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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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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90版)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9-022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使用

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

公 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5日,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阶段性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并且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使用阶段性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管理层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阶段性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含风险投资),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该额度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实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增减。

(三)资金来源

公司或下属控股公司阶段性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产品

公司运用阶段性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国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等)进行委托理财,不用于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证券投资为目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证券相关的投资。

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的相关规定,不涉及证券回购、股票等二级市场的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手段。

(五)投资期限

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决策程序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的后续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且许多理财产品的计息日设计复杂,因此短期投资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存在不完全等同的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来执行,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3、独立董事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意见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委托理财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况

2017年12月27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签订了《广州银行客户理财协议书(对公客户)》(编号:C410565)。根据该协议,公司以人民币600万元购买广州银行“公司红棉理财一一14天自动滚存人民币债券计划书”,投资期限为14天。2018年1月12日,公司如期收到该笔理财本金及收益合计6,007,924.66元。

2018年2月8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签订了《广州银行客户理财协议书(对公客户)》(编号:C410535)。根据该协议,公司以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广州银行“公司红棉理财一一14天自动滚存人民币债券计划书”,投资期限为14天。2018年2月22日,公司如期收到该笔理财本金及收益合计10,013,316.21元。

2018年2月8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签订了《广州银行客户理财协议书(对公客户)》(编号:C032375)。根据该协议,公司以人民币1,600万元购买广州银行“公司红棉理财一一14天自动滚存人民币债券计划书”,投资期限为14天。2018年2月22日,公司如期收到该笔理财的收益合计21,172.60元;2018年3月9日,公司如期收到该笔理财的本金及收益合计16,021,305.93元。

2018年2月12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签订了《广州银行客户理财协议书(对公客户)》(编号:C410537)。根据该协议,公司以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广州银行“公司红棉理财一一14天自动滚存人民币债券计划书”,投资期限为14天。2018年3月2日,公司如期收到该笔理财本金及收益合计20,027,132.38元。

2018年2月8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编号:83972988)。根据该协议,公司以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14天。2018年2月22日,公司如期收到该笔理财本金及收益合计20,024164.38元。

2018年3月21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订了《华夏银行企业客户慧盈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协议书》(编号:1810415063900)。根据该协议,公司以人民币3,000万元认购华夏银行“人民币慧盈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32天。2018年4月24日,公司如期收到该笔理财本金及收益合计30,107,309.59元。

2018年3月23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签订了《广州银行35天自动滚存型“盈利宝”结构性存款业务合同》(编号:SDRP18035001)。根据该协议,公司以人民币2,000万元认购广州银行“盈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期限为35天。2018年4月27日,公司如期收到该笔理财本金及收益合计20,074,222.22元。

2018年5月24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订了《华夏银行企业客户慧盈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协议书》(编号:1810415095000)。根据该协议,公司以人民币3,000万元认购华夏银行“人民币慧盈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91天。2018年8月23日,公司如期收到该笔理财本金及收益合计30275243.83元。

2018年9月28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编号:83972988)。根据该协议,公司以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14天。2018年10月12日,公司如期收到该笔理财本金及收益合计1,012,082.19元。

2018年8月2日至2019年4月24日,全资子公司武汉悦然心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先后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产品代码为TLB1801,累计购买发生额为人民币6,250万元,累计赎回人民币5,900万元,剩余理财金额为人民币350万元,截至2019年4月24日,累计理财收益为人民币226,534.33元。

2018年4月2日,全资孙公司武汉威震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e灵通”净值型法人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为1701ELT,购买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整,2018年5月4日,公司如期收到该笔理财本金及收益合计50,137.75元。

2018年8月2日至2019年4月24日,全资孙公司武汉威震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先后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产品代码为TLB1801,累计购买发生额为人民币8,700万元,累计赎回人民币7,900万元,剩余理财金额为人民币800万元,截至2019年4月24日,累计理财收益为人民币538,083.19元。

2018年4月2日,全资孙公司武汉乐享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e灵通”净值型法人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为1701ELT,购买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整,2018年5月4日,公司如期收到该笔理财本金及收益合计50,137.75元。

2018年8月2日至2019年4月24日,全资孙公司武汉乐享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先后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天增利低风险对公理财产品,产品代码为FGAF18168G,累计购买发生额为人民币4,170万元,累计赎回人民币2,950万元,剩余理财金额为人民币1,220万元,截至2019年4月24日,累计理财收益为人民币300,289.68元。

2019年3月27日,全资孙公司山南快乐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银购买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招金理财产品,产品编号为CMBZG011,销售代码为7008,购买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2019年4月3日赎回人民币200万,剩余理财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截至2019年4月24日,累计理财收益为人民币3,474.31元。

五、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包括新增的下属控股公司,下同)使用阶段性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管理层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委托理财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本次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查,公司根据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较好地制定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将阶段性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短期委托理财,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9-023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存货、应收款项、商誉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单位:元

公司2018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7,390,646.50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25,324,187.97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021,373.27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8,045,085.26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739.06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828.05万元,相应减少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828.0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

1、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公司根据以往款项回收状况、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对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确定坏账准备提取比例如下: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4)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于经单独测试未发现减值的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采取与应收账款一致的确认组合依据,且账龄组合中,与应收账款采取相同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某些存货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本公司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739.06万元,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9-024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房屋租赁事宜。公司已在以前年度就该等关联交易与部分关联人之间分别签订了框架性书面协议、租赁协议,以及将与部分关联方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审议通过后签署协议。各协议的签订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为450.00万元,2018年实际日常关联交易额为370.97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广州花园里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广州花园里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里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翁品

(5)注册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富源三路8号自编3栋101室

(6)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策划创意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广告业;会议及展览服务;代收代缴水电费;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冷气供应。

(7)关联关系:花园里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8)截至2018年12月31日,花园里公司总资产为351,513,907.02元,净资产为25,050,961.20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13,553,634.97元,净利润为-3,586,498.8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股份”)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林永飞

(5)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2506房(仅限办公用途)

(6)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投资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鞋帽零售;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鞋帽批发;企业总部管理;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投资咨询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服装零售;技术进出口。

(7)关联关系: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8)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72,927,833.85元,净资产为-47,428,239.66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0.00元,净利润为-60,381,861.5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1、花园里公司经营情况较为稳定,财务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租赁标的虽存在抵押情形,但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2、瑞丰股份经营情况较为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目前不存在导致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本次交易价格为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一:《厂房租赁合同》

2018年度前已签署且正在履行的《租赁合同》,继续按原合同条款执行。如2018年度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拟与花园里公司续签或是新签《租赁合同》,关于租赁费用、权利义务等主要条款的约定一般相同,其主要内容如下:

(1)租赁费用:

① 第一年每月租金拟为16元/平方米。第二年及以后年度租金金额均拟按照每年3%的比例递增;

② 物业管理费拟为7元/平方米。第二年及以后年度物业管理费金额均拟按照每年3%的比例递增;

③ 支付方式:租赁期内每月支付。

(2)花园里公司统一向公司或其下属控股公司提供中央空调供冷服务,每月根据公司或其下属控股公司的实际使用制冷量收取对应的空调供冷服务费。

①收取方式为:按月支付,公司或其下属控股公司应于每月5号之前向花园里公司支付上月空调供冷服务费。超期7天未支付管理费视为违约,花园里公司有权收取每天0.3%的滞纳金,超期一个月花园里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②收费标准为:单价(含税)450.00元/度(MWH)。

③计算方式为:单价*每月实际使用制冷量。

(3)公司或其下属控股公司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花园里公司支付保证金。租赁期满,在公司或其下属控股公司已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花园里公司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七日内,花园里公司将保证金退回给公司或其下属控股公司,不计算利息。

2、协议二:《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公司拟将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暂时闲置的楼层租赁给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公使用。

租赁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办公室的租赁租金标准为50元/㎡/月、服务费标准为65元/㎡/月。其中租赁租金和服务费将按照合同租赁面积计算;

(2)租金按月结算,每月30日前公司向瑞丰股份提供下一个月付款通知书,瑞丰股份在收到付款通知书后次月的10日前以银行电子支付方式向公司支付当月租金(遇到节假日、长假等,需提前1个工作日交租金),公司在收到瑞丰股份款项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等额的税率为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提供发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3)签订本合同后,公司需提供付款通知书,瑞丰股份在收到付款通知书后支付首月租金人民币及保证金给予公司,公司须在收到瑞丰股份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开具等额收据,7个工作日内开具租赁发票。该保证金不能抵做租金及管理费、电费,租赁期满,瑞丰股份在履行完本合同所有义务并结清有关费用后,公司应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回给瑞丰股份;

(4)租赁期内,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服务费,包括办公室管理、家具维护、绿化、保洁、固话、网络及水电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1、租赁房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地理位置优越:地处珠三角通往内陆地区交通要道,邻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广州高铁北站;交通便利:四周环有广清高速、京珠高速、机场高速等,物流运输便捷。另该房产建筑结构设计、物业管理规范等方面均符合本公司仓库使用特殊要求。综上,向关联方租赁房产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综合运营成本,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

2、目前,公司总部在满足自身日常办公、艺术展示、品牌宣传及其他经营需求的同时,尚有空余空间,对外出租暂时闲置的空间,有利于增加总部的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运营成本,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益。出租给上述关联方,一方面有利于租赁关系的稳定,另一方面有利于将来公司在不断发展壮大后收回出租物业。

(二)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三)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上述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必需,2018年度实际金额未超2018年关联租赁审批额度。2019年预计的额度是根据公司目前日常经营的实际交易需要进行的合理预测,市场价格公允,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事项审批手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它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程序合法有效,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9-026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开展保理融资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保理融资业务情况概述

为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保理融资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可在该额度内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办理具体保理融资业务,具体保理融资业务的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保理融资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保理融资业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理融资业务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三、保理融资业务的主要内容

合作机构:拟开展保理融资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商业银行。

保理融资方式:商业银行受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保理融资业务服务。

保理融资金额:2019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保理融资期限:保理融资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融资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保理融资费率:根据单笔保理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保理融资业务授权

授权公司或下属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决策并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保理融资业务相关的一切文件。

根据上述内容开展保理业务,将部分应收账款(及相应的出口卖方信贷保险项下赔款权益)转让予相关商业银行,并提供商业银行要求的担保安排(如有),以获得商业银行相应金额的保理融资。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9-028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悦然心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资产减值测试

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武汉悦然心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然心动”)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的差异情况及资产减值测试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资产重组情况

2016年10月27日,公司与颜庆华、刘金柱、赵威、陈国兴、曾李青、武汉悦然心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悦然心动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悦然心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颜庆华、刘金柱、赵威、陈国兴、曾李青、武汉悦然心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悦然心动100%股权,交易价格为49,000.00万元。公司采取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来支付本次交易的对价,其中发行股份支付29,400.00万元,以现金支付19,600.00万元。

2017年3月8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30号《关于核准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颜庆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文件:核准公司向颜庆华发行5,639,152股股份、向刘金柱发行2,557,966股股份、向赵威发行2,557,966股股份、向陈国兴发行1,937,161股股份、向曾李青发行5,994,194股股份、向武汉悦然心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076,27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640,356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7年4月17日,悦然心动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二、悦然心动业绩承诺情况

颜庆华、刘金柱、赵威、陈国兴、曾李青、武汉悦然心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悦然心动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300万元、4,550万元和6,150万元。净利润指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

如在承诺期内,悦然心动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业绩补偿责任人应优先以通过本次交易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股份补偿方式不足以补偿的部分由业绩补偿责任人以现金进行补偿。当年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期补偿总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累计承诺净利润合计数×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额。

如业绩补偿责任人当年需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的,则先以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以现金补偿。补偿方式主要如下:

先以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补偿,具体如下: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当期补偿总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上市公司在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上市公司在承诺期内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前金额为准)×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

业绩补偿责任人尚未出售的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由业绩补偿责任人以现金进行补偿,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总金额-当期实际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

三、悦然心动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悦然心动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174.53万元、4,971.52万元、6,399.62万元,累计为15,545.67万元。悦然心动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已完成承诺的净利润数额。根据颜庆华、刘金柱、赵威、陈国兴、曾李青、武汉悦然心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补偿条款,由于悦然心动2016-2018年度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已超14,000万元,前述主体不需以其持有摩登大道公司股权或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针对上述情况,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悦然心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测试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8]G17035850085号)。

四、承诺期届满悦然心动资产减值测试的情况

(一) 减值测试过程

1、本公司委托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融兴华评估”)对置入资产2018年12月31日按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悦然心动及下属子公司相关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委托前本公司对国融兴华评估的评估资质、评估能力及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了解,未识别出异常情况。

2、根据评估结果,悦然心动包含商誉的资产组(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商誉等非流动资产)于2018年12月31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42,180.00万元(国融兴华评估于 2019年 4月15日出具国融兴华评报字[2019]第620002号的《资产评估报告》)。未包含在资产组内的净资产于2018年12月31日的账面值为14,076.97万元,可视同为可回收金额。因此悦然心动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56,256.97万元。按本公司在资产置入时所享有的股权比例100%计算,本公司持有的100%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56,256.97万元。

3、在本次评估过程中,本公司已向国融兴华评估履行了以下程序:

1) 已充分告知国融兴华评估本次评估的背景、目的等必要信息;

2) 谨慎要求国融兴华评估,在不违反其专业标准的前提下,为了保证本次评估结果和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原《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1320号)的结果可比,需要确保评估假设、评估参数、评估依据等不存在重大不一致;

3) 对于以上若存在不确定性或不能确认的事项,需要及时告知并在其评估报告及其说明中充分披露。

4、比对两次评估报告中披露的评估范围、评估假设、评估参数等是否存在重大不一致。

5、根据两次评估结果计算是否发生减值。根据相关要求所约定的补偿期满资产减值额的确定方法,即置入资产作价减去期末置入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置入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本公司将 2018年 12月 31日置入资产的全部权益价值56,256.97万元扣除补偿期内置入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5,000.00万元后与置入资产作价49,000.00万元比较,增值额为12,256.97万元。具体计算如下:

(二) 减值测试结论

通过以上工作,我们得出结论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于 2018年12月31日没有发生减值。

五、其他

关于武汉悦然心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资产减值测试说明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武汉悦然心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鉴证报告》;

3、《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武汉悦然心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测试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9-017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5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2年2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500万股,网上发行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7.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605.9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894.0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0月更名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同)验证出具了“广会所验字【2012】第12000900015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向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他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于2012年3月22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新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及保荐机构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4年1月29日及2014年2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连卡福”)及卡奴迪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卡奴迪路”)分别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新城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连同保荐人恒泰证券分别与广州连卡福、澳门卡奴迪路及其对应的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以下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于2014年3月17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4年7月,公司收到原保荐机构恒泰证券《关于变更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通知函》,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接替恒泰证券履行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职责,保荐代表人不变(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6)。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和2014年8月21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新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及原保荐人恒泰证券、现保荐人恒泰长财、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连同原保荐人恒泰证券、现保荐人恒泰长财分别与广州连卡福、澳门卡奴迪路及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5年2月12日及2015年3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并延期。调整后公司的下属控股公司广州连卡福新增为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与本公司同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根据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进度将募集资金转入广州连卡福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广州连卡福按照募集资金支取制度,办理募集资金领用。

广州连卡福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连同保荐人恒泰长财与广州连卡福及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于2015年3月31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恒泰证券、恒泰长财于2014年7月31日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效力终止。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5年1月31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完毕,该项目节余资金及利息于2015年9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广州连卡福依法停止使用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5年9月进行销户处理,其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终止。澳门卡奴迪路依法停止使用其为实施该项目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暂时保留该账号。

2015年12月31日,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该项目利息净额于2016年6月永久补充为流动资金,金额为2,689,872.30元。公司已注销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10月18日和2018年11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余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审批日与实施日利息结算影响,具体以审批完成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日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为准)。本次使用节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并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为零。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开设的账号为120905705610888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截至本报告发出日已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

注2: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开设的账号为391110100100137365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截至本报告发出日已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

注3:卡奴迪路国际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的账号为NRA82010155410000276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截至本报告发出日已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于2015年1月31日已实施完毕,实际投资金额328,379,720.60元,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16,116,079.40元。经2015年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5年3月9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3,512.89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工,实际总投资金额为3,537.43万元,比计划投资总额多24.54万元,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了差额部分支出。上述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完毕及其募集资金节余情况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6]G15042790161)。

截至2016年1月4日,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投入35,128,900.00元,投入进度达100.00%。

截至2016年1月4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资金363,508,620.60元,投入进度达到95.7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信息化系统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通过该项目的成功实施,可以提高本公司信息系统数据处理能力和安全运行能力,提升管理水平,从而为未来业务的进一步拓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4年1月29日及2014年2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新建营销网点由直营店方式调整为直营或直营、联营相结合的方式。增加营销网点门店类型,在原有门店类型(旗舰店、标准店、代理店)的基础上增设品牌集合店。单个营销网点的面积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

营销网点建设开店目标位置选址原则不变,但开店目标位置和对应的开店数量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合理调整。

本次调整后尚待新建的营销网络网点主要类型为品牌集合店,主要地点为广州太古汇(约3,000平方米)及澳门金沙城(约1,000平方米),合计网点建设面积约为4,000平方米,大致相当于原定的50个标准店规模,主要经营国际代理品牌、自有品牌CANUDILO(卡奴迪路商旅)和CANUDILO H HOLIDAYS(卡奴迪路假日)。

2015年2月12日及2015年3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并延期的议案》, 新增加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连卡福作为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之一,与本公司一同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

(五)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总额为人民币14,569,260.19元,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广会所专字【2012】第12003850012号”《关于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12年8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确认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4,569,260.19元,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资金,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2015年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5年3月9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5年3月份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入公司银行一般户32,006,645.07元,用于01MEN品牌集合买手店建设运营和本项目终端门店日常运营。公司于2015年9月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72,399.25元分别划入公司银行一般户59,268.07元及澳门卡奴迪路的银行一般户13,131.18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2016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6年5月16日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6年6月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入公司银行一般户2,689,872.3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下转49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