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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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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行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本行董事长孙伟、行长宋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常惠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 本行本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千元

2、存款和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应收利息与应付利息本期较上期末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新金融工具,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利息计入金融工具账面余额。

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千元

对本行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行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4、补充财务指标

注1、上表中不良贷款比率、单一客户贷款比例、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比、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计算;

2、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利率-付息负债平均利率;净息差=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3、总资产收益率=税后利润÷平均总资产;平均总资产=(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用÷营业收入×100%;

4、总资产收益率、净利差和净息差均为年初至期末数据,并经年化处理。

5、资本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第1号令)计算。

6、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第1号令)计算。

7、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8、本行业务情况分析

一季度,本行坚定不移贯彻落实“补短板、调结构、强管理、降风险、促转型”经营主线,一季度经营发展实现良好开局。

1、主体业务开局良好。一方面,存款规模持续增长,全行干部员工紧抓旺季储蓄,江阴辖内存款市场份额继续保持20%的水平;另一方面,信贷投放提质增效,深化开展“阳光信贷”,增加制造业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2、普惠金融持续深化。一是持续构建获客渠道,加大科技投入,完善收银支付系统;二是持续织密服务网络,积极开发居民公共服务系统接入,为居民在吃、穿、住、行方面提供便利;三是持续研发新业务新项目,强化小微业务产品创新,推出“银保贷业务”和“美丽乡村贷”业务,支持乡村发展。

3、转型发展有序推进。一是大力发展个人资产业务,丰富贷款品种,提升创业贷款可获得性;二是有序推进理财业务转型,顺应市场需求,有序推进理财产品类型由预期收益型向净值型转型;三是持续优化资产业务结构,通过资产负债结构调整,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不断提升财务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中后台系统,为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4、内控管理持续增强。一是调整授信政策,优化信贷结构,持续加强支农支小力度,鼓励将信贷资金投向小微、涉农、实体领域;二是落实监管要求,加强运营管理,完善制度建设,优化系统功能,有序做好金融服务工作;三是强化合规建设,深化合规理念,修订合规手册,汇编外部规章,内外兼修提升全行依法合规经营水平。

5、品牌形象不断培优。一是作风建设树正气,开展党员冬训活动,广泛开展民主生活会,推进全行员工把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人才培引接地气,统筹全行近期需求和长远需要,开展员工招聘、培训与交流;三是主题活动聚人气,立足社会公益,开展多层次的主题活动,有力提升了江阴农商银行品牌形象。

二、公司在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方面的成果

1、不断完善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机制体制

一是规范服务收费,严格执行各类监管要求,公开收费名目,不断提高收费服务透明度;二是着力解决小微企业续贷问题,创新还款方式,支持政策经营的小微企业融资周转;三是落实尽职免责,修订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四是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提升获贷便利性和及时性;五是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断优化利率定价模式,对小微企业实施差别化、精细化利率定价。

2、严格执行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规章制度

一是全面规范服务收费。严格执行银保监会“七不准”、“四公开”和“两禁、两限”政策,认真做好各项信息披露及明码标价工作。在官方网站设立收费标准模块,对所有收费项目、内容及价格予以公示,让广大客户方便了解本行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同时在各网点营业大厅张贴业务收费一览表,业务人员对有疑问的客户耐心解答,使其充分认识、了解本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在监管部门组织的现场检查中,未发现违规收费问题。二是着力解决小微企业续贷问题。积极创新还款方式,推出“循环贷”业务。对符合续贷条件,在本行原有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民营、小微企业,贷款金额最高可达500万元,能较好地满足小微企业的转贷需求,并大大节约了企业融资成本。三是落实尽职免责条款。出台授信尽职免责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小微企业贷款营销、受理、审查、审批、监督、放款操作、贷款后管理等环节中尽职免责的情节,增强信贷人员的防范风险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四是创新金融服务模式。设立专门服务小微客户的“快贷中心”,由专业团队负责运作,研发专项信贷产品,并搭建“轻松贷”网上申贷平台和以微信银行为平台的小微贷申贷系统,方便客户申贷。推出可一次授信、循环使用的“银贷通”、“抵贷通”等卡类信贷产品,企业可以根据资金使用情况随时还款、随时借款;推出物流通、保易贷、抵易贷、房又贷、家庭快贷等十余项微贷产品,抵押、担保、信用方式多样,还款方式灵活,能满足各类微贷客户的需要;推出线上贷款产品“江银e贷”,实现客户线上申贷,大大提升了融资效率;推出对公网贷业务,实现线下授信、线上放款的业务模式,打造了更便捷高效的客户体验,目前,针对“物联网动产贷”的网贷系统已上线试运行,客户可以通过网银实现自主用信、还款、解押等功能。五是着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本行不断优化利率定价模式,对于小微企业给予利率相对优惠的政策,在综合考虑筹资成本、信贷风险、企业贡献度、行业政策等因素前提下,对企业实施差别化、精细化利率定价,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3、着力提升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服务质效

围绕“两增两控”的总体目标,科学部署全年小微企业信贷投放计划,倾斜资源实行单列,要求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余额持续增长。以“阳光信贷”、“金融惠企大走访”等活动为抓手,确保信贷资金高质量投放,对民营、小微企业精准扶持。至3月末,本行各项贷款余额648.17亿元,比年初增18.31亿元,其中民营企业贷款余额408.79亿元,占比为63.07%,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47.12亿元,占比为53.55%。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千元

单位:人民币千元

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行作为商业银行,主要经营业务包括存贷款、同业存放与同业拆借、金融资产投资以及相关中间业务等,本行当期现金流的主要变动主要在于本行经营策略的调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此表不存在必然的勾稽关系。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行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行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19-028

转债代码:128034 转债简称:江银转债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江阴市砂山路2号汇丰大厦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

(五)主持人:本行董事长孙伟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70,073,643股,占本行股份总数2,171,806,917股的40.062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69,685,123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40.044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8,520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0.0179%。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以上第(一)、(二)项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四、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单位:股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就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张玉恒、孟奥旗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行《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19-029

转债代码:128034 转债简称:江银转债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9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江阴市砂山路2号汇丰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行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相关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已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董事龚秀芬和董事范新凤本次会议无表决权。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孙伟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一季度经营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一季度内部审计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行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本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董事宋萍女士为本行第六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行长授权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普惠金融部等部门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19-030

转债代码:128034 转债简称:江银转债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9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江阴市砂山路2号汇丰大厦第二会议室召开,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行应参会监事9名,实际参会监事9名,会议由高进生监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本行编制《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19-031

转债代码:128034 转债简称:江银转债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接202版)

由于公司产品对应用技术要求较高,为及时让用户准确掌握使用时期、用法、用量等应用技术,提高公司产品的施用效果,减少应用风险,交流应用经验,收集产品使用和需求信息,公司通过多年实践,形成了系统的、制度化的对经销商、零售商、种植户及公司技术服务人员的特色培训模式,并不断充实、完善。

五、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考虑到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为保护股东的利益,填补可转债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并完善了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存管银行、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完善并强化投融资决策程序,努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控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三)专注主业,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专注农药研发生产及相关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并通过内部培养及外部引进优秀人才,不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加强资深技术人员队伍,提升公司研发水平及创新能力,优化企业的人员结构,满足企业可持续发展需求;积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相关成本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企业提高经营效率,创造更大收益。

(四)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相关政策。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六)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六、相关主体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为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所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未来如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董事会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同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8年半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生效时间: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采用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制定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编制财务报表,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其他会计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研发费用”行项目,修订了“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管理费用”行项目的列报内容,减少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物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行项目进行列报,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主要内容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提损失法”,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一一2019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8年4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9、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3、逐项表决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13.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13.02 发行规模

13.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3.04 债券期限

13.05 债券利率

13.06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3.07 担保事项

13.08 转股期限

13.09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3.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13.11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13.12 赎回条款

13.13 回售条款

13.14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13.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3.16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3.17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3.18 募集资金用途

13.19 募集资金管理及专项账户

13.20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14、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15、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1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7、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和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18、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议案

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20、关于修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

1、议案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2、议案11属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3、议案1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4、议案13属于逐项表决事项。

三、提案编码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名称和提案编码详见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3)以传真方式登记的,参加现场会时,应提供与传真件一致的原件。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19年5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以信函或传真件登记的,须于2019年5月13日下午16:30前送达本公司。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送达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信函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邮政编码:610100)

联系人:李超、魏露

电子邮件:dsh@scggic.com

联系电话:028-66848862

传真号码:028-66848862

5、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49,投票简称为国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的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

附件三: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9年5月14日下午16:30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

3、本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