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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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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5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10:00在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4月14日以书面、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静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64,083,529.68元,同比增长6.72%;实现营业利润1,489,023,920.91元,同比增长30.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3,034,857.31元,同比增长40.4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19年4月2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现有总股本115,050万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共计57,525万元,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阮静波、阮加春、徐万福、阮兴祥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1)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12:30在财富广场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4月14日以书面、电话和短信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张志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接受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联环保”)提供的劳务,销售材料给众联环保,销售材料给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巍华新材料”),租赁房产给绍兴市上虞华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闰小贷”)使用,在绍兴市上虞区闰土宾馆(以下简称“闰土宾馆”)进行业务招待,形成日常关联交易。2019年公司预计仍将与上述公司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阮静波、阮加春、徐万福、阮兴祥回避表决。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阮金木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日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填埋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焚烧、填埋处置(凭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货运: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除外)(凭有效《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经营)、蒸汽供应;动物无害化处理(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固体废物处置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众联环保系闰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闰土控股”)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阮静波女士担任闰土控股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阮加春和阮兴祥为闰土控股董事,徐万福为闰土控股监事,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波平为众联环保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一直由众联环保处理。该公司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二)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吴江伟

注册资本:12,6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2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化工新材料的研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立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一区舜东花园);实业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巍华新材料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徐万福先生为巍华新材料副董事长。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三)绍兴市上虞华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徐万福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3日

住所: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镇东商业新区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咨询服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华闰小贷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徐万福担任华闰小贷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四)绍兴市上虞区闰土宾馆

1、基本情况

投资人:张爱娟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1日

住所: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

经营范围: 餐饮服务(凭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住宿服务(凭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凭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闰土宾馆投资人张爱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直系亲属。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9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下发的《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3、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企业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 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 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对于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的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前期比较财务报表的重述,且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自 2019 年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0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改外,章程其他条款未变。本次章程修正尚须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1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8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9年5月19日15:00至2019年5月20日15:00。

4、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3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本次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章程修正案内容包括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全部内容及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和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9、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提案8需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由公司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提案5、提案6、提案7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刊登在2019年4月2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提案,累积投票提案需另外填报选举票数),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除总议案以外,提案编码按XX.XX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如提案1.00、提案2.00。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2510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5-8251 9278

传真号码:0575-8204 5165

联系人:王燕杰

通讯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2510室

邮政编码:31230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的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40”

2、投票简称:“闰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对于所有提案,委托人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同意、反对、弃权),三者选其一用“√”表示,多选的则视为对该审议事项弃权。若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可由代理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