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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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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3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1)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14点;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的议案;

7.关于审议确认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和监事2018年度津贴的议案;

9.关于审议确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10.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11.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12.关于审议公司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13.关于审议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

14.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三)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9-028)。

特此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天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2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上午 11:30 时在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 19 号财富嘉园 A 座 16 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等材料已于 2019 年 4 月12 日以电子邮件并短信通知的方式发送给公司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监事陈新先生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参加本次会议,特委托监事苏静祎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金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要求,经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全面审核,监事会认为: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审核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议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4,821,836.25元,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1,968,720,966.99元。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分红的规定,为保持分红政策的稳定性,并考虑到公司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本年度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837,185,9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3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52,742,717.94元(含税)。公司2018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

(一)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

公司预估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3951.9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因此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9,474.60万元。

(二)关于预估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预估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8,952.98万元 。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相关规定,张金晓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单位担任监事,故为关联监事,需回避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该项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公司应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对相关财务报表列报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并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应按照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投资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子公司总体融资担保需求情况,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1.1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根据融资品种确定。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公司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了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在经营范围许可内,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评估报告》-瑞华核字【2019】01850002号。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相关规定,张金晓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单位担任监事,故为关联监事,需回避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0日

报备文件:天科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天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3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情况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且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8年7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8-049)。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完成,公司对本次重组标的资产2018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一并进行了统计。

2.2019年4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胡冬晨先生、尹德胜先生回避表决,经全体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销售、采购及综合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已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申嫦娥、许军利、陈叔平参与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我们对审议的“关于审议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2)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3)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对公司 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金额。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预估的2018年度销售、采购及综合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951.95万元,因报告期内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公司2018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合计为19,474.6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万元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预估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28,952.98万元,具体明细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工)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

3.法定代表人:宁高宁

4.注册资本:(人民币)1,110,000 万元

5.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学矿、化肥、农药经营(化学危险物品除外)、塑料、轮胎、橡胶制品、膜设备、化工装备的生产与销售;机械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建材、纺织品、轻工产品、林产品、林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化工装备、化学清洗、防腐、石油化工、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设计和施工;技术咨询、信息服务、设备租赁(以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国化工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昊华)

1.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2.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

3.法定代表人:胡冬晨

4.注册资本:(人民币)422,121.9275 万元

5.经营范围: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共计57种,。一般经营项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学矿、石油化工、化工装备、机械、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建材、纺织品、轻工产品、林产品、林化产品的组织生产、仓储、销售;汽车及零配件、家用电器、钢材、钢坯、生铁、铜、铝、铅、锌、锡、镍、镁、钢材、铝材、铂族金属的销售;承包经批准的国内石油化工工程;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国昊华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院)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5号

3.法定代表人:安楚玉

4.注册资本:(人民币)328,628,800 元

5.经营范围:石油化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承包;项目管理服务;催化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的生产(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选经营场地经营)和销售;化工产品的分析与研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广告发布(不含气球广告);批发危险化学品(仅限票据交易,不得存放实物和样品)(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期刊出版(凭期刊出版许可证在核定范围内有效期内从事经营);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不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化肥、农用薄膜;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服务;农业技术推广;种子销售(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西南院与天科股份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

3.法定代表人:施洁

4.注册资本:(人民币)84,122.5 万元

5.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与天科股份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五)北京中昊华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1幢商业2号

3.法定代表人:李建斌

4.注册资本:(人民币)3400 万元

5.经营范围:工程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华泰公司与天科股份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六)中昊黑元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黑元)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168号

3.法定代表人:王家贵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 万元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公司及直属企业化工产品(危化品及易制毒品除外)、节能环保设备、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工程咨询专业甲级;建筑工程丙级综合设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房屋租赁;精细化工,橡胶,塑料制品,化工原料(危化品及易制毒品除外),技术服务,检测检验;计算机软件开发、设备仪器制作、安装。(以上经营范围不含法律、法规规定需办理前置审批或许可的项目,后置许可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昊黑元与天科股份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七)昊华(成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成都市新津县邓双镇兴化十路777号(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何伟

4.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 万元

5.经营范围:化工技术、环保技术、气体分离技术、工业废气废水综合利用技术转让、咨询及相关工程设计;农业技术服务、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服务、病虫害防治;气体分离成套装置、工业废气废水综合利用成套装置、特种气体(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机械设备、化工仪器仪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即易制毒品)、有机肥料、预包装食品(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后,按核定项目和时限经营)食品添加剂制造、销售;饲料、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网上贸易代理;厂房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昊成公司是与天科股份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八)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东大)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淄博高新区济青路29号

3.法定代表人:刘沂

4.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 万元

5.经营范围:1,2一环氧丙烷、1,2一二氯丙烷生产、销售;甲苯-2,4-二异氰酸酯、丙烯、丙烷(经营场所内禁止存放)销售(以上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聚醚多元醇生产、销售;房屋、场地租赁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环境工程施工;化工设备安装;工业设备技术改造服务;货运代理;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蓝星东大与天科股份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九)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火有机硅)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2.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杨家岭

3.法定代表人:张立军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 万元

5.经营范围:有机硅单体及相关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化学合成材料、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提供劳务服务,房屋、土地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星火有机硅与天科股份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晨光科慕氟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科慕)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2.住所:上海市奉贤区上海奉贤化学工业区苍工路1058号

3.法定代表人:李嘉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 万元

5.经营范围:研究、开发、制造氟橡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上述产品、其他橡胶产品和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质检、安检管理等要求的,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许可后开展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晨光科慕是本公司参股合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且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严格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报备文件

1.天科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天科股份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天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4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要求对相关财务报表列报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一)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该项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公司应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对相关财务报表列报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二)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并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应按照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按照财会〔2018〕15号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4)“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5)“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6)“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7)“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8)“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项目

(1)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

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2)“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核算内容发生调整。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的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本次报表项目列报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负债、净利润产生影响。

(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初始确认时,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8年度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无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报备文件:

1.天科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天科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天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5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院”)、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黎明院”)、中国化工集团曙光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院”)、中昊北方涂料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院”),上述公司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担保金额:公司计划为上述公司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11.1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根据融资品种确定。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投资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子公司总体融资担保需求情况,拟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1.1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根据融资品种确定。具体预估担保明细如下:

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公司提供的单笔担保事项不再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情况除外);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担保总额范围内,对上述被担保单位、担保额度进行适度调配。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办理上述融资担保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晨光路193号

3.法定代表人:李嘉

4.注册资本:(人民币)94,218.37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研究、制造、销售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基础化学原料、合成材料、专用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按许可证核定的项目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8月31日)、普氮、精氮、压缩空气、饱和蒸汽、工业水、生活水、无离子水、冷冻水、冷冻盐水、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饮用水;气瓶充装;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限分支机构按核定的经营范围及期限经营经营)。餐饮服务;种植:树木、花卉;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制造销售肥料,各类包装物品;销售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销售电器机械及器材,通讯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防腐保温工程;进出口业务;消防、安防工程施工。(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晨光院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晨光院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合计为291,262.70万元,负债总额为110,424.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79,391.64万元;2018年度,晨光院营业收入为139,024.17万元,利润总额为21,189.6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8,593.59万元。

(二)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洛阳市西工区邙岭路5号

3.法定代表人:韦永继

4.注册资本:(人民币)73,073.94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工业过氧化氢(吉利区科技园道南路生产能力10万吨/年)、工业六氟化硫(包括西工区邙岭路5号生产能力1000吨/年和吉利区科技园道南路生产能力1000吨/年)、三氟化氮(生产能力20吨/年)的生产销售;聚氨酯材料、化学推进剂原材料的研究开发和制造销售;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化学技术服务、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承包;从事本公司技术相关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研究、制造销售和生产所需材料、仪器仪表零备件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及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发布国内杂志广告业务;监督检验、检测(以上范围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证书经营)。一氧化二氮[压缩的]、三氟甲烷、二氯一氟甲烷、三氯化硼、氦[压缩的]、氖[压缩的]、氩[压缩的]、氪[压缩的]、氙[压缩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压缩的]、甲烷[压缩的]、乙烷[压缩的]、乙硼烷[压缩的]、环氧乙烷、正丁烷、乙烯[压缩的]、丙烯、四氢化硅、氚、硫化氢[液化的]、氢[压缩的]、环氧丙烷[液化的]、四氧化硅、溴化氢[无水]、氨[液化的、含氨﹥50%]、氯[液化的]、四氟甲烷、六氟乙烷、八氟丙烷、三氟化氮、六氟化钨(无仓储)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黎明院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黎明院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合计为152,754.85万元,负债总额为38,026.6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04,492.99万元;2018年度,黎明院营业收入为97,681.60万元,利润总额为11,585.7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878.60万元。

(三)中国化工集团曙光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桂林市东郊横塘路55号

3.法定代表人:王继泽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航空轮胎、汽车轮胎、特种轮胎、专用防护防腐装置、密封套、包装箱以及人体防护装置、服装的研究、试制、制造、销售(以上涉及许可审批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轮胎制造技术咨询服务;特种轮胎质量监督检验;销售汽车(小轿车除外);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金属及有色金属材料、化工机械成套设备的销售。

6.关联关系:曙光院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曙光院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合计为47,103.28万元,负债总额为23,531.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23,531.65万元;2018年度,曙光院营业收入为24,234.41万元,利润总额为5,042.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398.31万元。

(四)中昊北方涂料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77号

3.法定代表人:王文忠

4.注册资本:(人民币)3,965.37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涂料及相关产品的研究开发,化工工程设计,化工仪器、仪表的研究及化工助剂(不含危险品)的生产、销售。涂料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技术培训及服务;涂料技术信息交流服务。《现代涂料与涂装》期刊的出版;防腐保温施工;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现代涂料与涂装》杂志发布广告(凭有效广告经营许可证经营)。

6.关联关系:北方院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北方院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合计为13,434.41万元,负债总额为8,355.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079.25万元;2018年度,北方院营业收入为2,235.63万元,利润总额为507.5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28.03万元。

三、董事会审批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批

2018年12月26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晨光院、黎明院、曙光院、北方院等11家公司100%股权)基本完成。公司拟为晨光院、黎明院、曙光院、北方院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促进上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2019年4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有助于解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子公司业务的发展。相关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担保计划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0%,为对全资子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报备文件:

1.天科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天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6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开拓融资渠道,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已基本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许可内,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因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工”)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二)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6年05月14日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

3.法定代表人:施洁

4.注册资本:(人民币)84,122.5 万元

5.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财务公司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稳健,经营状况良好。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337,097.63万元,负债1,199,092.10万元,净资产138,005.53万元。2018年度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52.38万元,净利润9,916.42万元。

除双方签署的原《金融服务协议》外,财务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乙方在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甲方及其子公司依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甲方在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3.甲方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壹拾肆亿】元整;

4.对于甲方存入乙方的资金,乙方应将其存入国家正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乙方确保甲方存入资金的安全;

5.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存款本息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甲方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将乙方向甲方发放的贷款与乙方应付甲方的存款本息进行抵消;

6.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而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进行全额补偿,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3)信贷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额度不低于【壹拾亿】元整,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需求;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及费率,并不高于甲方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及费率水平;

3.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3.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的违约责任包括对甲方任一所属子公司的违约。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9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胡冬晨先生、尹德胜先生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事先审阅了相关资料,基于客观公正地判断,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此项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四)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备查文件

(一)天科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天科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五)《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天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7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后的公司证券简称为:昊华科技

一、董事会审议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变更的情况

2019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议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变更的公司名称“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获得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国)名预变核内字[2019]第13836号】)。

公司本次名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章程等制度中与名称相关的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二、变更原因说明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基本完成,公司的资产情况、经营范围及股权结构等事项均已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将公司名称由“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英文名称由“Sichuan Tianyi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变更为“Haohua Chem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Corp., Ltd.”。

鉴于上述公司名称变更情况,为使公司证券简称与公司名称及业务发展保持一致,公司拟将证券简称由“天科股份”变更为“昊华科技”,公司证券代码“600378”不变。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名称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此次变更名称,公司相关章程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均一并做相应修改。

公司名称变更后,本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公司名称变更前以“四川天一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开展的合作继续有效,签署的合同不受名称变更的影响,仍将按约定的内容履行。

四、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事项尚需获得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公司名称变更完成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书面申请,本次简称变更事项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天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8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16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1日

至2019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和议案3~14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19年 4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2019-021公告。

议案2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19年 4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2019-022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相关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

2.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帐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

若法人股东委托其他法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由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当提交代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天科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举行。

(二) 联系地址:(610200)四川省成都市机场路常乐二段2号

(三)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机场路常乐二段2号

(四)会务常设联系人:刘政良、魏冬梅

(五)联系电话:010-58650617、028-85963659 传真:028-85963362

(六)电子邮箱:zqb@tianke.com

特此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天科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天科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