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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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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7版)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现金分红额暂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现金分红额为7,200.00万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 董事会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8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2017-2019年度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风险提示

(1)公司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3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润都制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7号)核准,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01元,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425,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84,292,061.73元,其中发行费用可抵扣进项税为人民币4,652,361.73元;考虑可抵扣进项税额之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610,3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报告号为大华验字[2018]0000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8 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由于近年来国家医药政策的剧烈变化,对公司销售网络布局、销售团队规划配置提出新的要求;同时公司销售信息化系统的升级改造正处于论证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对数据进行采集分析。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拟将营销网络优化建设技术改造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0年12月31日。

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其他事项均无任何变更。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将“营销网络优化建设技术改造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18年12月31日延至2020年12月31日。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

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营销网络优化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4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7 号)核准,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01元,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425,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84,292,061.73元,其中发行费用可抵扣进项税为人民币 4,652,361.73元;考虑可抵扣进项税额之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610,300.00元。

截止2018年1月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8]00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2,675,144.8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45,753,993.80元;于2012年10月8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753,993.80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921,151.00元,2018年度理财收益为8,681,005.47元,利息收入为624,857.28元,手续费为1,215.69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92,239,802.26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映月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开发区科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朝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8年1月16日、2018年1月24日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映月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开发区科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朝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本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5%,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6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所做出的贡献,同时为了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市场形势、物价水平的变化,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人民币6.00万元(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8.40万元(含税)。

此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李高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高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李高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李高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期间,李高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TAN WEN(谭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4月27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TAN WEN(谭文)先生当选后将接任李高先生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个人资料详见简历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TAN WEN(谭文))简历

TAN WEN(谭文),男,1956年11月出生,美国籍,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内不拉斯加大学医学中心博士、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博士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医学院副研究员。现任广东工业大学生物医药研究院院长职务。曾在国内组建研发企业主持15个国家各类新药项目的开发与研制,均获国家药监局新药证书或生产批文。2011年任职华南理工大学生物学院院长期间,率先提出“前孵化器”的创新理念,推动高校教育科研改革,成为广东省政府“前孵化器-孵化器-加速器”企业孵化倍增计划的重要环节。曾获世界卫生组织研究学者奖;美国心脏学会及哈佛大学研究学者奖;第四届中国侨界贡献奖;国务院侨办百名杰出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创业奖等。近5年以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SCI论文百余篇,主持和参与国家、省部和市级科研项目20余项等。

具体工作简历如下:

2011年6月至2016年6月,任华南理工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

2016年7月至今,任广东工业大学生物医药研究院院长。

TAN WEN(谭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8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3日(星期四)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出现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8、审议《2019年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

9、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高、杨德明、周兵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18年度独立董事工作述职。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已就议案5至议案10共六个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签署的原件,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5月20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9040,信函请注明“润都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公司传真号码为:0756-7630035。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20日9:00一12:00,13:30-16:30。

3、登记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曾勇、徐维

公司办公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

邮政编码:519040

电话:0756-7630378

传真:0756-7630035

邮箱:rd@rdpharma.cn

2、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23”,投票简称为“润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5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议案附后。

上述委托代理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代表委托人对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5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根据自己的意愿代表本单位(本人)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说明: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前有效。

委托人签字(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及公司盖章(适用于法人股东):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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