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戴茂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恩秀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9-051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6日,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要求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修订后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企业可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无需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自2019年开始变更会计政策,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安凯客车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安凯客车七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4、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9-048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编号为2019-051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安凯客车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9-049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编号为2019-051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9-050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5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19-019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期为2018年12月19日,上市日为2018年12月28日;

2. 本次回购注销3名离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分别为孙张涛4万股、苏继华4万股、苗颇4.8万股,共计12.8万股,约占公司2019年3月29日总股本102,455.7037万股的0.0125%,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6.05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 截至2019年4月26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4.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2,455.7037万股调整为102,442.9037万股。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及2019年4月15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股票来源:公司A股普通股

授予日:2018年12月19日

上市日:2018年12月28日

授予价格:6.05元/股

授予数量:1,493.72万股

授予人数:217人

限售期: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且上市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18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查〈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8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的OA办公系统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资格条件提出的任何异议。

2018年12月9日,公司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8年12月12日,公司公告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8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确定2018年12月19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6.05元/股,授予数量为1,493.72万股,授予人数为217人。2018年12月28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上市。

2019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及2019年4月15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8万股。截至2019年4月26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二、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依据、数量及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具体情况如下:

(二)回购注销依据、数量及价格、资金来源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2.8万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0.86%),回购价格为6.05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验资情况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于2019年4月22日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9000610256号验资报告,对公司为回购限制性股票而返还出资款的情况进行了审验:

截至2019年4月18日止,贵公司已回购股权激励未解锁限制性股票128,000.00股,公司已实际支付128,000.00股的回购款共计人民币774,4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柒万肆仟肆佰元整),减少股本128,000.00元。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限制性股票调整情况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由217人调整为214人,授予数量由1,493.72万股调整为1,480.92万股,公司总股本由102,455.7037万股调整为102,442.9037万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备注:上述变动前股本结构表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3月29日。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大楼3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安进董事长主持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会议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0人,董事雍凤山、戴茂方、佘才荣和独立董事储育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周刚和职工监事王勤勤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冯梁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副总经理陈志平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艳、唐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7日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境外上市公司建发国际集团完成配售、认购及转股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一025

债券代码:143272 债券简称:17建发0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境外上市公司建发国际集团完成配售、认购及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发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K.1908,以下简称“建发国际集团”)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其控股股东益能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能国际”)是建发股份控股子公司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房产”)的全资孙公司,是建发房产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产业链投资服务及新兴产业投资的境外上市平台。近日,建发国际完成以“先旧后新”方式股份配售及股份认购的股权融资和已发行永久可换股债券持有人益能国际行使换股权的事项,本公司公告说明如下,详情也可查阅建发国际集团于联交所发布的相关公告。

1、以“先旧后新”方式股份配售及股份认购的股权融资

2019年4月26日,建发国际集团以“先旧后新”方式完成股份配售及股份认购,每股配售价格和认购价格为9.00港元,总股本增加5,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95亿港元,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83亿港元。

建发国际集团在本次股权融资事项完成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2、已发行永久可换股债券持有人益能国际行使换股权

益能国际共持有建发国际集团30亿港元的永久可换股债券。本次益能国际行使换股权,以每股8.50港元的价格将10.2亿港元的永久可换股债券转换为建发国际集团新增的1.2亿股股份。建发国际集团在本次永久可换股债券转股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上述配售、认购及转股事项完成后,建发股份与建发国际的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2018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集团 公告编号:2019-12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2018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9-028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修正前后的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业绩快报修正说明

1、业绩快报差异情况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19-05),预计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99,309.19万元,同比下降29.85%;营业利润-17,701.21万元,同比下降301.00%;利润总额-11,804.63万元,同比下降225.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64.82万元,同比下降296.47%。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初步审计,预计公司2018年度财务数据与已披露的业绩快报数据存在差异,其中营业收入为106,332.16万元,同比下降24.89%;营业利润-25,034.68万元,同比下降384.27%;利润总额-24,398.64万元,同比下降359.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51.03万元,同比下降501.51%。

2、业绩快报差异原因

造成上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1、公司2018年度业绩快报中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1,000万元,公司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2016年收购湖北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网电力”)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评估报告初步意见认为该资产减值迹象较为明显,基于谨慎性原则,需进一步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修正后,2018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18,183.81万元。

2、根据公司与华网电力原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在承诺期满需对华网电力权益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因原股东对资产减值测试结果存在分歧,目前不能确定减值测试补偿款具体金额,基于谨慎性原则,将2018年度业绩快报中已计入营业外收入的减值测试补偿款5,555.75万元调减出来。

三、董事会致歉声明

公司将在日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按《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监督和复核工作,切实避免类似 情况再次发生。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业绩修正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敬 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公司已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本次业绩快报修正公告数据。由于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对由此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经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00]号)核准,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690,61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4.50元。截止2015年5月19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690,610股,募集资金总额119,291.99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2,198.6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093.3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5月4日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确认,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5]第11-00004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分别于2015年6月14日、2015年6月3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进行了修订。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2015年5月,公司及作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西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洋丰”)、荆门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洋丰中磷”)、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417010100100254711和1809002019200050180,该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015年10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的募集资金63,092.00万元,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对新洋丰中磷进行增资,用于新洋丰中磷实施60万吨/年硝基复合肥项目。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新洋丰中磷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龙泉支行重新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809002029200052989。同时,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公司、新洋丰中磷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龙泉支行与保荐机构东北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账号:1809002019200050180,已于2015年11月3日撤销。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具体开户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以上两个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 2019 年4月25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项目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龙泉支行分别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