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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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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69版)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9-032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修订后的会计准则简称“新金融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报表格式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根据上述修订和执行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根据《修订报表格式通知》要求编制公司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及至此新金融准则发布之前,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备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按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的报表格式编制。

(三)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的报表格式编制。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内容

1、对应新金融准则修订要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内容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公司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公司金融资产分类为以下三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依据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2、根据财政部《修订报表格式通知》的要求,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内容

(1)资产负债表

①将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②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为“其他应收款”项目;

③将原“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合并为“固定资产”项目;

④将原“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项目合并为“在建工程”项目;

⑤将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⑥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为“其他应付款”项目;

⑦将原“长期应付款”和“专项应付款”项目合并为“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

①将原“管理费用”项目拆分为“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项目;

②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二、本次变更日期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相关修订和执行要求,公司上述根据新金融准则变更的会计政策,不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会计政策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

根据财政部《修订报表格式通知》的要求,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并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2018年度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公司自《修订报表格式通知》规定的时间开始执行。

三、本次变更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相关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的要求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9-033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了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符合转回条件的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回。2018年度,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5,720,831.63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6,545,317.25元,即2018年度公司合并增加资产减值准备净额为49,175,514.38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年度公司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坏账准备

2018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照单项及账龄法等方式计提坏账准备39,898,360.77元,转回坏账准备434,051.08元。

1、对向中农水产提供的借款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向参股公司深圳市中农水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34%股权,以下简称“中农水产”)提供的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相关成本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0,736,379.25元。

主要原因: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按出资比例向中农水产提供借款1,02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21日,该借款已到期,中农水产尚未偿还全部股东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相关成本(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和2019年1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鉴于中农水产旗下项目仍处于培育期,没有充足的现金流偿还股东借款,且近两年亏损较大,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向其提供的借款及资金占用相关成本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控股子公司国际食品公司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国际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食品公司”)对账面已确认的应收其参股公司深圳市绿膳谷农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国际食品公司持有其5.56%股权,以下简称“绿膳谷公司”)历史租金(36,330,438.37元)以及其他应收款(3,849,088.25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扣除国际食品公司2017年度已确认的坏账准备(14,930,217元)后,2018年度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25,249,309.62元。

主要原因:绿膳谷公司向国际食品公司租赁物业作为其主要经营场所,鉴于绿膳谷公司项目启动招商情况不理想,目前其主要经营场所已被收回,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国际食品公司已向法院申请解除与绿膳谷公司之间的租约,并要求绿膳谷公司支付历史租金和滞纳金等多项诉讼请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国际食品公司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账面确认的应收绿膳谷公司历史租金和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国际食品公司向绿膳谷公司提供借款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3、控股子公司南昌公司计提及转回坏账准备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根据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相关规定,2018年度按账龄法等方式对应收商铺销售款计提坏账准备1,875,858.86元,转回坏账准备207,624.20元。

4、其他的计提和转回坏账准备

2018年度,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其它按账龄法等方式计提坏账准备2,036,813.04元,转回坏账准备226,426.88元。

(二)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绿膳谷公司现状,基于谨慎性原则,2018年国际食品公司对绿膳谷公司股权投资2,500,000.00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三)贷款减值准备

2018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农产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按《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对发放贷款进行五级分类并计提相应的贷款减值准备13,322,470.86元;因追回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贷款转回贷款减值准备6,111,266.17元。

二、计提及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18年度,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将合计增加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净额49,175,514.38元,即减少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49,175,514.38元。

其中,经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已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净额为21,483,861.92元,减少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利润总额21,483,861.92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和9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谨慎性会计原则,公司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会计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8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转回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9-034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10:00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董事会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概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2018年起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在进行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守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并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年度审计报酬约为人民币176万元(含差旅费、编制报告费用)。本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4、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

5、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6、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事项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守职业操守,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独立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及文件,其符合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发表审计意见,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函;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9-035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云南东盟公司4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受让云南东盟公司40%股权的议案》。为了理顺股权关系,加快推进云南东盟项目,公司同意以“受让股权+代偿债务”方式,以不高于资产评估价值受让控股子公司云南东盟国际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东盟公司”)另一股东方深圳市英龙建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龙公司”)持有的云南东盟公司40%股权。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受让股权相关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相关程序。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英龙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52121X

3、成立日期:1993年12月8日

4、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英龙展业大厦3001、3002、3003号

5、注册资本:20,010万元

6、实缴资本:20,010万元

7、法定代表人:吴创雄

8、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9、营业期限:1993年12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

10、经营范围: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在福田区“B107-0015号”地块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承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以上经营范围凭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经营);机动车停放服务(分支机构经营)

11、股东情况:

12、股东结构图:

13、英龙公司与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说明:

根据招投标相关规定,公司旗下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绿色家园配套公寓及电商大厦办公楼项目于2012年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平台选择建设单位,最终英龙公司作为中标单位承接上述项目的工程建设,目前已完工;因上述项目尚未完成工程结算,尚有部分工程款项暂未支付。公司受让英龙公司持有云南东盟公司40%股权定价系基于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确定,上述业务关系不会导致公司对其的利益倾斜。除上述正常的业务关系外,英龙公司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及其他可能或已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英龙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及其他可能或已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4、英龙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的名称:英龙公司持有的云南东盟公司40%股权(含代云南东盟公司向英龙公司偿还债务)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含债权)

3、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英龙公司持有的云南东盟公司40%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代偿债务情况:本次公司受让英龙公司持有云南东盟公司40%股权的同时,代云南东盟公司向英龙公司偿还债务系:云南东盟公司历史完成减资后,尚未向英龙公司支付的减资款项。云南东盟公司减资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2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5、交易标的的账面价值: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出具了《云南东盟国际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001号)(报告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经审计,截至2018年10月31日,云南东盟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197.31万元,即云南东盟公司40%股权所对应的账面价值为2,478.924万元,云南东盟公司未向英龙公司支付的历史形成减资款即其他应付款为2,655万元。

6、交易标的的评估价值: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出具了《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云南东盟国际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19]第S001号)(评估基准日:2018年10月31日,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云南东盟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资产评估价值为13,554.16万元;即云南东盟公司40%股权的评估值为5,421.664万元。

7、云南东盟公司《章程》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四、云南东盟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云南东盟国际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3月1日

3、地址:云南省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管委会办公楼副楼3楼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实缴资本:10,0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张扬波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营业期限:2010年3月1日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昆明东盟国际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的投资、建设;国内贸易、物资供销;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

注:深圳市海吉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1、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南东盟公司资产总额为14,002.63万元,负债总额为7,274.4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728.1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95%,应收款项总额为601.87万元(均为其他应收款);2017年度,云南东盟公司未进入运营状态,营业利润为-630.51万元,净利润为-630.4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6.86万元。

经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东盟公司资产总额为13,767.52万元,负债总额为7,671.2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096.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72%,应收款项总额为265.29万元(均为其他应收款);2018年度,云南东盟公司未进入运营状态,营业利润为-630.23万元,净利润为-631.8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1万元。

12、云南东盟公司《章程》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13、云南东盟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说明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和土地租赁等事项。

六、本次交易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英龙公司就云南东盟公司未来规划和发展理念方面未达成一致,本次公司受让英龙公司持有云南东盟公司40%股权,获得绝对控制权,有利于推动云南东盟项目进展,降低云南东盟项目的投资风险。本次交易的支出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云南东盟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股权受让后其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产生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云南东盟国际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001号)(报告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

3、《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云南东盟国际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鹏信资评报字[2019]第S001号)(评估基准日:2018年10月31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9-36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3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农产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审议《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9、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1至4、6、8至10、1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7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1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议案2和6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议案3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议案4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18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30)“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议案5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18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30)“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议案7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议案8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18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30)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18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31)。

议案9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议案10和12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稿)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审议稿)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附件1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和附件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议案11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审议稿)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和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4:3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则无需提供)、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518040

(2)联系人:江疆、裴欣

(3)联系电话:0755-82589021

(4)指定传真:0755-82589099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1”,投票简称为“农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人(单位)没有对表决意见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本人(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