备、仪器仪表、五金配件销售;稀土生产技术咨询服务;稀土技术信息服务;机械及塑料设备维修;房屋及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

2018年度财务数据

(十一)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哈业脑包镇新光三村

法定代表人:张日辉

经营范围: 稀土材料的加工及销售;进出口贸易(凭许可证经营);化肥的销售。

2018年度财务数据

(十二)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路83号5楼

法定代表人:李金玲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各种稀土氧化物、化合物、稀土金属、合金等稀土产品的采购、仓储、销售;冶金、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有色金属及合金产品的采购、销售;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及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采购、销售;稀土行业生产中各类回收产品的采购与销售;稀土精矿、黑色金属矿、钢材、原煤、精煤、粉煤、块煤、焦炭的采购和销售;房屋及机械设备租赁;稀土信息咨询服务;进出口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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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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