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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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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公告

2019-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5版)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路83号稀土高科403号

法定代表人:李金玲

经营范围: 3-28:医用磁共振设备(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6.1)。销售:III类:注射穿刺器械;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手术及急救装置;低温治疗仪器;诊断图像处理软件;介入器材;II类:无创意用传感器,无创监护仪器;便携式超声诊断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X射线透视、摄影附加装置;软件。一般经营项目:对外进出口贸易、从事上述产品的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及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销售;汽车的销售;电磁屏蔽系统及其配套设备的制造、加工、安装、销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

2018年度财务数据

(十四)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路83号10楼1005房间

法定代表人:李金玲

经营范围: 脱硝催化剂研发、生产、销售;环保技术开发、咨询及相关服务;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及维护;稀土产品研发及技术转让;稀土产品(不含稀土原材料)的销售;汽车尾气催化剂及其器件研发及技术转让;汽车尾气检测装置销售。

2018年度财务数据

(十五)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张家营子西北方稀土冶炼厂院内

法定代表人:张日辉

经营范围: 生产和销售高附加值的稀土产品及进出口业务

2018年度财务数据

(十六)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张日辉

经营范围: 稀土生产、加工、销售。

2018年度财务数据

(十七)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稀土新村

法定代表人:薛怀义

经营范围: 稀土产品及相关应用产品的生产、经营;化工产品(国家限制品种除外)、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仪器仪表的批发零售;技术咨询,检测分析;机械加工及设备安装、维修;国家允许的产品技术进出口贸易“三来一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一类机动车维修;氢氧化钠、液氯、盐酸、氢气、次氯酸钠的生产、经营;节能灯、LED灯具的生产和销售,节能灯配件、电子元器件的销售;住宿,餐饮服务;发电、动力供应。

2018年度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

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反担保情况:反担保协议将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签订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17家控股子公司以及2019年新增合资合作项目需要,为其提供担保并为“担保资金储备池”预留担保额度,可以保证17家控股子公司及新增合资合作项目资金需求,促进其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时,子公司将提供反担保或其他有效防范担保风险的措施,对子公司贷款担保事项发生时,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且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分别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相应金额的反担保。鉴于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三家子公司其他股东无法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根据三家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发展需要继续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可以保证其发展资金需求,有效降低其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根据被担保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加强调研与风险评估,尽可能压缩担保额度,严格执行贷款审批流程,完善贷款反担保措施,降低担保风险。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17家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同意为“担保资金储备池”预留担保额度供2019年新增合资合作项目使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4.9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18%。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其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担保情况;公司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北方稀土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北方稀土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17家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编号:(临)2019—01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执行和2019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股份)发生的稀土精矿、电力能源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所必需进行的交易,不存在供应中断及退货情况;与包钢股份、包钢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矿业)开展物资购销贸易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提高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及财务费用;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根据2019年度经营计划和以前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对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殿清、李金玲、杨占峰、邢立广、赵德贵、张日辉、王占成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2019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日常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说明

(一)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德刚

注册资本:455.85亿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黑色金属及其延压加工产品、冶金机械、设备及配件,焦炭及焦化副产品(化工)生产和销售、冶金的投资、黑色金属冶炼、工业用氧、工业用氮、工业氢、纯氩、压缩空气、蒸汽、城市煤气经营、钢铁产品采购、耐火材料技术转让和施工服务、废钢铁加工、采购和销售、钢铁生产技术咨询、专有管理技术(高炉无料钟炉顶布料器等)、电力设备的施工、维护和检修以及电力技术服务,铁路运输及铁路设备的安装、检修和维护,工业用水,仓储(需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进出口贸易,铁矿采选,工业厂房、设备租赁,稀土精矿生产销售、萤石矿生产销售、铌精矿生产销售、硫精矿生产销售;有色金属、铁合金、铁矿石(铁精矿)、焦煤、焦炭的贸易。

关联关系:包钢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其54.66%股权,为《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包钢股份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二)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振刚

注册资本:18485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曙光路16号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固体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及综合评价;经济技术信息服务;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矿产品、钢材、食品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制造、修理;矿产品、钢材、建材、木材、工程机械、工矿设备、稀土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耐火材料、食品的销售;旅游服务。

关联关系:包钢矿业是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包钢矿业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国龙

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路83号810室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关联关系:包钢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其60%股权,为《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包钢财务公司经营服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下属企业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稀土原料及电力能源,同时开展部分金融服务及商品物资购销贸易。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及电力供应价格按照协议价执行;商品物资购销贸易及金融服务价格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执行。以上关联交易,双方以现金或票据方式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稀土精矿及电力能源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所必需进行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供应中断及退货情况。

公司与包钢股份、包钢矿业开展物资购销贸易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提高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利益。通过签订产品购销合同能够有效控制风险,保证交易及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公司与包钢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及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北方稀土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北方稀土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方稀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编号:(临)2019—010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

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稀土精矿

供应合同》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股份)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拟自2019年1月1日起,将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下调至12600元/吨(不含税),稀土精矿2019年交易总量为20万吨。双方约定,如遇稀土市场价格变化,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2019年度,公司预计此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包钢股份自2017年起进行稀土精矿采购日常关联交易。交易执行以来,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双方根据彼时市场价格重新签订了《稀土精矿供应合同》,确定自2017年9月1日起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为14000元/吨(不含税)。

2018年,稀土行业在国家整顿治理政策措施的作用下,市场运行整体平稳,但受稀土行业环保核查、国内外稀土供应格局多元发展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稀土市场供过于求现象未能根本扭转,市场竞争加剧,主要稀土产品市场价格稳中趋弱振荡下行,低位徘徊。鉴于此,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情况,在综合考虑碳酸稀土市场价格,扣除碳酸稀土制造费用及行业平均利润,同时考虑加工收率等因素基础上,经公司与包钢股份协商,拟自2019年1月1日起,将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下调至12600元/吨(不含税),稀土精矿2019年交易总量为20万吨。双方约定,如遇稀土市场价格变化,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

公司将根据上述调整事项与包钢股份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并按照新签订的合同执行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双方确认,自2019年1月1日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期间的稀土精矿关联交易,适用本次新签订的《稀土精矿供应合同》。2019年度,公司预计此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含税)。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德刚

注册资本:455.85亿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黑色金属及其延压加工产品、冶金机械、设备及配件,焦炭及焦化副产品(化工)生产和销售、冶金的投资、黑色金属冶炼、工业用氧、工业用氮、工业氢、纯氩、压缩空气、蒸汽、城市煤气经营、钢铁产品采购、耐火材料技术转让和施工服务、废钢铁加工、采购和销售、钢铁生产技术咨询、专有管理技术(高炉无料钟炉顶布料器等)、电力设备的施工、维护和检修以及电力技术服务,铁路运输及铁路设备的安装、检修和维护,工业用水,仓储(需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进出口贸易,铁矿采选,工业厂房、设备租赁,稀土精矿生产销售、萤石矿生产销售、铌精矿生产销售、硫精矿生产销售;有色金属、铁合金、铁矿石(铁精矿)、焦煤、焦炭的贸易。

主要财务指标(源自公开披露数据): 单位:亿元

关联关系:包钢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其54.66%股权,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包钢股份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的议案》,7名关联董事赵殿清、李金玲、杨占峰、邢立广、赵德贵、张日辉、王占成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与包钢股份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与包钢股份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包钢股份采购稀土精矿,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料需求的必要保障,能够巩固提升公司稀土原料资源拥有量,为公司做强做大稀土功能材料及下游应用产业提供原料支持。双方根据稀土市场价格情况等因素下调稀土精矿交易价格,能够降低公司生产所需稀土原料采购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北方稀土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北方稀土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方稀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意见;

(五)《稀土精矿供应合同》(草案)。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编号:(临)2019—009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稀土)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方稀土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57,913,354.5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5,791,335.4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393,136,457.29元,扣除2017年度分配现金红利127,157,31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6,218,101,166.36元,资本公积金242,620,989.73 元。

2018年度,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633,06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0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1,653,300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6,036,447,866.36元转入下一年度。2018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备查文件

(一)北方稀土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北方稀土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编号:(临)2019—008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4月9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监事顾明先生、陈建利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分别书面授权委托监事银建伟先生、段立峰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郝润宝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通过《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通过《2019年度基建技改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通过《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通过《关于申请2019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及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关于修改〈北方稀土对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通过《关于注销稀选分公司及白云博宇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通过《关于公司与包头市平远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合资建设稀土铝镁合金基地(一期)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3、4、6、7、8、11、12、13、14、15、16、20项议题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编制、审议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期间,遵守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编号:(临)2019—007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稀土)董事会于2019年4月9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董事汪辉文先生、李金玲先生、独立董事祝社民女士、王晓铁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分别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张丽华女士、张日辉先生、独立董事苍大强先生、张鹏飞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常年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殿清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通过《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通过《2019年度基建技改投资计划》;

为确保公司基建技改项目顺利实施,实现公司投资效益最大化,根据公司发展需要,2019年,公司计划投资基建技改项目34项,计划投资总额95,884万元。其中,结转项目9项,投资32,754万元;新建项目25项,投资63,13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方稀土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57,913,354.5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5,791,335.4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393,136,457.29元,扣除2017年度分配现金红利127,157,31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6,218,101,166.36元,资本公积金242,620,989.73 元。

2018年度,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633,06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0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1,653,300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6,036,447,866.36元转入下一年度。2018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股份)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稀土精矿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稀土精矿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赵殿清、李金玲、杨占峰、邢立广、赵德贵、张日辉、王占成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与关联方进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赵殿清、李金玲、杨占峰、邢立广、赵德贵、张日辉、王占成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通过《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通过《关于申请2019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基建技改及对外投资等资金需求,2019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亿元,办理授信业务的金融机构不限,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敞口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授信期限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授信额度为止。在此授信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公司授信业务的必要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为17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为“担保资金储备池”预留5亿元额度供公司2019年新增合资合作项目、兼并重组企业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时点余额)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拟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授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时点余额),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产品类型:12个月(含)以内的保本浮动收益型和保本保收益型。

风险控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择优选择理财金融机构及理财产品,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办理理财业务,强化风险防控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资金来源: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投资时限: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预估和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运营和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及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规则〉的议案》;

根据《北方稀土规范董事会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方案(试行)》,为进一步明确公司总经理职权,清晰总经理权责边界,提高决策效率,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所载总经理职权与公司《章程》保持一致,将《规则》第九条修改如下: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七)拟订公司的改革、重组方案;

(八)拟订公司的融资计划;

(九)拟订需董事会批准的公司资产处置方案;

(十)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十一)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并提出其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建议;

(十二)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并决定其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建议;

(十三)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分配方案,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四)统筹协调出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

(十五)提出公司出资企业行使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资产收益等股东权利相关的工作意见;

(十六)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修改事项外,《规则》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通过《关于修改〈北方稀土对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担保行为,保障公司财务安全,维护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2015年,公司制定了《北方稀土对控股子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担保办法》),并于2017年对《担保办法》进行了修订,名称变更为《北方稀土对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结合近年来《担保办法》执行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担保管理,提升担保工作规范性,保障担保措施有效落实,公司拟修改《担保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通过《关于注销稀选分公司及白云博宇分公司的议案》;

2018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向关联方包钢股份出售了公司稀土选矿生产及工业试验后库存的稀土矿石,以及公司下属稀选分公司、白云博宇分公司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材料备件等与稀土选矿有关的全部实物资产。根据公司机构及职能调整安排,除稀选分公司成品车间和巡防队外,稀选分公司和白云博宇分公司其余在岗人员已成建制划转至包钢股份,两家分公司已不再开展实质生产经营,鉴于此,公司决定注销稀选分公司及白云博宇分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通过《关于公司与包头市平远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合资建设稀土铝镁合金基地(一期)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提供了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年审服务。董事会认为,致同所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职业素质,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顺利完成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据此,董事会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5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90万元。审计人员的差旅费和食宿费等费用由公司负担。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4、5、7、8、9、12、13、14、16、18、22项议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编号:(临)2019—013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内蒙古

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及内蒙古

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

有限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或公司)拟对两家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贮氢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池公司)实施债务重组,即公司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分别将对贮氢公司及电池公司的部分债权转作对贮氢公司及电池公司的增资。

●本次债务重组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债务重组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债务重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债务重组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债务重组概述

为优化公司全资子公司贮氢公司、电池公司债务及权益结构,改善两家子公司财务状况,为其对外合资合作与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公司拟对两家子公司实施债务重组,即公司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分别将对贮氢公司及电池公司的部分债权分别转作对贮氢公司及电池公司的增资。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及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债务重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债务重组对象基本情况

(一)贮氢公司

贮氢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注册资本28762.19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冰。住所位于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营范围为混合稀土贮氢合金材料、高温合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截至2019年2月28日,贮氢公司总资产10,701.22万元,总负债为6,298.55万元(欠母公司4,680.18万元),净资产4,402.67万元(其中,实收资本28,762.19万元,未分配利润-24,614.88万元),资产负债率59%。

(二)电池公司

电池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注册资本14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志钢。住所位于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工南路1号。经营范围为生产、设计、开发、采购和销售各类电池制造的原材料,各类蓄电池、电池组、电源及其配套充电器和管理系统,电池制造的中间产品及产品、混动车、电动车及电动工具、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销售;进口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出口本企业经营产品。

截至2019年2月28日,电池公司总资产为2,868.87万元,总负债为4,993.02万元(其中欠母公司4,381.13万元),净资产-2,124.15万元(其中,实收资本14,000万元,未分配利润-16,143.40万元),资产负债率174%。

三、债务重组方式

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对贮氢公司的债权为4,680.18万元,对电池公司的债权为4,381.13万元。为改善贮氢公司、电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两家子公司实施债务重组,将公司对贮氢公司债权中的4,680万元、对电池公司债权中的4,380万元分别转作对相应子公司的增资。

债务重组实施后,贮氢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4,680万元,资产负债率降至15%;电池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4,380万元,资产负债率降至21%。

四、债务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贮氢公司及电池公司实施债务重组,能够优化其债务及权益结构,改善其财务状况,为其对外合资合作与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进而增强公司贮氢材料和电池产业竞争力。

因贮氢公司、电池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实施债务重组,对公司合并财务状况及净损益没有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北方稀土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北方稀土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0日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19-018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0日 (星期五)13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30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0日

至2019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13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1、12、15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9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除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外,还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持股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北方稀土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19年5月9日(星期四,8:30~11:30,13:30~16:30)

(四)登记方式: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也可通过先传真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参会股东务请提供联系电话,以便会务筹备。

(五)联系人:郭剑 李学峰

联系电话:0472-2207799 0472-2207788

传真:0472-2207788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等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编号:(临)2019—017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的调整,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仅影响财务报表项目列示。

一、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通知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调整:

(一)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为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为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二)利润表

1.从“管理费用”项目中拆分出“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同时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财务报表格式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当期损益等均无影响。

二、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编号:(临)2019—016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与包头市平远物资

回收有限公司合资建设稀土铝镁

合金基地(一期)项目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合资组建北方稀土铝镁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以新公司为主体建设稀土铝镁合金基地(一期)项目。

●投资金额: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稀土)出资2550万元。

一、投资概述

为贯彻落实稀土产业发展政策,促进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化解镧铈资源应用不均衡的矛盾,系统延伸产业链,实现优势互补,公司拟出资2550万元与包头市平远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远公司)合资组建新公司,以新公司为主体建设稀土铝镁合金基地(一期)项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包头市平远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合资建设稀土铝镁合金基地(一期)项目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平远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俊清。住所位于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综合工业园1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对外贸易(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车辆配件、金属材料、铁粉、铁合金的销售;废旧金属串换;废金属、有色金属、炉料的回收、拆解、加工及销售;普通机械加工;废钢、炉料的仓储;房屋、场地、设备租赁。

平远公司在废铝、废钢回收领域拥有多年的生产经营经验,享有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的优惠政策以及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园区的优惠电价,拥有便利的天然气、现成厂房、方便的交通物流等优势。平远公司具有年回收加工废钢铁能力300万吨。平远公司已通过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体系认证。

平远公司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平远公司总资产9701万元,净资产8963万元。

三、对外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新公司股权结构

新公司名称为北方稀土铝镁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255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51%;平远公司出资245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49%;双方约定分两期出资,一期双方均以现金出资,二期双方以现金或者实物出资(实物出资时,双方将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评估值作价出资)。新公司注册地为内蒙古包头市。

为保证新公司股权稳定,双方同意自新公司成立之日3年内,除双方同比例对外转让股权外,不得转让股权。为增强新公司竞争力,双方同意根据后续项目建设情况,适时引入新股东,利用新股东的先进技术、管理和市场等优势共同发展。新股东引入的一般原则为参股,不改变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

(二)项目建设规划

双方将发挥在原料、科研、市场、固定资产等方面优势,以新公司为主体,共同打造稀土铝镁产业基地,配套建设相关项目。其中,一期建设项目选定为稀土铝硅锰合金项目、稀土铝合金消失模铸造项目。项目一期主要建设一条稀土铝硅锰压球生产线,形成年产5万吨稀土铝硅锰合金的生产规模;建设一条稀土铝合金铸造生产线,形成稀土铝合金消失模铸造件产能2万吨/年,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电动机机壳、发电机机壳、传动箱体、机床等铸件。

(三)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新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和经理层。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实行同股同权;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公司推荐2名,平远公司推荐1名,董事长由公司推荐的董事担任,为法定代表人;监事1名,由双方推荐、股东会选举产生;总经理由平远公司推荐,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推荐,均由董事会聘任。

四、经济效益测算

项目建设期1年,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7.4亿元,年税后利润1291万元,总投资收益率15.2%,投资回收期7.94年(含建设期)。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建设稀土铝镁合金系列项目,符合国家新材料发展政策导向,符合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有利于扩大公司镧铈资源应用,有利于延伸产业链,布局稀土合金产业,促进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六、备查文件

(一)北方稀土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北方稀土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北方稀土稀土铝镁合金基地(一期)稀土铝硅锰合金及稀土铝合金消失模铸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合资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