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30版)
(上接130版)
1.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6.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7.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8.关于全资子公司华林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
1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特别说明:
1、上述第5、8项提案需进行涉及关联交易,股东大会进行逐项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相应分项提案的表决,也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2、上述第9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第10、11和12项提案分别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的提案。
该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及其他相关公告。
(二)会议听取事项 (非表决事项)
1、《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2、《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3、《关于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4、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专项说明及述职报告于本通知发布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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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传真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13日(周一)9: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6楼会议室
4、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
境外股东提交的登记材料为外文文本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孙美扬、席正
联系电话:0755-82713471
传真:0755-82707700
电子邮箱:ir@chinalin.com
6、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45
2、投票简称:华林投票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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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5月15日(股东大会召开的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5月16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45;股票简称:华林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权限为: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提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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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和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2019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注:
1、在“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处,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请填写身份证号码,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请填写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2、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的,每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ד需选举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全部票数平均分配给每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条款变更修订对照表
(修订日期: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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