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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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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2019-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9-22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19年4月16日(星期二)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星期二)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8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8人,分别为(按姓氏笔画为序):王民先生、王飞跃先生、陆川先生、杨东升先生、吴江龙先生、林爱梅女士、周玮先生、秦悦民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会议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19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19-23的公告。

(二)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19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19-24的公告。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19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19-25的公告。

(四)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19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19-26的公告。

(五)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2019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19-27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附件: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意见书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前向我们提供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此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和了解,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9年4月21日

独立董事签字(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飞跃 林爱梅 周玮 秦悦民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9-23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每年末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2018年1-12月各类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等增加75,446.16万元,核销、转回等减少38,804.36万元,总计减少2018年度利润总额75,446.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坏账准备情况

(一)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是指期末余额在100.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和单项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

(2)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则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经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并入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依据其期末余额,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①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③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债务重组。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单项金额重大但经单独测试后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加上扣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后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应收款项账龄为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其他组合

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对于其他组合,公司不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如下: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是指单项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下的应收账款和单项金额50.00万元以下的其他应收款。

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公司将扣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后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应收款项账龄为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二)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2018年坏账准备期初余额为236,469.15万元,本期增加56,480.51万元,本期减少30,464.24万元,2018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为262,485.42万元(四舍五入后的数据)。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初余额为39,104.92万元,本期增加17,868.41万元,2018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为56,973.34万元;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初余额为4,307.86万元,本期减少4,177.12万元,2018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为130.74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一)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1)库存商品(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公司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4)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2018年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为19,248.77万元,本期增加18,965.64万元,本期减少8,340.12万元,2018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为29,874.30万元。其中,原材料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为2,771.59万元,本期增加2,042.19万元,本期减少1,439.15万元,2018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为3,374.64万元;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为16,477.19万元,本期增加16,923.45万元,本期减少6,900.98万元,2018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为26,499.66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 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 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四、公司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9-24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拟对相关资产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资产核销具体金额及原因

核销应收账款228户,金额336,075,562.06元,本次资产核销的主要原因是上述应收款项的债务人已撤销、注销、资不抵债、破产、债务人死亡、无法追偿或者无财产可供执行等,公司虽已全力追讨,但确认无法收回。核销后公司法务部及财务部对核销明细进行备查登记,账销案存,保留追索资料,继续落实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均已全额计提坏帐准备,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利润。

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会计处理的过程及依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上述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五、公司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9-25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财务报表需按照新的格式进行编制,对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以及 2017 年度利润表数据相应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将“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

二、变更的主要内容

2017年12月31日原合并报表项目采用新报表格式列示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原母公司报表项目采用新报表格式列示如下: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下发的2018年新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9-26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

及支付审计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现就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审计机构工作及审计报酬支付情况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江苏苏亚)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

江苏苏亚为公司提供2018年年报审计业务的报酬为158万元(含增值税),为公司提供2018年年报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报酬为52万元(含增值税),其人员执行上述审计业务所发生的膳宿、交通等差旅费用由江苏苏亚自行承担。

二、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请及审计报酬

基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江苏苏亚的工作评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减少风险,控制成本,公司拟续聘江苏苏亚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年报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经与江苏苏亚协商,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的报酬为158万元(含增值税);2019年年报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报酬为52万元(含增值税);其人员执行上述审计业务所发生的膳宿、交通等差旅费用由江苏苏亚自行承担。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9-27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4月23日,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新增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16,000万元。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9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此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

(二)新增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公司与新增关联方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116,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不含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注册资本:79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内燃机、液压产品、新能源动力总成系统及配套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维修、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钢材销售;企业管理服务(以上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年母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787,379万元,净资产3,931,865万元,营业收入3,989,305万元,净利润674,283万元。

2.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西段与枣园南路交汇处西北角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注册资本:25,67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变速器、齿轮、锻件等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服务(汽车的整车生产及改装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进料加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年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444,791万元,净资产894,120万元,营业收入1,392,368万元,净利润131,148万元。

3.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住 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注册资本:370,63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本企业生产的汽车、汽车零部件及发动机的销售、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本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合件生产‘三来一补’业务;汽车组装、改装,售后服务;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年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116,387万元,净资产664,643万元,营业收入5,112,001万元,净利润118,706万元。

4. 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

住 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袁宏明

注册资本:3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车桥及车桥零部件的科研、生产、制造、销售、服务业务;生产科研所需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年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00,471万元,净资产209,820万元,营业收入822,837万元,净利润24,685万元。

(二)关联关系

以上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3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双方履约能力良好,在采购材料和产品、接收劳务和服务等关联交易中,双方均严格依照双方约定进行交易,不存在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等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单笔具体交易价格系依据前述定价原则,由双方在签订具体合同时约定。

结算方式:单笔交易完成后,按合同约定方式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已签署相关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框架协议项下任一笔具体关联交易发生时由交易双方另行签订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形成原因及目的

公司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有多年合作历史,在产品研发、制造、供应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始终保持着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共同打造了各自行业领先的竞争优势。为加强零部件的数量、型号及产品与公司产品的匹配程度,严控公司产品质量,公司选择向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采购材料和产品是合理、经济的选择。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合理公允。公司各项业务均独立于关联方,与关联方的业务往来不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有利公司经营的同时保持了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王飞跃先生、林爱梅女士、

秦悦民先生、周玮先生对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意见

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实际,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开展业务实际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没有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三)保荐机构意见;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或意向书;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9-28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19年4月16日(星期二)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星期二)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7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监事7人,分别为李格女士、张守航先生、许庆文先生、季东胜先生、林海先生、李昊先生、黄建华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19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19-23的公告。

(二)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19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19-24的公告。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19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19-25的公告。

(四)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19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19-27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9-29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司于 2019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18)。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决定召开。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具体如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下午3:00至2019年4月26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2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及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公司总部大楼7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关于为按揭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和海外经销商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1关于为按揭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2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3关于为海外经销商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3.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5.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5.1发行人

5.2发行规模及分期发行安排

5.3发行期限

5.4债券利率

5.5担保安排

5.6募集资金用途

5.7拟上市交易场所

5.8债券偿还保证

5.9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二)上述6个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4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为2019-17的公告。

(三)议案2、议案5需逐项表决。议案2需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议案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对议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需单独披露。

三、议案编码

(下转1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