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6版)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现存担保余额的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担保实际发生及2019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担保行为是为了保障其业务资金需求,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没有为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担保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提醒公司经营层加强对被担保公司的管理,关注其偿还债务能力,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同意该等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担保实际发生及2019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司担保行为,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公司2018年发生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分、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预计的2019年担保发生情况合理,目的是保证分、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意见;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公告编号:临2019-013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

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各级下属企业对已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对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计提、转回和核销处理。

1.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状况概述

单位:万元

2018年度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730.12万元。其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主要为公司下属企业因债务方严重资金短缺、破产等原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主要为公司下属企业因原材料涨价、工期延误导致项目预计亏损等原因计提。

2. 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状况概述

单位:万元

2018年度公司共转回资产减值准备5,596.79万元。其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转回主要为公司下属企业以其他偿债方式收回款项,存货跌价准备转回主要为公司下属企业项目结算转回预计亏损、原材料或商品减值因素消除等。

3. 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状况概述

单位:万元

2018年度公司共核销资产减值准备4,231.49万元。其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核销主要为公司下属企业因债务方破产并无可抵债资产、经诉讼判断已无收回可能等,存货跌价准备核销主要为项目发生成本高于可收回金额、原材料报废处置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核销主要为资产无法使用报废处置。

二、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公司计提和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入当期损益,以上资产减值准备使公司 2018 年利润总额相应减少10,133.33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公司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因上述资产减值准备核销均已计提足额的减值准备,因此不会对当期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转回、核销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转回及核销事项。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2019-014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3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北辰五洲皇冠国际酒店(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31日

至2019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9年4月23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

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 续;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

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

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恒毅大厦11F。

(三)登记时间:2019年5月25日一5月30日8:00--17:00。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于国锋 唐涛 电 话:010-63596921

传 真:010-63596364 邮 编:100007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一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和交通费用。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600339 公告编号:临2019-015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金融

机构融资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根据2019年财务收支预算及融资计划,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29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贸易融资、卖方信贷、项目贷款等。该额度包含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下属金融机构的预计贷款15亿元。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选择申请融资的金融机构,在上述融资额度内,授权董事长(董事长可再行授权)可以调整金融机构间的额度,并全权委托董事长(董事长可再行授权)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2019年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就授权和融资事项形成董事会决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符合公司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合法可行,公司应根据生产经营的情况及在金融机构的融资需求,并综合考虑各金融机构融资期限和利率等条件,进行比选择优。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白玉光、卢耀忠、丁建林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