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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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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0,262,199股为基数(若分配预案披露后,未来股本有变动,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每10股派0.03元(税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安防视频监控产品硬盘录像机、摄像机及视频监控管理平台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不断革新产品技术指标,完善产品功能,,产品覆盖前端网络高清摄像机、模拟高清摄像机、高速球机,后端网络高清录像机、模拟高清录像机,平台集中存储设备、流媒体转发设备、解码显示设备等,已形成前后端并重发展、逐步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业务体系,针对AI智能应用,公司推出全系列人脸抓拍摄像机、智能应用摄像机、智能录像机等产品,产品线较为完整。

公司采取ODM、OBM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在OBM模式下,公司自主完成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并以自有品牌将产品销售给客户,公司依托自身对市场的把握能力研发产品,打造公司品牌影响力;在ODB模式下,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市场需求情况,自主设计和研发产品的构造、功能和系统等以供客户选择。目前公司主要采取ODM模式完成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2、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视频监控产品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9)。根据国家发改委、科学技术部、工信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信息?产业中的?数字音视频产品?领域,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从实际应用来看,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安防领域,所处行业通称为安防行业,其细分行业为视频监控行业。

随着技术升级、城市智能化、公共安全需求增大等原因,安防行业保持着较快增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8年为应对行业竞争,扩大市场份额,公司采取更加积极的产品定价策略,实现了产品销售数量、销售收入较大幅度增长,但因产品毛利率下降及研发投入持续加大、期间费用增加等原因,导致净利润下降较大。

1、采取更加积极的定价策略,扩大销售规模

公司采取更加积极的产品定价策略,实现产品销售数量248.38万台,同比增长23.90%;销售收入6.10亿元,同比增长16.77%。

2、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特别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产品的研究开发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18年研发投入8809.52万元,同比增长9.81%,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14.45%。

公司成立了基于深度学习的智能视频分析算法研发的团队,针对人脸识别、人形识别、车辆识别、行为分析、视频结构化分析等方向进行深入研究,相关算法已经开始应用于网络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视频智能服务器等产品中。

3、由安防视频监控产品供应商向安防视频监控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升级

公司近几年积极布局视频监控系统解决方案及相关产品,成立了行业及系统解决方案中心,发布了从安防综合管理平台软件系统,到大路数视频解码矩阵、多盘位集中存储设备、流媒体服务器、智能分析服务器等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并积极布局多目拼接全景摄像机、8寸大倍率高速球机、枪球联动等行业应用高端产品,初步具备提供园区、零售、酒店、工地、教育等各行业的全套解决方案的能力,也是目前国内为数不多能够提供完整安防视频监控系统解决方案的公司之一。

4、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公司在惠州同为实施的视频监控录像设备建设项目、数字监控摄像机建设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一期工程已完工并进入批量生产阶段,第二期工程已开工建设。

5、立足海外市场,加大国内市场开拓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以海外市场为主要发展方向,在维护、开拓好海外客户的情况下,利用此次“国内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为契机,加大开拓国内市场。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指南、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立志先生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共9名,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彭学武、毛明华、黎奇峰、王蒲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四、《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年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五、《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同意以220,262,199股为基数(若分配预案披露后,未来股本有变动,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每10股派0.03元(税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超过公司未分配利润可分配范围。

公司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2018年度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报告的相关意见,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七、《〈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报告的相关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的相关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九、《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2、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

3、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

4、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后海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

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3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郭立志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十二、《关于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在公司有行政职务的董事人员,不因担任董事职务再领取津贴。

在公司无行政职务的董事人员,每年领取8.8万元的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人员,每年领取8.8万元的董事津贴。

上述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陆裕刚、申靖、龚倩倩三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1,17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20,262,199股调整为220,151,025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十五、《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在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十六、《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郭立志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十七、《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5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陈民召集并主持,召开此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3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二、《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实际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方案为:1、在公司有行政职务的监事每年领取监事津贴1万元;2、在公司无行政职务的监事每年领取监事津贴6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陆裕刚、申靖、龚倩倩三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将上述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回购注销的规定。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对回购事项的约定实施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务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15:00至2019年5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7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大会上就2018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工作报告与本通知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1、议案3至议案9、议案11、议案12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10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议案5、8、9、1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如下: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9年5月21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19年5月21日9:30-11:30,14: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邮编:518057,联系电话:0755-331048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谷宁

2、联系电话:0755-33104800

3、传真号码:0755-33104777

4、电子邮箱:guning0104@163.com

5、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场。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35”,投票简称为“同为投票”;

2、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9年5月17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35)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9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总经理郭立志先生,独立董事彭学武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杰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谷宁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2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4日,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为股份”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宁波银行、广东华兴银行申请共计人民币30,000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一、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2、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

3、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

4、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后海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

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3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郭立志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认为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满足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我们同意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4日,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公司需按照该文件的规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2017年3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和2017年5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下转9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