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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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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6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集并发布公告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江永康先生依法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吴仕英先生因公务出差,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韦莉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和监事2018年度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申请2019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厚阳、夏俊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澄星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澄星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澄星股份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5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 2019 年4月17日、4月18日和4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日本科学家创造了基于黑磷的新材料,利用全方位的阳光产生清洁的氢燃料。本公司已关注到相关媒体报道内容,截止目前,公司未涉足黑磷领域。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19年4月17 日、4月18 日和4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无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自查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2、向公司控股股东问询核查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问询核查,截至目前,控股股东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无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公告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针对近期黑磷相关媒体报道的说明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日本科学家创造了基于黑磷的新材料,利用全方位的阳光产生清洁的氢燃料。本公司已关注到相关媒体报道内容,截止目前,公司未涉足黑磷领域。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