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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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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506 公司简称:南都物业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3,174,6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0,952,381.20元。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3.7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34,126,985股。此预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首家登陆A股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创百年卓越服务企业”为愿景、“让生活更美好”为使命,致力于建立以物业管理服务为基础,涵盖案场服务、顾问咨询服务及增值服务等高附加值服务的一站式物业服务体系,满足业主多元化的物业服务需求,并实现业主资产的保值增值。

基础物业服务:主要提供的包括综合管理、秩序维护、工程维护、环境保洁、绿化养护、装修管理、社区文化等服务,服务对象包含住宅、写字楼、酒店式公寓、购物中心、城市综合体、企业总部大楼、工厂、学校、政府公建项目等。

1、包干制收费方式: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2、酬金制收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案场服务:公司为开发商的售楼处现场提供标准化与专业化的客服、礼宾、保洁等服务,还包括物料管理、会务接待、后勤保障、设施设备的检查保修等。

顾问咨询服务:按服务对象可以分为前期物业顾问业务和物业管理顾问咨询业务两类。

1、前期物业顾问业务:主要面向房地产开发商、承建商,公司参与房地产的规划设计、设施设备选型等,为今后物业的投入使用提供意见和建议。

2、物业管理顾问咨询业务:主要面向中小型物业公司,公司凭借多年的管理经验与健全的管理体系,向对方输出管理经验,提供专业化的培训,帮助其培养物业管理团队。

增值服务:为住户提供的个性化专项服务,如家政服务、私人绿化服务、室内维修服务等。公司为了自身经营需要,增强盈利能力,在基础物业服务之外设立悦都科技、大悦商业、乐勤清洁、乐勤楼宇、乐勤装饰等专业子公司为住户提供个性化专项服务。公司将以物业管理服务为主,同时大力开展增值服务,以社区作为入口,应用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搭建装修服务平台,服务园区业主,构建物业生态圈和社商生态圈,提升业主服务体验。

公司一直紧密关注互联网技术发展进程,积极探索与尝试通过新工具新技术以追求更高的服务效率。2015年以来,公司先后上线了“悦嘉家”、“悦服务”与“joypark”APP,围绕住、商、行、食、购、学等需求,为住宅、办公等不同用户搭建了以便民服务为特色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社区移动服务平台。

在国家大力培育住房租赁市场的大背景下,大悦商业依托公司综合运营实力与设计、开发资源,以住宅社区、企业园区客群为入口,以“产品+互联网+社群”为手段,打造以服务公寓、国际青年社区、托管公寓和复合型园区四大产品为核心的群岛品牌,致力于实现客户投资、持有资产的持续增值,做高成长力的资产管理服务商。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按照采购对象的种类,可以将公司的采购业务分为物资采购与业务采购。物资采购包括服装及配件、办公用品及家具、清洁用品等,主要是前期开办物资与项目运营过程中所需的物资。业务采购包括项目保洁、秩序外包、电梯保养、道闸改造、软件系统维护、公关活动策划等业务,公司为了有效控制营业成本,提高品质和顾客满意度,将一些业务外包给专业、高效的服务供应商。

2、生产模式

物业管理行业的生产过程即提供服务的过程。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关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设备的关注,确保各项目的设施、设备状况良好;一方面是对服务的关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与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对员工进行培训、督导及奖罚,保证服务优质。前者由工程管理中心负责统一调度,项目负责人现场实施解决方案;后者则是需要按照客户所需,执行标准且灵活的服务流程。

3、营销模式

公司市场营销中心负责市场调研分析与项目开发管理,在各个事业部中设置二级营销人员,制定了《二级营销管理制度》,以扩大项目信息收集和承接渠道,有助于项目层级的拓展与项目续约。由总部市场营销中心负责对二级营销人员进行培训,由各个事业部/分公司的营销团队负责建立并带领二级营销团队执行各项任务。公司对于新客户的拓展主要有两个部分,其一,对于知名企业,公司会密切关注,分析客户需求,主动进行拓展;其二,对于其他客户,由于公司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知名度与品牌影响力与服务口碑,因此许多新的客户主动寻找与公司合作。

近年来,公司扩大自有媒体平台,由品牌文化中心进行统筹,对官方网站、微信、杂志、报刊等实行有效管理。除此之外,公司还积极参与公益类、社区联动类活动,如园区便民系列活动、小黄人公益活动、家园公约暨邻里嘉年华等,积极投入社会公益事业,不断树立企业外在形象,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

(三)行业情况

近年来,物业管理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集中度快速提升,百强企业物业管理面积占比持续增长;新兴服务业与个人消费的加速融合,为物业服务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空间,各大物业企业积极布局增值服务。

1、行业规模扩大,集中度提升

根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统计,2017年全国物业管理行业总面积246.65亿平方米,三年复合增长率达12.01%。其中,百强企业顺应市场发展,坚持规模化扩张,巩固区域内优势地位,实现管理规模新一轮增长。2017年,百强企业管理面积均值达3163.8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1%,市场份额持续走高,达 32.42%,较上年提高2.98个百分点,增幅高于2016年,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2、增值服务快速增长

传统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聚焦于秩序服务、保洁、绿化、工程等基础物业服务,收入来源较为单一。近年来,随着国内人口红利的消失,物业服务企业承载着越来越大的用工及成本压力。因此,百强企业以基础服务为入口,借力互联网技术,大力推进社区商业、社区教育、社区养老等多种特色服务,并取得初步成效。《2018年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研究报告》显示,2017年百强企业多种经营盈利均值已达到2,390万元,同比大增32.99%,增速比传统物业服务盈利增速高约12个百分点,贡献近41.68%的净利润。收入占比从2015年的16.73%提升至2017年的28.20%,达1.35亿元。

3、智能化投入有所提升

增值服务的增长优化物业服务企业盈利结构,新技术、新设备的投入使用亦助力物业服务企业成本管控。硬件方面,设施设备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全面推进;软件方面,物业智能化管控平台推出,以标准化服务体系和 CRM、SAAS、ERP 等管理系统,进一步开创智能化管理的生态格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862.86万元,同比增长29.18%;实现营业总成本95,614.86万元,同比增长32.0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9,181.18万元,同比增长22.69%,总资产达134,269.55万元,同比增长65.68%,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3,885.93万元,同比增长125.45%。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1-6月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浙江悦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浙江乐勤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杭州乐勤楼宇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悦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悦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建信大悦住房服务有限公司、杭州乐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采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南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江苏金枫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常熟市中远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506证券简称:南都物业公告编号:2019-025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一)》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二)》。

为了全面、准确的配合公司战略布局,适应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公司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由“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NACITY PROPERTY SERVICE CO.,LTD”变更为“NACITY PROPERTY SERVICE GROUP CO.,LTD”;总经理称呼变更为“总裁”。公司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不变。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在营业范围增加“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酒店管理,保洁服务,河道清洁服务,会展服务,市政工程、楼宇智能工程的设计、施工”的经营项目。

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根据公司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若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317.4604万元增加至13,412.6985万元。

基于上述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中涉及注册资本及股本变化的章程内容在公司实施完毕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由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19-014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一至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一一房地产》、《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公司结合自身情况现将2018年一至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总签约项目433个,累计总签约面积5,542.56万平方米,2018年1-12月公司新签物业服务项目91个,新签约面积约1,026.72万平方米;公司案场服务合同的新签数量为24个;顾问咨询合同的新签数量为5个。

以上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数据,尚未经过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概况之用,因此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19-015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芳女士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0,952,381.20元。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3.7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34,126,985股。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确认2018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系有效民事法律行为,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金额人民币5,375.83万元以及签约金额人民币5247.76万元进行确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韩芳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包括签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系遵循公平及自愿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韩芳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确认2018年度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830.731万元(税前)。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授权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该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类银行融资业务,具体以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不再担任高管职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不再担任高管职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定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一)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19-016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6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新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谨慎审核,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确认2018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系有效民事法律行为,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金额人民币5,375.83万元以及签约金额人民币5247.76万元进行确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包括签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系遵循公平及自愿原则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2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授权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19-017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3,174,6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0,952,381.20元。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3.7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34,126,985股。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1,811,779.99元,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9,125,488.77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8,912,548.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7,003,549.02元,减去本年实际分配利润23,809,524.00元,公司2018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3,406,964.91元。

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3,174,6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0,952,381.20元。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3.7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34,126,985股。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上述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公司稳定快速的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2018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19-018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以及预计2019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上述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韩芳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上述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韩芳回避表决。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2018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未导致资金占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公司2019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以往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发生的实际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在了解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后,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基于上述情形,同意将《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18年度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定价公允,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交易当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确认2018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金额人民币5,375.83万元以及签约金额人民币5247.76万元。

公司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预计2019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包括签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决策权签署合同等文件。

(二)2018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金额

单位:万元

(三)2019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预计2019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包括签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元:万元

注:2019年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包括既有合同及有可能新签合同在2019年度中可能发生的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韩芳女士控股或担任董、高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并担任董事的企业)

2、沈国军先生及其亲属控股或担任董、高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因沈国军先生直接、间接持有北京银泰置地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置地”)95%以上的股份,而银泰置地曾于2018年2月1日前持有公司6%的股份,故沈国军先生系曾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自2019年2月1日起,沈国军先生及其亲属控股或担任董、高的企业不再为公司关联方。以下企业为沈国军先生及其亲属控股或担任董、高的企业。)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根据上述关联人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认为上述关联人具有充足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或竞标确定,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物业服务合同、租赁合同等构成的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所必须,上述合同的定价采用成本测算法为定价依据,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上网及报备文件

(一)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19-019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下转15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