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1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披露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一步加强公司现金管理能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将“商品鸡饲养立体养殖技术改造项目”和“熟食品加工项目”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合作农场立体养殖技术改造向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合作农场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有利于发挥产业链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为公司合作农场立体养殖技术改造向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印发的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将原《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做具体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1326号)核准,公司向5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490,201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为37.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7,759,987.2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272,490.2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6,487,497.05 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16)第000085号《验资报告》。
2016年9月27日公司发布了对募投项目“熟食品加工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变更的公告,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进度、投资概算等均未变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会对项目的建设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2018年4月24日公司发布了对募投项目“商品鸡饲养立体养殖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完成日期进行延期的公告,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建设内容、投资概算等均未变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以前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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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8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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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16年9月,公司会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户(15386101040038374) ,截止 2016 年 9 月 2 日,专户余额为 827,759,987.25 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因变更熟食品加工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仙鸿食品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烟台西关分理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5386201040001628),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222,531,100.00元转入该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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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0日、2018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7亿元人民币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该4.7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 本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尚有15,470.00万元未到期,结构性存款尚有25,900.00万元未到期,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承诺投资总额为82,648.75万元。2016年9月26日,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和信专字(2016)第 000384 号《关于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置换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13,398.9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总额为40,785.81万元,差异金额为募投项目尚未完工造成的。
(三)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本公司已按贵所《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单位名称: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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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5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2019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烟台仙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和烟台仙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包装物、销售鸡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
2019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寿纯、王寿恒在审议该议案时均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只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经股东大会讨论。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2018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2018年度将与烟台仙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烟台高尔夫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为2,400.00万元和50.00万元,关联董事王寿纯、王寿恒在审议该议案时均予以回避表决。2018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总额为21,782,877.92元和157,445.00元,均在预计额度内。
(二)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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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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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烟台仙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目前持有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牟平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612689493115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2009年6月5日,住所为牟平大窑镇蛤堆后村,法定代表人为姜世杰,股东为曲立姝(99%)、林少岗(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万元,经营范围为纸箱、纸板加工、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烟台仙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持有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612MA3DE1NN8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大窑街道蛤堆后村村南,法定代表人为糜晓宁,股东为糜晓宁(100%),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万元,经营范围为塑料制品加工、批发、零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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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关财务数据:
(1)烟台仙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 2,475.73 万元,净资产 42.59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2,183.82 万元;截至2019年03月31日,总资产 2,556.91万元,净资产37.5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44.4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2)烟台仙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 0.06 万元,净资产 -4.08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截至2019年03月31日,总资产 29.61 万元,净资产 -4.33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2.7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其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采购与销售价格均以市场价格确定,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查,对公司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募集资金的规定,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19年4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该4.5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1326号)核准,公司向5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2,490,201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为37.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7,759,987.2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272,490.2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6,487,497.05 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16)第000085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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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余额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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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尚有15,470万元未到期,定期存单尚有25,900万元未到期。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计划
(一)募集资金闲置原因及投资目的
由于前期市场环境发生变动,公司根据市场原料及产品价格情况,适当放缓了项目进度,后续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逐步推进募投项目,因此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在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该4.5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资金来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以上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选择12个月以内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的“本利丰天天利”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法人专属)等起息日开始后每1天为一个投资周期的产品,购买赎回操作较为频繁,该产品持有期限最短为1天,因此会导致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较大。
4、信息披露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在授权期限内若在投资目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实施方式等方面均符合本公告内容的情况下,公司将不再单独披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当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具体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
(一)投资风险
1、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结构性存款项目进行日常监督,并根据审慎性原则,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 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公司主动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募集资金的规定,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 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事项。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经核查确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事项。
(三)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仙坛股份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募集资金的规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 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 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 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仙坛股份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 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五、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2018年4月 20日、2018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7亿元人民币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该4.7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本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和2018年10月30日披露《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2018-060)。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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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仙坛股份”)于 2019年4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5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1年以内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项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率产品和国债逆回购等投资品种。公司不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也不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投资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3、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50亿元自有资金用于进行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滚动使用。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的“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等起息日开始后每1天为一个投资周期的产品,购买赎回操作较为频繁,该产品持有期限最短为1天,因此会导致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较大。
4、投资行为授权期限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上述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品种,投资风险较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信息披露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授权期限内,若公司在投资目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实施方式等方面均符合本公告内容,则公司将不再单独披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当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具体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日常监督,并根据审慎性原则,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5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1年以内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一步加强公司现金管理能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2018年4月20日、2018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1年以内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1年以内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告编号:2018-072)。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意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和2018年10月30日披露《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2018-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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