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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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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3版)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2、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德茂庄德裕街5号

法定代表人:张振新

注册资本:175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种猪(大白、长白、杜洛克、祖代);经营种猪(大白、长白、杜洛克、纯种;大长、长大杂交一代母猪);生产、经营种公牛冷冻精液(荷斯坦牛、西门塔尔牛、利木赞牛、夏洛来牛、安格斯牛、褐牛、娟姗牛);生产、经营荷斯坦奶牛;批发兽用化学药品、生化药品、抗生素、中成药、外用杀虫剂、固体消毒液;加工浓缩饲料(禽畜、幼禽畜、种禽畜)、配合饲料(禽畜、幼禽畜、种禽畜)、精料补充料(反刍)(饲料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3月31日);加工复合预混合饲料(禽畜水产、反刍动物)(饲料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6月12日)(以上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牛场设计;猪场工艺设计;生产、经营荷斯坦奶牛(公牛)(限在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地址,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02月20日);养殖牲畜;批发机械设备及配件(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种植农作物;奶牛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培训;批发饲料、饲料添加剂;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修理林牧渔机械。(该企业于2013年11月11日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3、山东三元乳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潍坊市坊子区崇文街66号

法定代表人:王顺鸿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调制乳、灭菌乳、发酵乳)(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产、销售饮料(蛋白饮料类、其他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租赁(自有/剩余乳品机械和设备、房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4、河北首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河北省定州市钮店村

法定代表人:乔绿

经营范围:奶牛饲养、销售;农作物种植、销售;饲料销售;农产品初加工服务、销售、技术服务;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2014年4月4日股权并购变更为外资)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5、承德三元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大石庙镇汇强矿业大厦1幢1单元1906、1907、1908、1909号

法定代表人:王焕钧

经营范围:蔬菜、花卉、农作物种植;畜牧机械设备销售;生物技术、农牧业技术、IT技术开发、应用及推广;家禽养殖场的建设规范设计;旅游资源开发(需专项审批的,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经营);以下限取得经营资格的分公司经营:家禽养殖及优良品种繁育;奶牛养殖;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6、承德三元晓雅奶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黄土坎乡大墙村17组

负责人:高正根

经营范围:畜禽饲养技术推广服务;牛销售;鲜奶销售;农作物种植、销售;青贮玉米种植、销售;生物有机肥生产、销售。以下项目由分公司经营:奶牛饲养,奶牛养殖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7、北京安德鲁水果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农场内

法定代表人:孙军

注册资本:美元15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食品;销售食品;货物进出口;销售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电设备、卫生用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仓储服务;食品及食品原料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销售食品、生产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8、北京市牛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西大街75号

法定代表人:牛世海

注册资本:1689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加工、制造乳品、食品;销售粮油食品、副食品、冷热饮;饮食服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饮食炊事机械、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计算机、土特产品;室内装饰;经济信息咨询;仓储;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9、北京首农三元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皋路123号院3号楼-1至5层101一层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魏建田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定型包装食品的批发;仓储;分装;国内货运代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文艺创作;翻译服务;企业策划;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公共关系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维修;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电脑动画设计;信息咨询;工程勘察设计;商标转让、商标代理;版权贸易;版权转让、版权代理;产品设计;模型设计;文化咨询;体育咨询;教育咨询;销售日用品、建材、纺织、服装、文化体育用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通讯设备、家用电器、化妆品、图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农副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配送车辆出租业务(不含九座以上客车)。(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10、北京三元梅园食品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东大街2号楼

法定代表人:葛大兵

注册资本:4092.85万元

经营范围: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乳制品、包装食品、面包、西式糕点、裱花蛋糕;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冷热饮、酒、饮料;制售中西餐、冷热饮、酒、饮料;销售家用电器、日用品、厨房用品、新鲜水果、新鲜蔬菜;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区县商务委备案;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11、甘肃三元乳业有限公司

住 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绿洲现代物流园区滨河路

法定代表人:张佩杰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巴氏杀菌乳、发酵乳、灭菌乳、调制乳及乳饮料、乳制品和植物蛋白饮料的生产和销售;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批发零售;产品展示展览、乳制品代加工业务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12、河南裕农食品有限公司

住 所: 原阳县产业集聚区南二环路1号

法定代表人:刘建新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 食品加工、销售;蔬菜、果树种植、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13、北京五环顺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大兴区西毓顺路100号33幢

法定代表人:王青林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仓储服务(需要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货运代理;分批包装;专业承包;销售制冷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不含三轮摩托车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含电动自行车)、高低压配电柜、家用电器、食用农产品;安装、维修家用电器;物业管理;热力供应(燃油、燃煤除外);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罐式)(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7月23日);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罐式)、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14、江苏省东辛农场有限公司

住 所:连云港市连云区东辛农场

法定代表人:韩中书

注册资本:7223万元

经营范围:畜禽养殖;食堂(含凉菜、生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糕)。树木、果树种植;水产养殖(全民所有水域、滩涂除外);绒玩具制造;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施工;工程机械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电器、日用品、纺织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股东

15、北京市华农物资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东路1号一层(德胜园区)

法定代表人:范锴铭

注册资本:305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机械电器设备、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日用品、汽车(不含九座以下)、摩托车、吊车、化肥、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农药);租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物业管理;安装机械电器设备;热力供应;出租自有办公用房;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保险兼业代理;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绝大部分关联方已合作多年,各方交易清晰,账务核算清楚;且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进行的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上都与对方签署了协议,因此预计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款项发生坏账的可能性不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关联交易合同的定价一直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确定新一年度交易的具体事项及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基本上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对公司开展业务是必要的、有利的。该等关联交易是在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新一年度的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及交易价格,并且与关联方签署相应的法律文件,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5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22号文核准,公司向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平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612,557,42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6.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991.78元,扣除发行费用27,811,255.74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3,972,188,736.04元。截至2015年2月3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第01950002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其中150,000万元用于“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乳粉加工厂项目”,剩余247,218.87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约15亿元用于并购重组,约2亿元用于建设国家母婴乳品健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约8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日常经营流动资金)。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乳粉加工厂项目”(简称“原项目”)变更为“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乳粉、25万吨液态奶搬迁改造项目” (简称“新项目”),变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127,800万元,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2,2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变更后:其中127,8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乳粉、25万吨液态奶搬迁改造项目”,剩余269,418.87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原用于建设国家母婴乳品健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简称“母婴中心”)的2亿元募集资金变更为用于联合竞购Brassica Holdings股权项目(简称“竞购项目”),并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轴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鼎昆支行两个募集资金专户(户名均为本公司)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现有的9,106.56万元资金及截至提款日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购买银行产品收益)用于竞购项目。竞购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约41,351.36万元,包括:15亿元并购重组募集资金剩余的1.22亿元,变更母婴中心项目募集资金2亿元,部分募集资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现有的9,106.56万元及截至提款日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购买银行产品收益)。详见公司2017-055、057及2018-001号公告。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365,586.40万元,剩余31,632.4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据《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情形。

募集资金到账后,2015年2月16日,公司及保荐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瑞银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鼎昆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轴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原计划的“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乳粉加工厂项目”变更为“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乳粉、25万吨液态奶搬迁改造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河北三元”)(详见公司2015-011、013、017号公告)。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2015年4月9日,河北三元及保荐人瑞银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鼎昆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注:1、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产品收益123,332,089.72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37,545,993.54元。

2、截止2018年12月31日,用于购买银行产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购买银行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369,500,000.00元。

3、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该部分银行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用于竞购项目支出金额91,781,872.65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2015年3月30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决议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公司于2016年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同意公司在前述使用期限到期后,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16年6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至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决议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人瑞银证券出具了《关于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详见公司2015年2月17日、3月31日、2016年2月5日、2016年6月8日、2017年4月28日及2018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5-008、010、017、2016-012、014、035、037、2017-006、013号公告及2018-017、026号公告。

2018年1-12月(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循环购买银行产品;截止2018年12月底,累计购买银行产品8笔,累计收益1981.80万元(详见公司2018-009、029、042、056号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5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15年3月30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原计划的“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乳粉加工厂项目”(简称“原项目”)变更为“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乳粉、25万吨液态奶搬迁改造项目”(简称“新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新项目总投资额约为16亿元,募投项目变更时已投资约3.22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127,800万元,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2,2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人瑞银证券出具了《关于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18年1月2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用于联合竞购Brassica Holdings 股权的议案》,将原用于建设国家母婴乳品健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2亿元募集资金变更为用于“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联合竞购 Brassica Holdings 股权项目”。竞购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约41,351.36万元,包括:15亿元并购重组募集资金剩余的1.22亿元,部分募集资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现有的9,106.56万元及截至提款日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购买银行产品收益),变更母婴中心项目募集资金2亿元。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人瑞银证券出具了《关于三元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和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用于联合竞购Brassica Holdings股权的专项核查报告》,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和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用于联合竞购Brassica Holdings股权。

报告期内,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三元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保荐人瑞银证券核查,三元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奶粉新政实施导致该项目背景发生变化。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奶粉新政实施导致该项目背景发生变化。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修订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经营成果状况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本次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公司将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 表披露,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2018年9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上述要求,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2、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准则的相关要求,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金额单位:元):

1、2017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2017年度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1)合并利润表

(2)母公司利润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只影响报表列示内容,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等无实质性影响。

(二)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自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年度可比财务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3、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艾莱发喜新西兰食品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艾莱发喜新西兰食品有限公司(ALLIED FAXI NEW ZEALAND FOOD CO., LIMITED)

●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艾莱发喜食品有限公司(简称“艾莱发喜”)之控股子公司艾莱发喜新西兰食品有限公司(ALLIED FAXI NEW ZEALAND FOOD CO., LIMITED)(简称“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新西兰)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不超过900万新西兰元,贷款期限一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艾莱发喜为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的上述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并同意艾莱发喜就本次贷款提供140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账户质押担保。

二、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艾莱发喜新西兰食品有限公司(ALLIED FAXI NEW ZEALAND FOOD CO., LIMITED)

注册地点:新西兰凯雷佩西(KEREPEHI)镇

注册资本: 1090.69万美元

经营范围: 生产加工冰淇淋、奶油

与本公司的关系: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艾莱发喜的控股子公司,艾莱发喜持有其70%股权,新西兰新天然有限公司(New Nature NZ Limited)持有其30%股权。该公司自2017年5月下旬正式投产。

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因经营需要,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新西兰)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不超过900万新西兰元,贷款期限一年。艾莱发喜为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的上述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并就本次贷款提供140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账户质押担保。新西兰新天然有限公司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同意艾莱发喜为其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具有确实必要性,独立董事对此表示同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额

截至2019年4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070,166,960元人民币(包括本次担保),且均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1.69%。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总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4年10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申请。2014年11月20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4]1222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了公司发行不超过612,557,426股A股股票的申请。

2015年2月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分别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专用账户,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本次发行价格为6.53元/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12,557,426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991.78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27,811,255.74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3,972,188,736.04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15年2月3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第01950002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截至2016年2月15日(详见公司2015-008、010、017号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同意公司在前述使用期限到期后,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公司2016-012、014号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公司在上述公告的基础上,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至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详见公司2016-035、037号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详见公司2017-006、013号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详见公司2018-017、026号公告)。

截至2019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366,092.7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1,126.11万元。各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产品取得收益123,332,089.72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37,554,396.43元。

2、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使用该部分银行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用于竞购项目支出金额91,781,872.65元。

三、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品种

投资的理财产品必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公司计划根据募集资金现状及使用计划统筹安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银行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实施现金管理。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产品及其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募集资金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产生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投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事项已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确认,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4、保荐机构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金额

使用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8亿元额度内,公司可根据银行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3、投资方式

通过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

4、现金管理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5、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并处理具体事宜。

二、对公司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适当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建库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拟投资的项目名称:北京大兴工业园新建库房项目

● 拟投资金额:约1.25亿元人民币

●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投资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公司在北京大兴工业园南区新建库房,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1.25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瀛海瀛昌街8号

注册资本:149755.7426万元

经营范围: 加工乳品、饮料、食品、原材料、保健食品、冷食冷饮;生产乳品机械、食品机械;生产生物工程技术产品(不包括基因产品);餐饮;自产产品的冷藏运输;开发生物工程技术产品(不包括基因产品);信息咨询;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安装、修理、租赁自有/剩余乳品机械和设备(非融资租赁);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服务;教育咨询;展览会票务代理。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升级库房设备设施,满足公司对仓储物流的需求,降低产品物流成本,公司拟在北京大兴工业园南区投资新建库房。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1.25亿元,其中:库房建设费用约1.16亿元,道路硬化、绿化等费用约719万元,设计、勘探等费用约2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建设期预计18个月,投资回收期约8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投资行为符合企业经营发展需要,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此表示同意。

五、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系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29 证券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6月5日下午1:00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瀛海瀛昌街8号,公司工业园南区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5日

至2019年6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9-010、011号公告),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7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企业(食品)有限公司(BEIJING ENTERPRISES (DAIRY) LIMITED)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29日 9:00-11:30,13:00-16:00。

2、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于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

函方式登记,传真、信函以到达本公司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

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瀛海瀛昌街8号 邮编:100163

电话:010-56306020 传真:010-56306098

联系人:张希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6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