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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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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9-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19-014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二级市场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动。

● 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雁吉祥”)于2019

年4月23日接到广东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通知,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12 月 24 日至2019 年 4月22 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合计增持梅雁吉祥股票94,907,490股,占梅雁吉祥总股本的5%。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公司第一大股东为烟台中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中科中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世祖元朔一号私募金、元朔二号私募投资基金、世祖量化对冲18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4,980,0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3%。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动。

2、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的情况。

3、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19-015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广东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广东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4月24日至4月29日

● 征集人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

1、征集人对股东大会议案第1-6项、7.01-7.05项、8.01-8.03

项、9.01-9.04项、第10、11项议案投同意票;

2、对第7.06-7.10项、8.04-8.06项、9.05-9.08项议案投反对票;

3、征集人仅对第7.00-11项议案(含子议案)征集投票权(详见《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 广东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

日之前不转让所持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雁吉祥”)《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广东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润”)作为征集人,现就梅雁吉祥于2019年4月3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向除广东能润以外的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征集人全称: 广东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000810949173

住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彬芳大道变电站侧B栋第六层

法定代表人:胡志远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管理、项目投资管理、股权与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企业托管服务、营销策划服务、商务代理服务、市场调查服务、销售、租赁代理(以上项目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土建工程施工(凭建筑业规定的有效批准文件、证件经营);电力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3日

广东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梅雁吉祥股份数量为 949074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征集事项及理由

1、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

广东能润对梅雁吉祥拟于2019年4月3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2、征集事项

征集人仅就上述议案中的第7.00-11项议案(含子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鉴于本次仅对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部分议案征集委托权,征集人特别提示被征集人,对于未委托征集人投票的议案,被征集人可另行直接投票表决。

3、征集人的表决理由

广东能润持有梅雁吉祥的股票的比例已于2019年4月22日达到梅雁吉祥总股本的5%,并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东能润认为梅雁吉祥整体资产状况及财务现状良好,看好其未来发展空间,有意参与梅雁吉祥的经营管理。

广东能润及其控股股东张能勇先生已对未来增持梅雁吉祥股份等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若张能勇先生本人能当选为梅雁吉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广东能润将在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梅雁吉祥股份约3800万至5700万股,增持后总持股数量占梅雁吉祥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7%。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所持有的梅雁吉祥股票自购买之日起36个月内不予减持。

(2)若张能勇先生本人能当选为梅雁吉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其本人在任职期间不在上市公司领取任何报酬。广东能润控股股东张能勇先生如当选为梅雁吉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将履行对梅雁吉祥股份继续增持的承诺,积极支持梅雁吉祥实现管理层换届的平稳过渡。

综上,广东能润希望通过征集投票权获得相同表决意见的更多股东支持。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9年4月30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 2019年4月30日。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3日

(三)本次会议地点: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沿江南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四)本次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梅雁吉祥于2019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以此为准。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19年4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除广东能润以外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自 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4月29日(每日9:00-17:00)。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投票权为梅雁吉祥股东广东能润以无偿自愿方式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发布公告方式进行。

(四)征集程序

第一步:填妥授权委托书。

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广东能润公司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广东能润提交以下证明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并由广东能润安排的工作人员签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须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法人股东提供的上述文件属于复印件的均应加盖其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须提供以下文件:

(1)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股东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特快专递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广东能润指定地址,并致电确认。其中,信函以广东能润安排的工作人员签署回单为收到;专人送达的以广东能润安排的工作人员向送达人出具收条为收到。

该等文件应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时间截止(2019年4月29日17:00)之前送达,逾期则作无效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该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也视为无效。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委托”。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广东能润的指定地址如下:

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江南鸿达路7号广东能润

邮政编码:514021

联系电话:0753-2323638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邮箱:nrzcgl@126.com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广东能润进行投票。

股东的授权委托须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19年4月29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上述“征集程序”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要求;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且表决意见与征集人的表决意见一致;

(5)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五)其他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本次会议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已做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其对征集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广东能润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股东未在授权委托书中对表决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将视为股东授权征集人按照征集人的意见表决。

(4)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报告书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书规定要件的授权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特此公告。

广东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广东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广东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2019年4月30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注:1、委托人应当对每一议案表示明确授权意见,并在表决意见栏“同意”、“反对”、“弃权”选择项下择一打“√”,未按前述要求多选将视为其授权委托无效。

2、委托人应与受托人作出的表决意见一致,否则视为其授权委托无效;

3、委托人未作投票指示的,则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4、委托授权有效期限为自签署日至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证券帐户号: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梅雁吉祥 证券编码:600868 编号:2019-016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及

出席现场会议

注意事项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19年4月30日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9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为了保障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及出席现场会议注意事项等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4月30日 14点30分

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沿江南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时间及具体流程

(一)出席对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23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或参与网络投票参加股东大会的,均视为出席。

(二)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9年4月26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沿江南路1号股东大会登记处

联 系 人:胡苏平 叶选荣

联系电话:0753-2218286

传 真:0753-2232983

电子邮箱:mysd@chinameiyan.com

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沿江南路1号 邮编:514787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由公证员及见证律师全程见证,并负责股东身份的认证及资格审核。拟出席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应当按上述日期和地点进行登记,提交以下证明文件后领取公司制作的出席证: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或加盖证券营业机构证明章的持股证明原件);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或加盖证券营业机构证明章的持股证明原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股东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由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三人的身份证原件。

(6)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人员应在指定登记日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经股东大会登记的公证员、见证律师审查并确认有效后,领取公司股东大会出席证。

(7)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方式登记,信函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并于股东大会登记日前(含登记日)送达公司。

(三)征集投票的授权文件登记截止时间

通过公开征集投票权所征集的授权委托文件,并拟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除2019年4月26日登记时间外,公司将在2019年4月30日8:00至11:30期间在上述登记地点设置登记处,由公证员、见证律师对授权委托等文件进行审查并确认有效后,领取公司股东大会出席证。

根据《公司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逾期未进行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四)信用账户持股人参与现场投票需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信用账户持股人拟参加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最迟应在2019年4月26日(登记日)向公司提交以下材料:

1、证券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向客户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相关材料,

授权客户仅代表客户所持股份数量参加股东大会现场行使表决权。

2、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详见上述登记方法第3点)。

(五)出席本次会议人员提交的相关凭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其出席本次会议资格无效:

1、 委托人或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身份证存在伪造、过期、涂改、身份证号码位数不正确等不符合《居民身份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

2、 委托人或出席本次会议人员提交的身份证资料无法辨认的;

3、 同一股东委托多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委托书签字样本明显不一致的;

4、 授权委托书没有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5、委托人或代表其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提交的相关凭证与公司登记方法所规定的文件不符或有其他明显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因委托人授权不明或其代理人提交的证明委托人合法身份、委托关系等相关凭证不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致使其或其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资格被认定无效的,由委托人或其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事规则

(一)会议报到

1、已登记的股东应出示本人的出席证,在签到簿上签字,并在工作人员处领取表决票。

2、根据《公司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逾期未进行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3、股东应于开会前入场,中途入场者,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

4、公司邀请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媒体代表出席会议应出示公司发放的出席证。

5、大会主持人有权拒绝无出席证的人员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 会场纪律

1、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2、大会主持人应按预定时间宣布开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在预定时间之后宣布开会:

(1)董事、监事未到场时;

(2)有其他重大事由时。

3、发言股东应先举手示意,经主持人许可后,即席或到指定发言席发言;有多名股东举手发言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主持人根据具体情况,规定每人发言时间及发言次数。股东违反前述规定的发言或发言的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时,大会主持人可以拒绝或制止。

4、大会主持人有权根据会议进程和时间安排宣布暂时休会。

5、公司董事会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大会主持人可以命令下列人员退场:

(1)无资格出席会议者;

(2)扰乱会场秩序者;

(3)衣帽不整有伤风化者;

(4)携带危险物品者;

(5)其他必须退场情况。

前款所述者不服从退场命令时,大会主持人可以派员强制其退场。

6、现场会议对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和决议的形成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7、在公司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梅雁吉祥 证券代码:600868 编号:2019-017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19年4月22日、4月2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累计换手率达到25.76%。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接到广东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知,其于2018年12 月 24 日至2019 年 4月22 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合计增持梅雁吉祥股票94,907,490股,占梅雁吉祥总股本的5%。

3、公司第一大股东烟台中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股东广东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7日、2019年4月24日发布了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告,就公司拟于2019年4月3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征集投票权。

4、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外,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目前所处的电力行业环境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除已披露事项外,未发生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情形。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19年4月22日、4月2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近期发生及已披露的重大事项

1、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接到广东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通知,其于2018年12 月 24 日至2019 年 4月22 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合计增持梅雁吉祥股票94,907,490股,占梅雁吉祥总股本的5%。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信息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及信息义务披露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公司拟于2019年4月3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监事选举等议案,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第一大股东烟台中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于2019年4月17日发布了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就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部份议案公开征集投票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9年4月23日,公司收到股东广东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发布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文稿,就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部份议案公开征集投票权,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股东广东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告》。

(二)向持股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征询核实情况

经公司书面征询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外,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可能对本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不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公司自查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目前所处的电力行业环境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书面声明,其不存在泄漏公司尚未披露重大信息的情况,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的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认为目前所处的电力行业环境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除已披露事项外,未发生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情形。

2、公司将密切关注公司股东权益变动事项的后续进展,如发生第一大股东变动及与权益变动相关的事项,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拟于2019年4月3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监事选举事项,董事、监事选举程序及当选办法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差额选举董事监事及选举程序的公告》。公司面临新旧管理层换届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市盈率水平较高,截至2019年4月23日,公司静态市盈率为512.4倍 ,动态市盈率为512.4倍,市盈率水平较高。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梅雁吉祥 证券编码:600868 编号:2019-018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股票交易于2019年4月22日、4月2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涨幅较大。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告中的风险提示,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2018年业绩情况

2018年,公司营业总收入222,805,922.57元,同比减少19,875,487.51元,降幅为8.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1,893,144.12元,同比减少94,466,808.24元,降幅为81.18%;公司电站所在区域连续两年降雨量低于电站多年平均设计降雨量,主营业务水力发电受到较大影响。

二、主营业务及行业风险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相对单一,水电装机规模较小,发电收入及公司业绩易受降雨量变化及不良天气因素影响,波动性较大,公司未来经营存在不确定性。

三、经营业绩风险

公司自2005年以来,多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

指标为负,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业绩风险。

公司2005年至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情况如下:

四、公司市盈率情况

截至2019年4月23日,公司收盘价格为5.91元/股,静态市盈率为512.4

倍,动态市盈率为512.4倍。公司市盈率水平较高,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近期股票交易价格波动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的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