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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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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84 公司简称:杉杉股份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 201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705,418,183.1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37,677,041.3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70,541,818.31元,减应付2017年普通股股利67,365,899.16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005,187,507.01元,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1,122,764,986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应付普通股股利89,821,198.88元。本年度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业务分为新能源业务和非新能源业务,其中新能源业务包括锂电池材料、新能源汽车及能源管理服务业务;非新能源业务包括服装品牌运营、类金融及创投业务。锂电池材料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及主要业绩来源。

(一)新能源业务

1、锂电池材料业务

(1)业务概述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和电解液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正极材料的主要产品有钴酸锂、三元材料(镍钴锰酸锂和镍钴铝酸锂)、锰酸锂和三元前驱体(内部供应)。其中钴酸锂主要用于高端消费电子产品,如智能手机、高端平板电脑等,三元材料主要用于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启停电源以及对成本较为敏感的消费电子产品。锰酸锂主要用于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以及与高容量正极材料掺混使用。负极材料和电解液均可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

公司锂电池材料业务主要产品及应用具体如下:

(2)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

公司秉持全面实现供应端价格谈判、货量保证、品质稳定、增值服务的总原则,将年度经营预算分解到月,结合月度产销计划与原材料库存合理进行采购,有效控制原材料库存,减少库存占用资金及防范跌价风险。

公司采购模式灵活多样,选取有资源、成本、技术优势的供应商进行战略合作签订年度长单,并结合低位战略采购、委外加工与临时补充采购等采购方式,在保持稳定供应量的同时,努力控制采购成本。公司始终致力于打通上游资源端,加强多级立体供应链建设,持续开发备选供应商,优化供应链,形成多家比价议价的良性价格竞争机制。与供应链上下游联合定制开发公司附加值高的核心产品,通过技术输出实现产品定制,确保产品技术竞争力及唯一性。

生产模式

生产按照PMC(生产及物料控制)订单,月度组织生产调度会议下达指令。生产部门在会议上接到计划指令,组织人、机、料、法、环、测各生产要素资源,按照月度计划排产,组织生产、控制品质、降低制造成本。

产出的产品,按PMC发货计划将成品送至发货组,由发货组对每个客户、各个批次的产品组织包装、贴标、检查、装车。仓库最后验收数量、批次,开物料放行单发货。

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以销售、研发、品质、技术支持等部门相协同的机制,根据客户对产品的需求,组建工作小组,形成以销售为主导,研发和品质为保障,技术支持为支撑的销售模式,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服务。公司根据客户集中度或重要性情况,分别在各地设立销售办事处,贴近客户需求,及时掌握客户对产品品质的反馈、产品类型的需求变动等情况,以便快速地对客户反馈做出反应,更好的为客户提供销售与技术服务,与客户建立紧密高效的合作关系。

(3)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内生性驱动因素

通过研发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推出新产品并走向高端化。公司陆续推出4.45V高电压钴酸锂、高镍三元材料、高容量兼顾快充的负极材料,公司高端产品的占比有了较大提升。高端产品定价高、单吨毛利高,在动力电池降成本的大环境下,高端产品占比的提升,有利于公司整体单价和毛利率的稳定。

持续优化客户结构,提升国内外优质客户销售占比。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材料板块前5大客户销售额占比提升明显,从2017年的38.41%提高至2018年的47.09%。2018年下游锂离子电池行业,特别是动力电池行业,头部效应明显。未来这种高集中度的市场竞争格局还会维持,所以只有提升优质客户的销售占比,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定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提升优质客户的销售占比,应收账款得到了较好的控制,经营性现金流净额6年来实现首次转正。

持续进行内部精益生产管理,不断进行工艺优化,降低单吨制造费用。报告期内,公司老产线通过技改,提升产线的自动化水平,新的产线全部采用自动化标准,节省人力,降低操作风险,提升产品品质和直通率。

外生性驱动因素

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根据EVsales数据,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突破200万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2.1%,2018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125.6万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4.4%。2018年锂电装机累计57GWH,同比增加58%。据乘联会和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最新数据,2019年第一季度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24.92万辆,同比增长120%;动力电池装机总量约12.32GWh,同比增长179%。

(4)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

公司所处的锂电池材料行业起步于消费电子市场,但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的出货量持续多年下滑,虽然可穿戴设备等新兴应用市场快速发展,但因其单位带电量较少,对消费电子类锂电池的需求增量贡献不大,整体来看,消费电子市场已经饱和。新能源汽车市场已经取代消费电子市场成为锂电池材料行业的第一大终端市场,在新能源汽车销量的推动下,锂电池材料行业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2018年国内新能源汽车补贴规模较2017年退坡,但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向乘用车集中,引导产品高端化,续航超过300公里的车型,补贴金额不降反升。2018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125.6万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4.4%。2018年锂电装机量累计57GWH,同比增加58%。储能市场作为锂电行业的新兴市场,未来有可能引领整个行业的发展,彭博新能源预测,2019年全球年度储能装机量将首次超过10GWH,2025年全球储能装机量将达到100GWH。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唯一涵盖正极、负极和电解液三大锂电池材料的锂电池材料生产企业,根据高工锂电和鑫椤资讯数据,2018年公司钴酸锂产量排名全国第二,三元材料产量排名全国第五;2018年公司负极材料产量排名全国第二;2018年公司电解液出货量排名国内第四。目前公司的产能规模、技术水平、客户质量、市场份额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由EVTank、电池网(itdcw.com)、伊维智库、伊维经济研究院、我爱电车网(xevcar.com)、能源财经网(inewenergy.com)联合调研并发布的2018年度中国锂电新能源产业链年度竞争力品牌榜单上,公司正极、负极和电解液业务子公司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位列正极、负极和电解液榜单的第一名、第二名和第四名。

2、新能源汽车业务

(1)主要业务与经营模式

公司在2018年按照既定战略,结合市场情况变化,对新能源汽车板块各项业务进行了调整,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及运营,战略性收缩整车设计与研发业务,调整电池系统集成业务资本结构等。

充电桩建设及运营

充电桩建设及运营业务,主要开展专业的第三方新能源汽车服务业务,包括充电桩的建设、充电运维服务、新能源运营数据挖掘与增值服务等。

经营模式:公司搭建“三网一位”的综合智能服务平台,融合充电网、车联网、互联网和停车位,通过线上线下相互支撑,为用户提供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的综合解决方案。

整车设计与研发

公司整车业务主要为建立新能源专用车整车技术研发平台,在整车动力系统匹配和优化、整车造型设计、整车系统集成和整车性能测试及标定等方面形成核心技术和竞争力,并为公司新能源汽车运营提供技术支撑。报告期内,由于新能源客车补贴的大幅退坡、补贴发放周期延长、新能源客车行业账期较长等原因,公司基本暂停了新能源客车和物流车的生产和销售。

经营模式:根据市场需求,设计并开发新能源专用车辆,取得工信部整车公告目录,然后根据市场规划或订单进行排产,并进行销售。

电池系统集成

战略投资人增资入股完成后,红杉智盛成为宁波利维能第一大股东,公司所持宁波利维能的股份比例降至41.25%,宁波利维能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改为权益法核算。

(2)行业情况说明

2018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进一步提升。根据中汽协数据统计,2018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7万辆和125.6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9.9%和61.7%。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8.6万辆和98.4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47.9%和50.8%;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3万辆和27.1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22%和118%;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均完成1,527辆。纯电动汽车仍然是产销主力,但增速略有下降,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发展增速迅猛,随着2019年补贴的继续退坡,预计2019年混合动力汽车销量将依然保持高速增长。

数据来源:wind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高速发展,新能源车主对充电需求的提升,2018年全国公共充电桩也实现了快速增长。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国公共充电桩保有量达到了30万台,其中交流充电桩19万台、直流充电桩11万台、交直流一体充电桩0.05万台,全年新增8.6万台,同比增长40.1%。

数据来源:中国充电联盟

3、能源管理服务业务

(1)主要业务与经营模式

杉杉能源管理服务业务,主要以电池储能技术与产品的应用为核心提供综合能源开发与服务,产品的设计及研制将最终实现“智能化、网络化、平台化”的目标,打造高效的智慧能源管理服务平台。公司主要以开发及运营电池储能系统为主,快速以轻资本推进业务规模发展。根据市场具体情况,采用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或自持运营的方式,为客户提供系统的解决方案。终端客户主要为高耗电,有节能、降需等需求的大型工商业企业。

同时,本着最大程度为用户节省成本的原则,公司在提供电池储能服务的同时,为用户配套适当的光伏发电项目,实现相较储能更低的能耗成本,通过“储能节电”、“光伏发电”和“光储结合”的方式,为用户提供高性价比的能源管理方案。

光伏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尤利卡主要业务包括电池片生产、太阳能组件生产及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营。

生产模式:公司根据以销定产的生产原则,结合订单情况、市场趋势、自身产能及安全库存相关情况安排生产计划。

销售模式:公司太阳能组件产品的客户基本为光伏电站开发商、光伏EPC、组件经销商及安装商等。国内市场方面,主要通过投标电站项目的组件标的与电站开发商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国外市场方面,主要通过参加各个国家的光伏展会、直接拜访客户等方式拓展与稳定销售渠道,同时不断加强新兴市场开拓及优质客户的开发。

公司光伏电站的发电销售模式分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两种。

(2)行业情况说明

2018年是中国储能市场发展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根据CNESA的统计,截至2018年12月底,中国已投运储能项目的累计装机规模为31.2GW,同比增长8%,其中,抽水蓄能的累计装机规模最大,约为30.0GW,同比增长5%,电化学储能和熔融盐储热的累计装机规模紧随其后,分别为1.01GW和0.22GW,同比分别增长159%和1000%。

2018年,中国新增投运储能项目的装机规模为2.3GW,其中电化学储能的新增投运规模最大,为0.6GW,同比增长414%。

数据来源:CNESA(中关村储能产业联盟)

同时,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发布的报告《China's Energy Storage Market Took Off in 2018》的简单摘要,中国电池储能市场中磷酸铁锂(LFP)电池技术的市场份额达到了83%,电网侧储能项目的一系列电池组招标采购使得中国储能市场中电池价格的竞争变得日益激烈。根据已公布的中标价格信息计算,储能电池组的平均价格为1,073元/kWh,比国际市场上储能电池组的平均价格低30%。

政策的逐步完善,也促进了储能市场的爆发。2018年7月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充分发挥电力价格的杠杆作用,扩大高峰、低谷电价价差和浮动幅度,鼓励用户错峰用电,利用峰谷电价差、辅助服务补偿等市场化机制,促进储能发展。在531光伏新政之后,国家补贴退坡迅速,受国家补贴的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规模受到限制,光伏配储能或成为在新政之后新的光伏电站商业模式。2019年年初,又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储能政策:包括国家电网发布《关于促进电化学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能源局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储能发展中政策、法律、投资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明确储能的示范任务和发展方向(2月21-22日召开的“电力储能应用现场调研暨标准体系研讨会”上透露); 2月12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试点梯次利用动力电池作为数据中心削峰填谷的储能电池;同时地方政府,如新疆、合肥、北京等也出台了明确的储能支持和补贴政策。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18年,国内光伏发电累计装机量174.51GW,同比增长34%;光伏发电1,7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国内光伏新增装机量44.26GW,同比下降17%,其中,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20.96GW,同比增长8%,531光伏新政之后仍持续较高的装机热度。进出口方面,2018年光伏产品出口总额161.1亿美元,同比增长10.9%,达到双反后的最高水平。

新政出台对行业将造成较大震动,短期内企业将面临较大压力,促使光伏企业从规模、速度、价格竞争转向质量、技术、效益竞争,从粗放式发展向精细化发展,促使平价上网早日实现。

(二)非新能源业务

1、服装品牌运营业务

(1)主要业务与经营模式

公司以下属控股子公司杉杉品牌公司为运营平台开展服装品牌运营业务,杉杉品牌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成功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杉杉品牌公司主营男士商务正装及商务休闲装的设计、推广及分销,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包括三个品牌:FIRS、SHANSHAN、LUBIAM,每个品牌具有不同的产品特色及品牌定位,以迎合特定年龄段及收入阶层消费者的喜好。

经营模式:杉杉品牌公司主要通过一级分销商及其子分销商(即二级分销商)经营的零售店销售FIRS 品牌产品。即杉杉品牌公司按批发价向一级分销商销售产品,一级分销商通过其经营的零售店将产品转售给终端客户或二级分销商,然后二级分销商通过其经营的零售店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此外,杉杉品牌公司还通过自营零售店、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包括天猫、京东及唯品会)销售 FIRS 品牌产品。

杉杉品牌公司主要通过与 OEM 供应商、加盟商之间的合作安排销售 SHANSHAN 品牌产品,合作安排包括:1)杉杉品牌公司与 OEM 供应商之间的寄售或采购关系;2)杉杉品牌公司与加盟商之间的特许经营关系。此外,杉杉品牌公司还通过自营零售店、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包括天猫、京东及唯品会)销售 SHANSHAN 品牌产品。

杉杉品牌公司主要通过自营零售店、加盟商营运的零售店销售 LUBIAM 品牌产品,根据该业务模式,杉杉品牌公司与加盟商订立加盟协议,授权加盟商与相关购物商场订立协议,并向杉杉品牌公司提供店铺管理服务。

生产方式:杉杉品牌公司将产品生产外包给多家国内OEM供货商,可使资源集中于品牌管理、设计及产品开发、销售和营销管理等核心竞争优势上,这些OEM供货商主要是位于浙江省及江苏省的服装及配饰制造商。

(2)行业情况说明

服装行业整体表现较为平稳,线下消费小幅承压,线上消费强劲增长,纺织品出口维持回暖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总额145,311亿元,同比增长5.7%,其中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13,707 亿元,同比增长8.0%。2018年,全国网上零售额70,198亿元,同比增长25.4%,其中穿着类商品网上零售额累计同比增长22.0%。根据国家海关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纺织品服装累计出口额为2,767.31亿美元,同比增长3.66%,其中纺织品累计出口额为1,190.98亿美元,同比增长8.50%;服装累计出口额为1,576.33亿美元,同比下降0.29%。

从服装品牌表现来看,中高端商务休闲男装延续稳健内生增长,近几年通过清库存、整合渠道、提升产品开发能力,老模式遗留的问题正逐步消化,龙头品牌业绩增长稳健。

2、类金融和投资业务

(1)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类金融

公司类金融业务主要由下属控股子公司富银融资股份及其子公司(包括杉杉富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北京杉杉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富银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富银融资股份为香港联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富银融资股份专注于公司主营业务,继续拓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咨询服务。

融资租赁业务分类为直租、新品回租和旧品回租。直租及新品回租指租赁设备供应商于租赁交易前(由出租人或承租人)购买新设备,而旧品回租指承租人于租赁交易前拥有并售予出租人旧设备。

在直租中,出租人将按照承租人发出的指示根据租赁协议向设备供应商购买特定资产,然后将资产租赁予承租人供其使用。承租人通常在两至三年内(或在某些情况下在较长期限内)向出租人偿还购买金额连同利息及其他费用,于租赁期限结束时,资产的所有权将转让予承租人。

在新品回租中,承租人先以自有资金从设备供货商处直接购买资产,然后出租人从承租人处购买设备。承租人一般在两至三年内(或在某些情况下在更长期限内)向出租人偿还融资款连同利息及其他费用,于租赁期限结束时,资产的所有权将转移至承租人。

在旧品回租中,承租人按双方协商的价格向出租人出售现有资产,然后出租人将资产回租予承租人使用。承租人通常在两至三年内(或在某些情况下在更长期限内)向出租人偿还资产的购买金额连同利息及其他费用,于租赁期限结束时,资产的所有权将转移至承租人。

商业保理业务指的是保理商向客户(作为卖方)提供融资及应收账款管理服务,作为回报以取得(i)利息及管理费收入及(ii)客户向保理商转移应收账款的合法所有权。另外,客户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后,保理商拥有向买方收取应收账款未偿还金额的权利。

目前主要保理类型包括:(i)追索权保理,即客户须向保理商提供担保,以保证在若干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买方欠付应收账款及买方与卖方产生争议)无条件按要求回购应收账款;及(ii)公开型保理,即保理商在向客户提供融资前,买方获知客户与保理商之间的保理安排。

(2)行业情况说明

融资租赁

根据中国租赁联盟和天津滨海融资租赁研究院统计,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不含单一项目公司、分公司、SPV公司和收购海外的公司)总数约为11,777家,较上年底的9,676家增加了2,101家,增长21.7%。截至2018年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66,500亿元人民币,比2017年底的60,800亿元增加约5,700亿元,增长9.38%。2018年,全国融资租赁业呈现出持续发展态势,行业运转总体正常,没有发生行业性和区域性风险的迹象。受行业监管体制和会计准则即将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影响,企业数量、注册资金和业务总量的增速明显减缓。

商业保理

2018年,全国商业保理企业注册数量快速增长。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已注册商业保理法人企业及分公司共计11541家(不含已注销企业436家,已吊销企业57家),其中法人企业11167家(不含已注销法人企业353家,已吊销法人企业40家)、分公司374家(不含已注销分公司83家,已吊销分公司17家)。2018年底的全国商业保理法人企业及分公司存量较2017年底的8261家(不含当时已注销企业164家,已吊销企业20家)增长了39.7% 。截至2018年12月末,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143,418.20亿元,比上年增长8.6%。随着企业赊销比例日益提高、账期延长,企业应收账款规模越来越大。保理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3月7日发行“2013年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7.5 亿元,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于2014年3月26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为“122285”,简称为“13杉杉债”;质押券申报和转回的代码为“104285”,简称为“13杉杉质”。

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内,公司于每年的3月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进行付息。

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发布“13杉杉债”回售公告及票面利率不调整公告,于2017年1月17日至1月18日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回售有效登记数量0手,回售金额0元。

公司已于2019年3月7日完成对“13杉杉债”的到期兑付兑息工作。

上述债券兑付兑息及回售情况请详见公司在指定报刊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公司发行的“13杉杉债”进行了跟踪评级。经联合评级审定,维持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13杉杉债”债项“AA”的信用等级。

(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6日在指定报刊媒体和上交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经营业绩取得稳健发展,实现营业收入885,342.28万元,同比增长7.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527.77万元,同比增长24.46%;剔除投资收益、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0,313.75万元,同比下降31.30%。

(一) 新能源业务

1、锂电池材料业务

2018年,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的影响,下游电芯行业特别是动力电池行业,利润空间遭受挤压,开始步入“后补贴时代”。下游的降价压力逐级向上游传导,倒逼锂电材料企业“降本增效”,市场竞争加剧,低端产能加速出清,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逐步形成“强者恒强”的竞争格局。

报告期内,面对政策调整带来的不确定性,以及上游原材料的波动所带来的影响,公司锂电池材料业务坚持产品创新、成本控制和管理提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经营业绩稳健发展。期内,锂电池材料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00,543.47万元,同比增长16.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116.50万元,同比下降21.67%。

正极材料业务

报告期,正极公司杉杉能源采取积极稳健的经营策略,实现销售量20,063吨,同比下滑6%,主要原因为公司调整客户结构。为保障现金流稳定,加速回笼经营性现金流,公司主动减少甚至取消与高风险客户的业务合作,2018年杉杉能源合并经营性现金流50,020.66万元,较上年经营性现金流-14,683.42万元,实现大幅转正。杉杉能源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66,408.16万元,同比增长9.49%,主要系正极公司产品价格的上涨所致;实现净利润51,462.73万元,同比下降14.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722.32万元,同比下降16.43%,主要原因如下:

1、因客户结构调整,导致产品销量同比下滑。公司减少甚至取消与部分回款较差、风险较高客户的合作。报告期内正极公司前10大客户销售占比提升明显,前10大客户销售占比达到75%,较去年同期增加15个百分点,预计2019年客户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在下游优胜劣汰的行业环境下,主动调整客户结构,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大型优质客户的业务合作和技术交流,虽然短期内可能会对产销量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从长期来看,更有利于未来公司技术、产品的更迭以及市场份额的提升。

2、去年同期存在低价原材料库存增值影响,本期该影响消除,导致毛利率较去年同期较高水平有所降低。

3、产品结构变化。2018年公司钴酸锂的销量同比下降17%,而三元的销量同比增长14%,三元材料的销量占比有所提升,但是三元材料的毛利率要低于钴酸锂,导致整体毛利率下滑。

4、产能爬坡。新投产的年产7200吨高镍产线投资强度高,但由于市场需求原因,产能爬坡速度较慢,导致单吨折旧费用增加。

5、股权比例降低。杉杉能源引入战略投资者后,杉杉股份占杉杉能源的总股本由80.083%降至68.64%。公司持有杉杉能源股比的下降,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出现下滑。

资本合作方面,2018年杉杉能源引进战略投资者广州舟融言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迈捷投资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亿元。杉杉能源资本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有利于杉杉能源扩大业务规模,且为双方未来在新能源产业领域的深入合作奠定了基础。

产能提升方面,杉杉能源在宁夏石嘴山市启动了年产7200吨高镍三元及前驱体项目,并已于期内陆续投试产。2018年1月杉杉能源启动了10万吨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其中一期一阶段1万吨产能已于2018年年底陆续投试产,为未来有效产能的释放和市场份额的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技术研发方面,2018年杉杉能源获得“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2018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公司在高电压钴酸锂方面一直保持全球领导者的地位,目前代表钴酸锂行业商业化量产产品最高技术水平的4.45V高电压钴酸锂2018年已经实现小批量的供货,预计2019年将实现销量较大增长,另外公司4.48V高电压钴酸锂已经完成产品定型,并且批量送样给下游客户,产品性能在满足高容量的同时,兼顾优异的循环性能和安全性能。动力电池材料方面,单晶523和单晶622材料具有低残锂、长循环、高安全和高温性能优异,高镍811产品具有高容量、高安全和长循环的特点,三者均已实现大批量出货,应用于3C和动力领域。公司镍83产品KY18也已小批量供应给客户。

负极材料业务

2018年公司负极业务呈现稳健向上的发展势头,全年实现销售量33,907吨,同比增加9.69%,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93,793.76万元,同比增长30.74%,主要系公司产品售价同比上涨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53.64万元,同比上升7.88%,其中湖州创亚商誉减值2,000万元,若剔除该减值影响,负极业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03.64万元,同比增加24.28%。

产能提升方面,宁德在建成品产能2万吨,已于2018年年底达到投试产条件。郴州杉杉年产7000吨石墨化产能已于2018年4月底陆续投试产。内蒙古包头年产10万吨负极材料一体化一期项目已于2018年4月开工,预计2019年年中投试产。该项目从原材料加工、生料加工、石墨化、碳化到成品加工一体化生产,依托包头电费的低价优势,建成后,将有利于提升产品品质,大幅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毛利率,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负极材料行业地位。

技术研发方面,2018年5月,上海杉杉科技分析中心正式通过CNAS认证,树立行业品质标杆。2019年1月,宁波杉杉新材料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标志着公司在负极材料领域的研发水平及技术创新能力已进入国内同行业最先进行列。消费电子方面,液相包覆成功开发、高容量快充QCG-D5研发完成并形成销售;动力电池EV方面,高能量密度兼顾高低温的EV7开发成功;硅碳负极已达到量产程度,且向多个客户送样测试,并取得了小批量订单。硅碳新材料方面,液相包覆硅氧、纳米硅、高容量硬碳等开发成功。

电解液业务

2018年公司电解液业务实现销售量为13,383吨,同比大幅增加109%;国内销量排名跃居第四,主营业务收入40,341.55万元,同比增长37.10%,主要系销量增长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23.19万元,亏损同比增加主要是因为原收购巨化凯蓝的六氟磷酸锂老装置加速计提折旧2,038万元,衢州杉杉计提商誉减值1,326万元。如果扣除上述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5.01万元,同比少亏232.99万元。

技术研发方面,电解液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研发电解液配方,同时开发特殊和新型添加剂,是国内首家采用动态结晶工艺生产六氟磷酸锂的企业,结晶完整、粒径均匀、酸度和不溶物低,形成的电解液导电性能好,优于行业标准指标。

生产装备方面,电解液公司进行自动化改造,包括包装桶的自动清洗、添加剂的自动加料、锂盐的自动加料和电解液的自动灌装。通过产线的自动化改造和工艺的改进,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生产效率和合格率。

2、新能源汽车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战略调整,通过引入外部资本,共同推进电池系统集成、充电桩建设与运营、新能源整车设计与研发等业务的发展,其中宁波利维能已于上半年完成战略投资人的引入。期内,新能源汽车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339.95万元,同比下降79.20%,主要系本期内蒙古青杉新能源客车销量同比减少,宁波利维能和广州云杉智行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退出合并报表范围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86.69万元,主要系行业补贴下滑新能源客车销量减少以及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增加所致。

充电桩建设与运营

报告期内,云杉智慧坚持“车网协同、智能互联、专业运维”的商业模式。

2018年公司持续加快城市快充站的建设,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在深圳、广州、成都、西安、上海、北京等全国十余个重点城市400余个站点运营充电业务。全国充电桩运营功率累积达成10万千瓦,同比增长155%,2018年充电收入同比增长188%。根据中国充电联盟数据,截至2018年底,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充电桩保有量达到了30万台,其中,云杉智慧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中居第七位。

公司开发并完善了适应于单站、多站、城市级加盟的SaaS(软件即服务)运营平台,打造了基于充电网、车联网、互联网、停车位等“三网一位”的多网融合的运营平台,已与腾讯地图、高德地图、小桔充电、曹操专车等实现了平台互联,并与上汽、蔚来等主机厂完成充电技术对接,为用户提供极简的充电体验。

整车设计与研发

报告期内,由于新能源客车补贴的大幅退坡、补贴发放周期延长、新能源客车行业账期较长等原因,公司及时进行了结构调整,主动暂停了新能源客车和物流车的生产和销售。

电池系统集成

宁波利维能动力电池PACK业务,主要包括新能源物流车PACK、新能源乘用车PACK,以及新能源非道路工业车辆PACK等;技术路线包括圆柱电池PACK、方型电池PACK和软包电池PACK。

2018年5月,宁波利维能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智盛”),增资入股完成后,红杉智盛成为宁波利维能第一大股东,公司所持宁波利维能的持股比例降至41.25%,宁波利维能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改为权益法核算。本次宁波利维能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将增加宁波利维能的注册资本及运营资金,有利于提升宁波利维能资本实力。

上海展枭LIC模组及集成业务,应用领域包括智能装备、轨道交通、移动医疗、调频储能、节能应用等。公司产品在RGV(有轨制导车辆)、移动医疗等领域应用规模逐渐增长,其中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成本公司产品,中标了青岛地铁储能节能应用项目,将实现LIC在地铁节能领域的首次应用。

3、能源管理服务业务

2018年,公司能源管理服务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0,792.27万元,同比下降16.61%,主要系受531光伏新政影响,光伏产品价格与销量同比下降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07.64万元,同比增长2.66%。主要系光伏业务经营业绩同比变动所致。

光伏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尤利卡通过引进德国、意大利、西班牙和美国进口的全自动化生产设备,以及日本的管理和内控体系,产品质量定位高端。目前尤利卡拥有组件和电池片产能共1GW以上,主要在欧洲、日本和中国等市场销售,同时积极在中东、南美、非洲和东南亚等新兴市场布局。

报告期内,在巩固组件业务的基础上,尤利卡大力投资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计开发项目200MW。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并网发电项目195MW ,项目主要分布于浙江省内各地。对于已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加强营运维护管理,提高电站发电效率,投资回报稳定。

2018年,尤利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0,467.51万元,同比下降16.71%,主要系受531光伏新政影响,国内市场需求大幅下滑,组件销售价格持续下降,组件出货量较去年同期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108.01 万元,同比增长16.11%,主要系光伏电站投资开始呈现效益,推动公司业绩增长。

储能业务

公司能源管理服务定位于以储能技术与产品应用为核心的综合能源开发与服务,2018年公司主要推进了储能在工商业客户领域的削峰填谷应用,同时对光伏+储能、梯次电池公交系统领域的循环应用等新业务进行了探索。2018年公司的综合能源运营与服务平台上线,可以实时在线监控储能系统运营状态、运营效果分析、运营收益计算等。截至2018年末,储能项目累计签约400MWH,其中已并网项目13.3MWH。已并网运行项目包括:中广核金沃电子储能项目、无锡利特尔储能项目、南京长安汽车储能项目等;施工中项目包括:惠然实业储能项目、德龙镍业储能项目等。

(二)非新能源业务

1、服装品牌运营业务

2018年,服装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7,429.91万元,同比增长16.20%,主要系SHANSHAN品牌加盟商合作安排的收入大幅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16.66万元,同比下降26.75%,主要系公司在2018年6月27日发行H股,导致母公司持股比例被稀释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服装企业杉杉品牌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1749”,股票简称为“杉杉品牌”。本次杉杉品牌公司共发行3,340万股,发行完成后杉杉品牌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340万股,公司持有杉杉品牌公司9,000万股,占杉杉品牌公司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67.47%。

报告期内,杉杉品牌公司依靠两大核心品牌(即FIRS、SHANSHAN)的组合优势,推动业绩稳步增长。杉杉品牌按照既定策略,继续优化并扩大其销售及分销网络,通过品牌推广及市场营销进一步提升其品牌认可度及知名度,同时通过供应链的创新应用,提升研发、设计及物流的效率。

2、投资业务

公司投资业务包括金融股权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等。

金融股权投资

金融股权投资主要为宁波银行、稠州银行和洛阳钼业,本期为公司带来丰厚的投资回报。

2018年7月,宁波银行按每10股派现4元(含税)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收到现金分红6,701.21万元。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资金使用规划,综合考虑二级市场形势及公司资产配置、经营及投资活动的实际需求,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授权经营层以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对所持宁波银行股票进行减持。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减持宁波银行股票51,311,816股,获得投资收益约8.17亿元。截至期末,公司仍持有宁波银行股票118,450,163股,占宁波银行总股本的2.27%。

公司持有稠州银行24,726万股,占稠州银行总股本的7.06%,期内收到现金分红2,472.60万元。2018年,稠州银行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按权益法核算)为10,521.05万元。

公司通过信托计划持有洛阳钼业471,204,189股,占洛阳钼业总股本的2.18%,本期收到现金分红3,581.15万元。

类金融业务

公司类金融业务包括融资租赁业务、商业保理业务及咨询服务。

2017年5月23日,富银融资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8452)。期内,富银融资股份项目投放以稳健为原则,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优质的融资服务,围绕熟悉的行业和区域深耕,积极拓展业务。融资租赁专注于电子、医疗设备、机加及交通运输行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杉杉富银保理资产主要分布在医疗、制造、物业租赁等行业,以天津总部、北京、宁波等分部为中心向周边城市乃至全国辐射开展保理业务。期内新增贸易业务,主要包括医疗设备贸易,以及主要在医疗设备行业内提供维护服务。

类金融业务生息资产净额128,954.04万元,2018年新投放生息资产86,781.20万元;本期,类金融业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1,635.25万元,同比增长39.83%,主要系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扩张所致。

报告期内,为优化公司金融板块业务布局,结合公司对当前及未来金融市场形势、行业发展前景的审慎判断,公司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以总价9.36亿元人民币的价格竞得穗甬控股30%股权,适时切入不良资产行业,在所持宁波银行股票持续减持的情形下,为公司择机配置具有发展潜力的金融业务作为补充。收购完成后,公司对穗甬控股采用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注1: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博荟70号集合资金信托发行规模18亿元,本公司作为该集合信托的劣后信托人,认缴出资额9亿元。根据信托协议认定为控制,因此合并该结构化主体;

注2:宁波慈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新全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金华志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余姚祥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宁波昊博新能源有限公司系本年非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子公司,详见本附注六(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3:相关子公司均为已完成注册,尚未开始经营;

注4:相关子公司已于2018年度内关闭或出售处置;

注5:子公司上海菲荷服饰有限公司和上海纳菲服饰有限公司已经停止经营多年;

注6:原子公司大连云杉智慧罗宾森新能源有限公司本期已更名为云杉智慧(大连)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庄巍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84 股票简称:杉杉股份 编号:临2019-017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提供担保全年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杉杉新能源有限公司

杉杉能源(宁夏)有限公司

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

郴州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杉杉科技有限公司

湖州杉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杉杉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

富银融资租赁(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宁波杉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杉杉品牌运营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杉杉汽车有限公司

宁波尤利卡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宁波永杉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福建常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常青新能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05.665亿元(币种为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对参股公司提供的关联担保总额度为0.75亿元人民币。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67,819.12万元(含合并范围内互相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上述担保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法定代表人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适应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等有关制度规定,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19年拟提供担保额度具体如下(币种为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一)母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77,050万元;

2、湖南杉杉新能源有限公司不超过30,000万元;

3、杉杉能源(宁夏)有限公司不超过30,000万元;

4、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超过46,000万元;

5、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不超过41,600万元;

6、郴州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不超过15,000万元;

7、福建杉杉科技有限公司不超过12,000万元;

8、湖州杉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超过10,000万元;

9、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不超过10,000万元;

10、杉杉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不超过14,000万元;

11、富银融资租赁(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超过150,000万元;

12、宁波杉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超过100,000万元;

13、杉杉品牌运营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28,000万元;

14、宁波杉杉汽车有限公司不超过3,000万元;

15、宁波尤利卡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利卡”)及其控股子公司不超过120,000万元;

16、宁波永杉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超过60,000万元。

(二)下属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20,000万元担保。

(三) 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

1、 湖南杉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新能源”)为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能源”)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担保(杉杉能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杉杉新能源系杉杉能源全资子公司);

2、 杉杉能源为杉杉新能源提供不超过90,000万元担保;

3、 杉杉能源为其全资子公司杉杉能源(宁夏)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2,000万元担保;

4、 尤利卡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担保。

(四)下属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额度:

杉杉能源为其参股公司福建常青新能源提供不超过7,500万元人民币担保。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峰先生任福建常青新能源董事,公司副总经理李智华先生任福建常青新能源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杉杉能源为福建常青新能源提供的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杨峰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经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提供上述担保,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即上述(一)至(三))为105.665亿元(币种为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对参股公司提供的关联担保总额度(即上述(四))为0.75亿元人民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上述担保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基本情况

1、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22,764,986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大厦)801室,法定代表人:庄巍,经营范围:服装、针织品、皮革制品的批发、零售;商标有偿许可使用;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锂离子电池材料的批发、零售;房屋租赁;实业项目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服装、针织品、皮革制品、锂离子电池材料的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7,884.5492万元人民币,公司间接持有其68.64%股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麓天路17-8,法定代表人:李智华,经营范围:新材料及主营产品的研究和开发,电池材料及其配件的研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及其相关的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湖南杉杉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间接持有其68.64%,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宁乡金洲新区金洲大道东166号,法定代表人:李智华,经营范围:新能源、新材料、电池材料及其配件的研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杉杉能源(宁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间接持有其68.64%股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城路以西、世纪大道以北长城路33号,法定注册人:李智华,经营范围:动力型锂电材料的生产及销售;新材料及主营产品的研究和开发;电池材料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镍酸锂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 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间接持有其82.5%股份,上海杉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7.5%股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聚才路1号,法定代表人:姜宁林,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其他炭素材料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及批发、零售;锂离子电池材料的批发、零售;机电产品、五金工具的销售;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间接持有其82.5%股份,上海杉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7.5%股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曹路镇金海路3158号2幢,法定代表人:李凤凤,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其他炭素材料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行开发产品生产、加工及销售,实业投资,仓储(除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附设分支机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郴州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间接持有其82.5%股份,上海杉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7.5%股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资兴经济开发区江北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刘军强,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材料、电子产品、碳素制品、石墨制品及其它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附设分支机构。(国家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涉及前置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福建杉杉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间接持有其82.5%股份,上海杉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7.5%股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大甲镇大甲村(大甲工业集中区第十期1号宗地),法定代表人:刘铁军,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其他碳素材料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生产、加工及销售;实业投资;仓储(除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湖州杉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间接持有其82.5%股份,上海杉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7.5%股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湖州市港南路1800号,法定代表人:吕猛,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的研发,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生产,销售自产产品,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 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亨美水濂澎峒工业区二期厂区5厂房,法定代表人:王澄海,经营范围:研发、加工、产销: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批发(不设储存)碳酸(二)甲酯、乙酸乙酯、碳酸(二)乙酯(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危险货物运输(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 杉杉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间接持有其60.95%股份,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35.0%股份,洛阳森蓝化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4.05%股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华荫北路62号,法定代表人:郭力,经营范围:年产:六氟磷酸锂、氟气(中间产品)、五氟化磷(中间产品),锂电池电解液;年副产:氟/氮混合气(含氟气20%V/V)、40%氢氟酸(凭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锂离子电池材料研发、销售;有色金属、矿产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衢州市柯城区念化路8号2幢201室从事年产:六氟磷酸锂、氟气(中间产品)、五氟化磷(中间产品),锂电池电解液;年副产:氟/氮混合气(含氟气20%V/V)、40%氢氟酸(凭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 富银融资租赁(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5,934万元人民币,公司间接持有其41.60%股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深圳国际文化大厦3001室,法定代表人:庄巍,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 宁波杉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股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A1018,法定代表人:宫毅,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 杉杉品牌运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44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67.47%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云林中路238号,法定代表人:骆叶飞,经营范围:品牌运营管理;品牌策划;服装、针纺织品、皮革制品、劳动防护用品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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