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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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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国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丽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源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370.47万元,下降85.80%,主要为增值税进项税留底及预交所得税冲减完毕。

2、报告期末,预收账款比期初增加1976.08万元,上涨58.27%,主要为会员卡未消费数增加。

3、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1014.06万元,下降91.92%,主要为计提年终奖已发放。

4、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比期初增加600.00万元,上涨26.94%,主要原因是增加对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的投资。

5、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比期初增加9325.28万元,上涨30.62%,主要原因是国泰君安市值增加。

单位:元

6、报告期末,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268.54万元,下降677.27%,主要为公司流动资金较大,利息收入增加。

7、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38.36万元,下降70.09%,主要是赔偿收入减少。

单位:元

8、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比上年同期减少6959.70万元,下降57.88%,主要为应付账款减少,缴纳税金增加。

9、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比上年同期减少3110.83万元,下降936.16%,主要为增加乐活汇项目及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的投资。

10、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比上年同期增加56.23万元,上涨33.36%,主要为短期借款利息减少。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国芳

日期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7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2019年第一季度末门店变动情况及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已开业门店分布及变动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在甘肃地区、宁夏地区、青海地区共拥有已运营门店12家,其中:百货业态为主的门店6家,分别为东方红广场店、国芳百货西固店、白银世贸中心店、宁夏购物广场店、张掖购物广场店、西宁国芳百货店;超市6家,分别为综超广场店、综超曦华源店、综超长虹店、综超七里河店、综超南川店、综超皋兰店。

公司经营面积共30.00万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注:1、甘肃地区因东方红广场店经营管理业务调整,增加租赁子公司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有房产面积6539.52㎡。

2、银川地区因宁夏购物广场店经营管理业务调整需要,增加租赁公司自有房产面积3478㎡;另含其他租赁面积1,310.63㎡。

二、已签约待开业门店情况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兰州国贸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房产用于在南关国贸大厦开设百货公司的议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竞拍兰州国际贸易中心房产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购买位于兰州市庆阳路328号的原国贸大厦商业物业。公司对该商业物业进行加固、装修改造后,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国芳乐活汇的经营场地。目前该项目处于改造装修、招商落位等筹备阶段,预计于2019年10月前开业运营。

2、公司参与投资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的情况

(1)2018年3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杉杉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商业”)、宁波万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万盛”)共同投资设立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进行奥特莱斯项目开发运营事宜。投资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其中:杉杉商业以货币资金12,300万元认缴出资,占比41%;国芳集团以货币资金9,000万元认缴出资,占比30%;宁波万盛以货币资金8,700万元认缴出资,占比29%。公司已于2018年4月12日与杉杉商业、宁波万盛共同签署《兰州杉杉奥特莱斯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2)实施进展:

A.2018年5月31日,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经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并完成登记注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0MA74B61M6G,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傅政骥,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通讯器材、化妆品、箱包、钟表眼镜、针纺织品、服装、鞋帽、五金交电、家电产品、日杂用品、皮革、玩具、灯具、家具、家居用品、工艺礼品、黄金制品、金银首饰、珠宝、机电设备、计算机设备、办公用品、健身器材、花卉批发零售;电影院、餐饮服务、美容美发、KTV、电子游艺、室内娱乐(消防验收合格后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除高危体育项目及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图书、音像制品、烟草制品、药品零售,食品加工、销售,蔬菜、水果、食品销售(以上项目涉及许可证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灯箱制作、喷绘;设计、制作、发布各类广告;自营或代理国内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除外);自有场地租赁;停车场服务;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企业营销策划;酒店管理(不含自营酒店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B.土地:2018年10月完成土地招拍挂;2018年11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2018年11月9日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证书号:兰州市[2018]建批字第0053号,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立项:2018年6月22日已完成备案,备案证号:城发改备(2018)39号。环评:2018年12月21日已完成备案,备案号:201862010200000462。规划:2019年1月14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地字第2019-003号;2019年3月2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兰规建字第620100201900036号。

(3)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145,415㎡,总建筑面积188,13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4,498㎡,地下建筑面积13,637㎡。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20家左右奥特莱斯品牌店,7,250㎡电影院,6,640㎡超市以及地下车库等配套公建设施。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

1、报告期内,公司按业务分类情况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内,公司按地区取得零售业务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1086 公司简称:国芳集团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一.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未出席董事情况

1.2 公司负责人吴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德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晓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2、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2019年2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事项(详见2019年2月14日发布的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附件)。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若该事项得以顺利完成,公司主要业务将由原来传统的配售电及发电业务转变为新型信息通信业务。目前,正在对相关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耕

日期 2019年4月25日

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19-037号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成都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董事陈磊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吴耕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耕先生主持,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借款2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及置换他行借款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借款2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3年,借款利率按如下执行:其中1亿元人民币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执行,1亿元人民币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5%执行。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度处置部分车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相关程序对公司部分车况差、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0131 公司简称:岷江水电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长源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2019年2月1日,公司收到泰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关于企业稳岗补贴费用65,636.44元;

2)2019年2月26日,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收到泰州市科技局、泰州市财政局关于兑

现2018年第三批科技创新奖励 15,100元。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报告期内资产结构同比发生的重大变化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2、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发生的重大变化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同比发生的重大变化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群

日期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08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分别为:刘群、孙峰、张光远、李猛、常康忠、刘斌、俞国胜、刘彬、陈武明。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09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6日,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完成了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费用为60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财务报告审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通过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通过了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认为该事务所具备从事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

3、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俞国胜、刘彬、陈武明

2019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0099 公司简称:林海股份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