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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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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9-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0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合计254,777,062股(除权前127,388,531股,2016年10月21日除权后为254,777,062股),占公司截至2019年4月30日总股本1,280,759,826股的19.89%。

2、本次解禁的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

3、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总股本中的无限售流通股增加数量为254,777,062股。

一、本次非公开限售股份的基本概况

2015年11月2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0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9,235,664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实际向5家特定对象发行127,388,531股人民币普通股。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4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上海红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富徳昊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佛山市科技孵化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自然人仲桂兰、郭华的承诺限售期均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2016年10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640,379,91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640,379,913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80,759,826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限售承诺及履行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3、除上述承诺外,上述股东无新增相关承诺情况。

三、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及违规担保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4月30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254,777,0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89%,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5名。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3、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4、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5、股份变更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