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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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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19-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19-009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健康发展的需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也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已基本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2018年度的部分应收账款和存货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278.25万元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19-011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李树朋、宓保伦、孙庆民在相关事项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届时关联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通集团)须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中通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中华路9号。法定代表人:李树朋;经营范围为:客车(含电动客车、专用汽车、车载罐体挂车)制造销售;商用车销售、汽车底盘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含电器仪表及蓄电池)制造销售;汽车类生产与检测类设备的生产、安装、销售及维修。公交客运、物流运输、宾馆服务、旅游、汽车维修、汽柴油、润滑油零售;房地产开发、重钢结构、轻钢结构、多次高层钢结构及网架的生产、销售、安装;土木工程建筑、资质范围内自营进出口业务(以上设计前置审批许可项目的,限分、子公司经营)。(以下经营项目凭资质证书经营)大型钢板仓、储备库、研发、设计、建设;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研发、设计、施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通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21.07%,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8年末,中通集团的总资产为1,623,221万元,净资产346,15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74,893万元,净利润4,688万元。2019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销售商品及采购原材料。中通集团多年来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公司向其销售商品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2、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山东省交工集团)

(1)基本情况

山东省交工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通集团的控股股东,注册资本17,000万元,注册地址:济南市济洛路168号。法定代表人:李树朋;经营范围:客车、专用车、工程机械、钢结构的生产制造与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及技术咨询;机械维修;设备及物资供销(不含专营专卖产品)、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信息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省交工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通集团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8年末,山东省交工集团总资产为19,994.99万元,净资产为4,419.9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8,193.53万元,净利润为-12,333.94万元。2019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钢材。山东省交工集团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

3、聊城中通新能源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新能源”)

(1)基本情况

聊城中通新能源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注册地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中华北路9号。法定代表人:段东升。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专用汽车、车载罐体、挂车、汽车底盘、汽车零部件(含电器仪表及蓄电池)的制造、销售;汽车类生产与检测设备的生产、销售;商用车销售。汽车制造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城市及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水域保洁服务;公厕保洁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养护。环保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厂房租赁、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不含期货、证券及相关业务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不含消费储值卡等相关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上述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通新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8年末,中通新能源的总资产为90,475万元,净资产为15,13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66,660万元,净利润为1,450万元。2019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中通新能源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4、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潍柴动力)

(1)基本情况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99723.8556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法定代表人:谭旭光,经营范围:内燃机、液压产品、新能源动力总成系统及配套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维修、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钢材销售;企业管理服务(以上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潍柴动力与我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8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0,527,636.52万元,净资产为6,225,932.78万元,营业收入15,925,583.23万元,净利润1,162,573.35万元。2019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采购客车发动机等零部件。该公司为国内主要发动机制造商,业绩优良、信用度良好,为公司常年合作伙伴。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5、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为潍柴动力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5679万元,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西段与枣园南路交汇处西北角,法定代表人:谭旭光,经营范围:汽车变速器、齿轮、轴件等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服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潍柴动力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8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444,791.29万元,净资产为894,120.35万元,营业收入1,392,367.72万元,净利润131,147.85万元。2019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采购客车变速箱等零部件。该公司为上市公司潍柴动力的控股子公司,是国内主要汽车变速箱制造商,信用度良好,为公司常年合作伙伴。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6、山东通洋氢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注册地址:山东省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北路28号,法定代表人:贡俊,经营范围:电驱动系统、燃料电池发动机、氢能装配、新能源作业车(包括纯电动及燃料电池的叉车、场地车、场地作业车等)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且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该公司担任董事、本公司监事在该公司担任监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8年末,该公司总资产54,271.73万元,净资产为10,112.57万元,营业收入42,959.51万元,净利润114.13万元。2019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采购生产客车所需电控电机系统等零部件。该公司为生产客车所需电控电机系统的主要供应商,控股股东为大洋电机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信用度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7、潍柴(扬州)亚星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与我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84.52万元,注册地址:扬州市扬菱路8号,法定代表人:李百成,经营范围:客车底盘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汽车零部件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汽车技术、业务等咨询服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之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8年末,该公司总资产9,966.98万元,净资产为5,213.30万元,营业收入11,653.02万元,净利润-1,378.65万元。2019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采购客车零部件。该公司是国内商用车及零部件生产制造商之一,信用度良好,为公司合作伙伴,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

8、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与我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000万元,注册地址:扬州市邗江汽车产业园潍柴大道2号,法定代表人:钱栋,经营范围:客车、特种车、农用车、汽车零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进出口及维修服务。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经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之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8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74,060.52万元,净资产为28,109.83万元,营业收入159,701.01万元,净利润2,088.78万元。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销售空调、座椅等客车零部件。该公司是国内主要客车整车制造商,为A股上市公司,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

9、山东德工机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与我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679万元,注册地址:德州经济开发区百得路南蒙山路东侧,法定代表人:李殿和。主营业务装载机、筑养路工程机械及零部件研制、生产、销售、维修、租赁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房屋租赁;搬运装卸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资质证的凭有效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之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8年末,该公司总资产7.57亿元,净资产3.56 亿元,主营业务收入6.31 亿元,净利润123万元。2019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采购客车零部件。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2)关联企业定价政策和依据,有国家定价标准的,适用国家定价标准,没有国家定价标准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通过招标的方式,已与上述关联方已签署采购协议,具体数量和金额将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实施。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均汽车零部件及原材料采购,采购价格不高于市场价,且大部分都是采用招标方式进行的。

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定价均按照公司统一对外销售价格确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3、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劳务服务往来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并通过招标方式的确定交易价格。

由于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且其中大部分关联交易均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使公司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并了解了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后,发表了以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正常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后,同意该等议案的实施并发表了以下意见: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等交易属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正常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九届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编号:2019-012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担保期限临近的要求,公司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和山东通盛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一)拟在原担保额度2.4亿元的基础上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轻客”)增加6000万元担保额度,增加后担保总额度为3亿元。增加额度后担保期限延长三年。

(二)拟为山东通盛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盛制冷)继续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贷款担保。期限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概况

中通轻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山东通盛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概况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额度

1、公司对中通轻客增加6000万元担保额度,增加后担保总额度为3亿元。

2、公司为通盛制冷继续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二)担保方式

公司为中通轻客和通盛制冷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三)担保期限

本次担保的期限为三年,其中为轻客公司担保期限为原担保期限到期后延长三年;为通盛制冷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算。

四、董事会意见

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聊城轻型客车有限公司增加不超过6000万元担保额度并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和《关于为子公司山东通盛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两家公司运营正常,无逾期情况,轻客公司目前正处于产品转型升级时期,2018年暂时出现亏损,为了保证子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26.50亿元;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17.93亿元,占公司 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6.1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5亿元,占公司 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5.33%。其中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需承担汽车回购责任余额为14.54亿元。

因客户按揭担保贷款逾期,公司代垫款余额为3,993.18万元。除此之外,无其他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编号:2019一013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汽车回购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亿元汽车回购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解决在公司产品销售过程中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扩大市场份额,公司通过与银行或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为客户购车提供按揭贷款、承兑汇票及融资租赁服务等业务合作模式,同时,公司为客户购买本公司产品而申请金融机构按揭贷款、承兑汇票或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通过该种合作,公司可以实现及时回款。对于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承兑汇票或融资租赁服务中达到回购条件的逾期客户,公司通过催收、法律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大部分客户通过催收不会形成最终风险。公司成立有专门法务机构及各营销办事处在客户所在地采取控制风险措施,使公司所承担的风险降到最低。

该事项已经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8年度股东大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度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担保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需按揭贷款客户也日益增多,经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将汽车回购担保额度由20亿元增加到22亿元。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信誉良好且具备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客户。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按照合作协议,公司负责向合作金融机构推荐资信良好的购车借款人,双方督促贷款人按照协议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

2、贷款的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的约定逾期三期未偿还贷款时,公司以预付回购款的形式代借款人垫付所欠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本息。达到回购条件的,公司无条件回购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债权或借款人的车辆。

公司客户因购买本公司汽车产品而申请银行汽车按揭贷款时,本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汽车回购担保。担保额度由原来20亿元人民币增加至22亿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汽车回购为国内比较普遍的汽车按揭贷款方式,该项业务的实施有利于拉动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同意该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28.50亿元;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19.93亿元,占公司 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3.5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5亿元,占公司 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5.33%。其中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需承担汽车回购责任余额为14.54亿元。

因客户按揭担保贷款逾期,公司代垫款余额为3,993.18万元。除此之外,无其他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19-014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于2019年6月12日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6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下午15:00至2019年6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6月5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261号本公司一楼104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确认2018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关于为子公司山东通盛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为子公司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并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

11、关于增加2亿元汽车回购担保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19-018),其中,第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审议第5项议案时,公司控股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6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和持股凭证。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兴富、赵磊

联系电话:0635-8325577、8322765

联系传真:0635-8328905、8322166

2、会议费用:参与现场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57”,投票简称为“中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意:授权委托书还应当注明如下信息:

1、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19-015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本公司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变更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后续计量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部分在处置时不能转入当期损益,改为直接调整留存收益。

4.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现行准则的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有助于套期会计更好地反映企业风险管理活动。

5.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相关规定,本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按以上修订后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前期可比数,就新旧准则转换影响数调整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二)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准则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将于2019 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会[2018]15 号准则要求的财务报表格式调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以及2017年度利润表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公司九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19-016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通客车”)于 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2018年资产负债表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认为公司在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52,782,514.71元。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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