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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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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一.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赵新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云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云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主要指标变动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主要系月底资金回笼,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注2:主要系公司经销模式下的销售政策所致;

注3:主要系公司向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注4:主要系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所致;

注5:主要系公司的营销政策(向客户收取保证金)所致。

(2)利润表变动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主要系报告期内出口免抵金额增长所致;

注2:主要系报告期内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注3:主要系报告期内政府补助收入增加所致;

注4:主要系报告期内理财收益减少所致;

注5:主要系报告期内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所致;

注6:主要系报告期内资产处置亏损所致;

注7:主要系报告期内与经营无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3) 现金流量表变动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出口退税减少、支付职工薪酬增加及各项税费增加所致;

注2:主要系报告期内理财产品购买净额增加所致;

注3: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新庆

日期 2019年4月22日

公司代码:603337 公司简称:杰克股份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粤港01”

公司债券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证券代码:601228.SH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19-027

债券代码:136396.SH债券简称:16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粤港01”

公司债券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回售代码:100912

回售简称:粤港回售

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回售申报期: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0日(仅限交易日)

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9年5月27日

债券利率不调整: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保持为3.05%

特别提示:

1、根据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公告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品种一)(债券简称:16粤港01,债券代码:136396,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5%,在债券存续期内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发行人选择不调整票面利率,即在后2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保持为3.05%。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9年5月27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3、“16粤港01”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本公告规定,在回售申报期(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0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6粤港01”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放弃回售选择权。

4、本次回售等同于“16粤港01”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9年5月27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卖出“16粤港01”债券,请“16粤港01”债券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5、本公告仅对“16粤港01”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16粤港01”债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次债券回售的详细信息,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相关文件。

6、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指公司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6粤港01”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16粤港01”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9年5月27日)。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品种一)。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粤港01(136396)。

3、发行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规模:人民币12亿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05%,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公司提升的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8、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刊登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间每年的5月27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5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5月27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9年5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信用级别: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3、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 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前3年(2016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26日)票面利率为3.0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选择不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后2年(2019年5月27日至2021年5月26日)的票面利率为3.05%,并在其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回售代码:100912,回售简称:粤港回售。

2、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3、回售申报期: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0日(仅限交易日)。

4、回售登记方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及回售选择权行权日:2019年5月27日。发行人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四、回售申报期内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申报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记截止日收市后将被冻结。

五、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19年5月27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8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26日期间的利息。本期票面年利率为3.05%。每手面值1,000元的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0.50元(含税)。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六、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

七、本次回售的申报期

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0日(仅限交易日)

八、回售申报程序

1、“16粤港01”债券持有人应在本次回售的申报期(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0日)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申报代码为100912,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2、“16粤港01”债券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回售的债券申报回售。“16粤港01”债券持有人在本次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视为对回售选择权的无条件放弃。

3、对“16粤港01”债券持有人的有效回售申报,公司将在本年度付息日(2019年5月27日),委托登记机构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

九、回售实施时间安排

十、风险提示及相关处理

1、本次回售等同于“16粤港01”持有人于债券存续期间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9年5月27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净价)卖出“16粤港01”债券。请“16粤港01”持有人对是否行使回售选择权进行慎重判断并做出独立决策,本公告不构成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建议。

2、上交所对公司债券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即“16粤港01”按净价进行申报和成交,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

十一、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2、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分别简称“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以及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十二、本次回售行权机构

1. 发行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101室

联系人:于颖、徐智菲

电话:020-83051082

传真:020-83051400

2. 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33层

联系人:徐晛、卢晓敏

联系方式:010-65051166

邮政编码:100004

3. 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电话:021-3887 4800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228.SH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19-028

债券代码:136396.SH债券简称:16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粤港01”

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调整前适用的利率:3.05%

调整幅度:0 bp

调整后适用的利率:3.05%

起息日:2019年5月27日

根据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公告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品种一)(债券简称:16粤港01,债券代码:136396,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5%,在债券存续期内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发行人选择不调整票面利率,即在后2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保持为3.05%。

有关本期公司债券具体回售实施办法具体详见《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粤港01”公司债券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为保证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品种一)。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粤港01(136396)。

3、发行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规模:人民币12亿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05%,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公司提升的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8、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刊登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间每年的5月27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5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5月27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9年5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信用级别: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3、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前3年(2016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26日)票面利率为3.0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选择不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后2年(2019年5月27日至2021年5月26日)的票面利率为3.05%,并在其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 发行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101室

联系人:于颖、徐智菲

电话:020-83051082

传真:020-83051400

2. 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33层

联系人:徐晛、卢晓敏

联系方式:010-65051166

邮政编码:100004

3. 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电话:021-3887 4800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完善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现将有关会议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5日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9年4月25日9:30—11:30,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19年4月24日15:00—2019年4月25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4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职工之家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三)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津贴)金额的议案》;

(四)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六)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七)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八)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审议《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与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一)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内容详见如下媒体:

2019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9-007)、《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9-008)。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全文详见2019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挂网公告。此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4月24日8:00-11:00,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4月24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2019年4月24日下午17:00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6-7530007

传真:0536-7530677

邮政编码:261100

联系人: 王志军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签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

邮政编码:261100

联系电话:0536-7530007

传 真:0536-7530677

联 系 人: 王志军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77”,投票简称为:“海龙投

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具体为: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9-018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

证券代码:603588证券简称:高能环境公告编号:2019-031

转债代码:113515 转债简称:高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515 转股简称:高能转股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15:30-16:3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交流的方式举办了2018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公司董事、总经理陈望明先生、财务总监吴秀姣女士、董事会秘书张炯先生参加了说明会,就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2018年度现金分红情况等事项与参会投资者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2018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9-034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关于办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新湖集团于2017年12月14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00,000股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质押期限自2017年12月14日至质押登记解除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212)。2019年4月22日,新湖集团对其中的20,000,000股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占公司总股本的1.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湖集团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2%;本次解质后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380,000,000股,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总数的95.00%,占公司总股本的19.12%。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19-046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于2019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72    证券简称:开能健康   公告编号:2019-018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于2019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19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