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的公告
(上接74版)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7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调整实施进度的募投项目:软件研发中心项目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1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60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31,0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9,195,424.50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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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两处数据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应数据各差异10.25万元系募集资金不足导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情况
因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晚于计划、募投项目实施用地的房屋建设进度延期等客观环境发生变化,结合整体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2015年12月、2016年10月、2017年4月和2017年10月对募投项目作过部分调整与变更,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日、2015年12月12日、2016年10月29日、2017年4月27日和2017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当前仍在实施过程中的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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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拟对软件研发中心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情况
软件研发中心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宁波弘讯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本项目所涉在西安购置的办公房因房产公司多次通知延期交付,导致该项目建设进程整体延后。当前经过申请仲裁,对方准备近期交付房产,因此本项目拟再次调整至2020年3月31日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本次调整不涉及项目建设内容实质性改变,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的影响。
四、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且出于公司未来对该项目的投入实施需求而做出的。该等处理符合公司实际运营与未来发展的需要,确保募投项目实施及与资金使用更高效,从而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且出于未来公司更长远发展的规划而做出的,符合公司整体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计划。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1、弘讯科技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的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2、弘讯科技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是公司根据部分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为实现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的效益最大化而作出的合理安排,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符合有关规定。
3、保荐机构对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的方案无异议,该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8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相应增加并相应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具体修订前后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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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9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7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港五路88号办公室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7日
至2019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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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和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9年4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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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若为股东本人参会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若为受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参会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会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参会则应提供参会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股东可以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邮件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述材料扫描件或者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股东出席会议时需持上述登记材料签到,未列明复印件的应出示原件。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22日9:00-11:00,13:00-16:00。
3.登记地点与联络方式:
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港五路88号二楼会议室
邮编:315800
联系电话:0574-86838286
联系传真:0574-86829287(分机0241)
联系邮箱:info@techmation.com.cn
联系人:李达
六、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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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