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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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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长、执行董事王滨,执行董事苏恒轩,非执行董事袁长清、尹兆君,独立董事张祖同、Robinson Drake Pike(白杰克)、汤欣、梁爱诗现场出席会议;执行董事徐海峰、非执行董事刘慧敏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分别书面委托执行董事苏恒轩、非执行董事尹兆君代为出席并表决。

1.3 本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董事长王滨先生、主管会计工作的副总裁赵立军先生、总精算师利明光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注: 在计算“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每股收益(基本与稀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的变动比率时考虑了基础数据的尾数因素。

2019年第一季度,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本公司紧紧围绕“重振国寿”的战略部署,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价值与规模的有机统一发展,市场地位保持领先,重振国寿态势良好。一是核心业务较快增长。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保费收入(保费收入与利润表中的保险业务收入口径一致。)人民币2,723.53亿元,同比增长11.9%。首年期交保费达人民币667.80亿元,同比增长9.1%;续期保费收入达人民币1,784.01亿元,同比增长13.5%;短期险保费达人民币264.79亿元,同比增长68.5%。二是保费结构进一步优化。本报告期内,首年期交保费在长险新单保费中的占比达98.97%,较2018年同期增长12.23个百分点。续期保费收入占总保费的比重为65.50%,较2018年同期略有提升。保障型业务取得快速发展。2019年第一季度,本公司退保率为0.62%,同比下降3.34个百分点。三是销售队伍量质齐升。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销售队伍总人力约189万,其中,个险渠道队伍规模达153.7万,银保渠道销售人员达27.6万;个险渠道月均有效销售人力同比增长37.9%,月均销售特定保障型产品人力规模同比提升59.8%,银保渠道保险规划师月均长险举绩人力同比增长58.7%。四是灵活把握投资机会,投资收益同比大幅改善。截至2019年3月31日,本公司投资资产为人民币31,894.83亿元,较2018年底增长2.7%。公司继续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的理念,固定收益类投资研判市场利率走势,灵活安排投资节奏;权益类投资保持合理仓位、把握一季度市场机遇,主动操作、优化结构,权益类投资收益同比大幅提升。2019年第一季度,本公司实现总投资收益(总投资收益=净投资收益+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资产减值损失

净投资收益主要包含债权型投资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股权型投资股息红利收入、贷款类利息收入、投资性房地产净投资收益、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净投资收益等。)人民币508.88亿元,简单年化总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期初投资资产-期初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初衍生金融负债+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衍生金融负债)/2)]/90}×365。以前年度数据同口径调整。)为6.71%,同比增加2.79个百分点;简单年化净投资收益率(净投资收益率={[(净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期初投资资产-期初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90}×365。以前年度数据同口径调整。)为4.31%,同比下降0.05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0.34亿元,同比增长92.6%,新业务价值同比增长28.3%。本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52.03%和262.58%。

下一步,本公司将继续围绕“重振国寿”的战略部署,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生产单元为重心,聚焦价值,聚焦大个险”的战略内核,遵循“重价值、强队伍、稳增长、兴科技、优服务、防风险”的经营方针,加快保障型业务发展,继续推进销售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大中城市振兴,加大风险防控力度,推进公司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说明:本公司作为保险公司,投资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之一,非经常性损益不包括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3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其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会计报表中产生重大变化的项目及其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A股上市前(截至2006年11月30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组设立公司时投入至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中,权属变更手续尚未完成的土地共4宗、总面积为10,421.12平方米;投入至公司的房产中,权属变更手续尚未完成的房产共6处、建筑面积为8,639.76平方米。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承诺:自公司A股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协助公司完成上述4宗土地和6处房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如届时未能完成,则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承担由于产权不完善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严格按照以上承诺履行。截至本报告期末,除深圳分公司的2宗房产及相应土地因相关产权划分不清的历史原因暂未完成产权登记外,其余土地、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公司深圳分公司持续正常使用上述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房产及相应土地,未有任何其他方对公司使用上述房产及相应土地提出任何质疑或阻碍。

深圳分公司与其他产权共有人已向原产权人的上级机构就办理物业确权事宜发函,请其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请国资委确认各产权共有人所占物业份额并向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书面文件说明情况,以协助本公司与其他产权共有人办理产权分割手续。

鉴于上述2宗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变更由产权共有人主导,在权属变更办理过程中,因历史遗留问题、政府审批等原因造成办理进度缓慢,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新作出承诺如下: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将协助本公司,并敦促产权共有人尽快办理完成上述2宗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变更手续,如由于产权共有人的原因确定无法办理完毕,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将采取其他合法可行的措施妥善解决该事宜,并承担由于产权不完善可能给本公司带来的损失。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 滨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19-02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北京中国人寿广场A18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长、执行董事王滨,执行董事苏恒轩,非执行董事袁长清、尹兆君,独立董事张祖同、Robinson Drake Pike(白杰克)、汤欣、梁爱诗现场出席会议。执行董事徐海峰、非执行董事刘慧敏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执行董事苏恒轩、非执行董事尹兆君代为出席并表决。本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滨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2019年一季度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提名利明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利明光先生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提名王军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王军辉先生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19年1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2018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18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18年度精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券分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该交易构成本公司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则下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滨、苏恒轩、徐海峰、袁长清、刘慧敏、尹兆君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2018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2018年度反洗钱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具体议案内容请详见本公司另行公布的有关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

利明光先生简历

利明光先生,1969年7月出生。自2014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自2012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精算师。自2012年5月起担任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精算师。自2017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利先生1996年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副处长、处长、产品开发部总经理助理、公司精算责任人、精算部总经理。1991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专业获学士学位,1996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货币银行学专业精算方向获硕士学位,2010年获清华大学EMBA,2011年赴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学习。利先生拥有中国精算师(FCAA)和英国精算师(FIA)资格。曾任中国精算工作委员会首届主任、中国精算师协会第一、二届秘书长,现任中国精算师协会常务理事、全国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王军辉先生简历

王军辉先生,1971年7月出生。自2016年8月起担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首席投资官、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自2016年9月起担任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至2016年期间,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2002年至2004年期间,先后担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王先生1995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软件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专业获博士学位,系高级经济师。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19-02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1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中国人寿广场A18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监事会主席贾玉增、监事宋平现场出席会议,监事罗朝晖、唐勇以电话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监事黄辛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监事宋平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玉增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公司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2018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18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18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控评估工作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1628 公司简称:中国人寿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黄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青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荆晓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194,363,488股)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5,000万元,拟用于偿还对中国长安的专项债务,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后,公司每年将减少利息支出924.38万元(按照委托贷款续贷约定的年利率3.6975%测算),可缓解公司短期资金压力,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收到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8〕878号),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进行了批复,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方案。湖南天雁于2019年3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190314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19年4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4月13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2)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雁有限)于2018年1月,向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起诉上海财尔实业有限公司应向天雁有限支付拖欠货款5,623,028.22及利息491,452.67元,共计6,114,480.89元。2018年6月天雁有限收到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湘0407民初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上海财尔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天雁有限货款5,185,651.22元及货款利息。上海财尔实业有限公司不服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湘0407民初72号民事判决,向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申请。2019年3月收到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湘04民终1333号民事判决书,对天雁有限与上海财尔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做出终审判决,本案终审判决上海财尔实业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天雁有限货款5,623,028.22元及货款利息。截止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该款项。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毅

日期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98(A股) 900946(B股) 公告编号:临2019-020

证券简称:*ST天雁(A股) *ST天雁B(B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天雁”或“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2019年4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等方式发出,湖南天雁现有9名董事,其中6名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董事夏立军,独立董事龚金科、刘福水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刘鹏展和独立董事刘桂良代为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进行现场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98(A股) 900946(B股) 公告编号:临2019-021

证券简称:*ST天雁(A股) *ST天雁B(B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天雁”或“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等方式发出,湖南天雁5名监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并认真阅读了报告,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9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公司代码:600698 900946 公司简称:*ST天雁 *ST天雁B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本度报告。

1.3 公司董事长武勇、总经理胡酃酃、总会计师唐向东及财务部长林闻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净资产收益率的“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为两期数的差值。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非经常性损失以负数列示。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持有公司A股165,912,446股和H股

1,418,112,349股,乃分别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9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建议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083,53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18年度末期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06元(含税),总额为人民币425,012,220元。该预案尚需提呈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3.6内部控制实施工作进展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有关要求,完成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披露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上述报告均已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www.gsrc.com)披露。

公司名称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武勇

日期 2019年4月25日

A股简称:广深铁路 股票代码:601333 公告编号:2019-003

(H股简称:广深铁路 股票代码:00525)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4月11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

(三)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武勇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知中所列事项经逐项审议均获得全票通过。其中有关议案详情如下:

1、通过租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及中国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该项新准则。

2、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授权董事长签署本季报全文和正文。详情可查阅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3、通过公司根据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拟定的综合反映本公司2018年度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的20-F表,并同意公司在法定时间内向美国证券及交易委员会备案。详情可查阅美国证监会网站(https://www.sec.gov/)。

4、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具体修订方案详见本公司稍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周年大会资料》。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1333 公司简称:广深铁路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