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90 公司简称:中房股份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90 公司简称:中房股份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朱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长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孟长舒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第二大股东天津中维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和讯商贸有限公司持有1,95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3%。天津中维与天津和讯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66,92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55%。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本期数较期初数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购买了银行保本理财产品5,000万元所致;

2、预付款项本期数较期初数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预付的房屋租金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数较期初数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购买了银行保本理财产品5000万元所致;

4、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是由于公司子公司新疆中房置业有限公司由于改造装修出租收入减少所致;

5、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公司收到银行保本理财收益所致;

6、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期数较上期数减少,是由于公司子公司新疆中房置业有限公司由于改造装修收到的出租收入减少所致;

7、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司子公司新疆中房置业有限公司代收款项较上期减少所致;

8、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支付的上年末计提的员工年终奖金额较上期减少所致;

9、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数较上年期数减少,主要是由于上期公司子公司新疆中房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了上年末计提的应交所得税款所致。

10、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中介费用以及预付办公用房租金较上期数减少所致;

1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是由于上期公司收到处置办公车辆款项所致;

12、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的银行保本理财金额较上期减少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披露了《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2016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草案)及除配套融资相关议案外的其他相关议案。

2017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重组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辽宁忠旺精制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2017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公司股票于2017年12月29日复牌。

2018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四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本次重组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6月25日披露了《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报告。

2018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四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重组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辽宁忠旺精制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2018年8月2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报告已超过有效期,本次重组各中介机构正在更新相关报告。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主营房地产业务可销售房屋减少,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强调事项为:中房股份公司目前房地产业务无后续开发项目,现正与辽宁忠旺精制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资产重组,今后的主营业务将在重组完成后转为铝加工业务。但重组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021,979.2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90,525,841.59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32,547,820.81元。

由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本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目前空缺。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投资性房产的销售及自有物业的出租。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销售位于新疆乌鲁木齐新疆兵团大厦一层共计348.85平方米投资性房产,实现营业收入1,162.83万元。报告期末实际物业出租为253.44平方米,全年出租收入59.70万元。

由于公司投资性房产的继续出售,导致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存量继续下降,截至报告期末仅有新疆中房10,523.46平方米存量投资性房地产。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新增土地储备和新开工项目,房地产主营业务面临经营困境。

由于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若重组成功,公司主营业务将彻底发生改变。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222.54万元,同比减少84.03%;实现营业利润-3,986.19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02.20万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要求,本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4)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8)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10)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并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由于上述要求,本期和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不同,但对本期和比较期间的本公司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

(2)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财政部于2018年9月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中房股份 编号:临2019-008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

(五)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朱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021,979.2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90,525,841.59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32,547,820.81元。

由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本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对总经理决策权限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使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授权经营管理层使用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该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授权经营管理层有利于加快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发出。

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一)、(二)、(三)及(四)项议案须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中房股份 编号:临2019-009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9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由李明颐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经审核认为:

(1)董事会编制2018年年度报告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经审核认为:

1、董事会编制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中房股份 编号:临2019-010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披露《委托理财公告(临2019-001)》,公司以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民生银行发售的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2018第1063期)对公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9年4月4日到期,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47.18万元人民币已划入公司帐户。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使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日,公司2019年第2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民生银行对公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购买民生银行发售的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2019第192期)对公理财产品,购买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与民生银行签署《中国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协议》,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民生银行发售的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2019第192期)对公理财产品,产品编码FGDA19192L,服务期限自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7月22日,共87天,预期收益率为4.20%(扣除托管费率及管理服务费率),该产品预计到期后产生收益50.75万元。本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减少公司现金流净额5,000万元,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无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5,000万元。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胡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小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电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魂创投”)增资人民币10,000万元,电魂创投的注册资本由18,000万元增加至28,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实际向电魂创投增资人民币9,000万元。

2.公司分别于2019年01月31日、2019年0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厦门游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简称“游动网络”),公司拟变更289,973,743.01 元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游动网络80%股权。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支付转让款合计173,197,988.84元。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19-038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3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3日

至2019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潘增祥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事项参见2019年04 月1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郝杰应回避表决上述议案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 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

联系人:何慧慧

电话:0571-56683882

传真:0571-56683883

邮政编码:310052

3、登记时间

2018 年 5月8日一10日 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3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19-037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04月19日以邮件、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建平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拟于2019年05月13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19-039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9年05月08日至2019年05月0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潘增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9年05月13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潘增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潘增祥先生在2019年04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期间,就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同意的表决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理由如下:

1、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薪酬考核体系,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有利于提高公司业绩,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05月13日14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05月13日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公司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38)。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19年05月0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19年05月08日至2019年05月0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三)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

收件人:何慧慧

邮编:310051

电话:0571-56683882

传真:0571-5668388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潘增祥

2019年04月26日

附件: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潘增祥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258 公司简称:电魂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