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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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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报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9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做出保证或存在异议。

公司董事长何春梅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志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江波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一)合并财务报表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4,215,541,972股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二)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且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1)因“江苏中联物流有限公司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第二期)”违约事项,公司作为管理人代表国海金贝壳赢安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起诉发行人江苏中联物流有限公司及保证人陈厚华、关宏、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一案(该诉讼公司已自2016年半年度报告起在各期定期报告中披露),目前进展情况如下:破产管理人正在对中联物流的土地、房屋等财产进行拍卖。上述诉讼事项不形成预计负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事项尚未有其他进展。

(2)因“国海明利股份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违约事项,公司作为管理人代表国海明利股份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起诉进取级委托人杨艳青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该诉讼公司已自2017年半年度报告起在各期定期报告中披露),目前进展情况如下:2018年12月6日,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目前尚未宣判。上述诉讼事项不形成预计负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事项尚未有其他进展。

(3)公司起诉石某、彭某、韦某某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合同违约纠纷一案(该诉讼公司已自2018年半年度报告起在各期定期报告中披露),目前进展情况如下:2019年4月24日,公司接到法院传票,法院将开庭时间更新为2019年5月27日。目前本案尚待开庭审理。上述诉讼事项不形成预计负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事项尚未有其他进展。

(4)因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事项,公司向法院提起实现担保物权申请(该诉讼公司已自2018年半年度报告起在各期定期报告中披露),目前进展情况如下:2019年2月18日,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立案受理。上述诉讼事项不形成预计负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事项尚未有其他进展。

(5)公司起诉何某某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合同违约纠纷一案(该诉讼公司已自2018年半年度报告起在各期定期报告中披露),目前进展情况如下:2019年3月28日,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18〕桂01民初808号、〔2018〕桂01民初809号),裁定驳回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事项尚未有其他进展。

(6)公司起诉陕西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合同违约纠纷一案(该诉讼公司已自2018年半年度报告起在各期定期报告中披露),目前进展情况如下:2019年3月11日,法院开庭审理本案,目前尚未宣判。上述诉讼事项不形成预计负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事项尚未有其他进展。

(7)公司起诉邵某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合同违约纠纷一案(该诉讼公司已自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在各期定期报告中披露),目前进展情况如下:经被告与公司协商,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向法院申请对邵某持有的部分财产解除保全(包括148.07万股标的股票及1,855万元财产);2018年11月9日,公司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桂民初40号之一),裁定准予解除部分财产保全。上述诉讼事项不形成预计负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事项尚未有其他进展。

(8)公司起诉匡某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合同违约纠纷一案(该诉讼公司已自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在各期定期报告中披露),目前进展情况如下:2019年2月21日,法院公告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并拟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开庭审理。上述诉讼事项不形成预计负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事项尚未有其他进展。

(9)公司起诉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合同违约纠纷一案(该诉讼公司已自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在各期定期报告中披露),目前进展情况如下:2019年3月21日,公司收到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18〕桂民初46号之一),裁定驳回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2019年4月12日,公司接到法院通知,被告就管辖权异议裁定提出上诉。上述诉讼事项不形成预计负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事项尚未有其他进展。

(10)公司起诉陈某某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合同违约纠纷一案(该诉讼公司已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目前进展情况如下:2019年2月15日,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同日,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19〕桂01民初2号),裁定查封、冻结被告价值2,896.60万元的财产。2019年3月6日,公司收到被告向法院提交的管辖权异议申请;2019年3月14日,公司向法院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答辩状。2019年3月27日,法院作出《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2019〕桂01执保62号),法院对被告名下的银行存款采取了保全措施。上述诉讼事项不形成预计负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事项尚未有其他进展。

(11)公司起诉陈某某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合同违约纠纷一案(该诉讼公司已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目前进展情况如下:2019年2月15日,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同日,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19〕桂01民初17号),裁定查封、冻结被告价值3,830.73万元的财产;2019年3月6日,公司收到被告向法院提交的管辖权异议申请;2019年3月14日,公司向法院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答辩状。2019年3月27日,法院作出《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2019〕桂01执保61号),法院对被告名下的房产及银行存款采取了保全措施。上述诉讼事项不形成预计负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事项尚未有其他进展。

(12)公司起诉陈某某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合同违约纠纷一案(该诉讼公司已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目前进展情况如下:2019年2月15日,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同日,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19〕桂01民初18号),裁定查封、冻结被告价值6,732.92万元的财产;2019年3月6日,公司收到被告向法院提交的管辖权异议申请;2019年3月14日,公司向法院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答辩状。上述诉讼事项不形成预计负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事项尚未有其他进展。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置换及企业合并事项。

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2)其他关联交易

①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广西投资集团认购的5亿元面额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利息2,850万元,计提次级债券利息支出705.47万元,期末应付次级债利息余额70.08万元。

②2019年1月22日,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创投)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广西国富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东三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广西南宁广投国海三星智能科技与现代消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广西南宁广投国海三星智能科技与现代消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投国海三星股权投资基金),其中,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占广投国海三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份额的比例为20%。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私募基金子公司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③公司与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团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采购合同,报告期内,公司向其支付保险费9.53万元。

5.重大合同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交易、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的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担保合同事项。

(3)其他重大合同

6.报告期内,公司未收到监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决定。

7.子公司重大事项

(1)因“江苏中联物流有限公司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第一期)”违约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海良时期货起诉发行人江苏中联物流有限公司及保证人陈厚华、关宏、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一案(该诉讼公司已自2016年年度报告起在各定期报告中披露),目前进展情况如下:2019年1月2日,国海良时期货参加了中联物流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上述诉讼事项不形成预计负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事项尚未有其他进展。

(2)因“北部湾风帆债-百花医药1期”私募债违约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海良时期货委托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产交所)起诉债务人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担保人鼎盛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一案(该诉讼公司已自2016年年度报告起在各定期报告中披露),目前进展情况如下:2019年1月20日,国海良时期货委托北部湾产交所参加了百花医药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上述诉讼事项不形成预计负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事项尚未有其他进展。

8.其他重要事项信息披露情况

注:上述重要事项刊载的互联网网站及检索路径为http://www.cninfo.com.cn

9.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0.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公司主营业务受证券市场波动影响较大,无法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变动情况进行准确估计。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10年修订)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月度主要财务信息,以便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情况。

五、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何春梅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9-30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秦敏董事、李宪明独立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其他7名董事现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报告正文于2019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9-31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上接485版)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阳信通”)聘请的2018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全体股东就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9)第230ZA6817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意见如下:

(一)保留意见

1. 审计报告中保留事项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4所述,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亿阳信通其他应收款中包括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69亿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我们无法就该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以及亿阳信通确认的减值准备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明亿阳信通对该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2. 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当存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情形之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另根据第八条之规定,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亿阳信通其他应收款中包括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69亿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我们无法就该项应收款项的减值准备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明亿阳信通对该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该事项影响重大,但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项目产生影响,且涉及的项目不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不具有广泛性。因此,我们就亿阳信通2018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3. 相关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无法判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中涉及事项对亿阳信通报告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1. 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亿阳信通2018年发生净亏损14.7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64.74万元, 2018年12月31日亿阳信通净资产-7.74亿元。且由于诉讼事项导致亿阳信通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所持子公司股权、多处房产被冻结。此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亿阳信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 发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一一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一一持续经营》应用指南列举了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的示例,亿阳信通2018年发生净亏损14.75亿元,属于“发生重大经营亏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64.74万元,属于“历史财务报表或预测性财务报表表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2018年12月31日亿阳信通净资产-7.74亿元,属于“净资产为负”。且由于诉讼事项导致亿阳信通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所持子公司股权、多处房产被冻结。此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这些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亿阳信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亿阳信通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已对重大不确定性作出了充分披露。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

3.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不影响发表审计意见的依据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该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了充分披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不影响审计意见,根据其他事项发表保留意见是恰当的。

(三)强调事项

1. 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亿阳信通于2017年1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调查字[2017]26 号”《调查通知书》,因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亿阳信通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审计报告出具日,调查正在进行中。

2.强调事项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八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在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该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不存在重大错报的条件下,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另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应用指南中的“二、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段”进一步指出,“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需要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举例如下:异常诉讼或监管行动的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亿阳信通于2017年1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调查字[2017]26 号”《调查通知书》,因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亿阳信通进行立案调查,截至出具审计报告日,调查正在进行中。根据我们的职业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事项。

3. 相关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是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的强调事项段不影响审计意见,根据其他事项发表保留意见是恰当的。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重视致同会计师事务出具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重要事项,以及该事项对公司产生的不良影响。

根据目前实际情况,为尽快解决公司面临的难题,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针对“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的措施

1、公司成立专门小组,认真清查和积极解决此问题;督促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尽快制定还款计划,并及时归还相应的款项。同时,亿阳集团承诺尽快筹措资金,附加上收益分期偿还亿阳信通的应收款约4.77亿元。同时,用其拥有的美国干细胞资产作为上述还款的担保保证,确保亿阳信通和相关中小股东免受损失。

2、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已进入破产重整阶段。亿阳集团与债权人意向投资者多方沟通,努力化解债务危机,尽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二)针对“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措施

1、在成熟行业中,保障传统通信行业市场的稳固,依托新业务、技术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打造基于SDN/NFV,面向5G,融合AI的下一代网络运营支撑系统,提升OSS系统集中化、自动化和智能化能力,OSS云化平台已完全支持容器化应用管理,实现了自动化部署、多产品线支持、稳定性/性能提升;

2、投入网优产品开发,优化服务管理平台在多省市成功上线;在IT运维领域,基于微服务云化平台,遵循DevOps理念,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推出OneITOM、AI智能预警等产品,全面提升故障运维水平;信息安全领域持续创新,落地安全管控系统微服务架构,在安全产品设计与应用中引入AI技术提升产品能力,完成数据安全管理、大数据审计等新产品开发,并实现项目落地;

3、持续加强技术储备及产品创新。加大在云计算、下一代网管、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创新投入力度,在面向融合网络的下一代运营支撑系统、SDN/NFV技术与应用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建立了符合OSS应用特点的OSS云化成熟度评估模型,参与中国移动下一代网管试点省OSS 4.0相关规划工作,参与故障与保障中心和微服务等多个规范的编写,围绕四轮驱动和业务全覆盖,配合运营商梳理网管能力开放API,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同时基于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出Network Functions Virtualisation Orchestrator(NFVO,网络功能虚拟化编排器)和SDN Controller(SDN 控制器)等面向未来网络的产品及解决方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4、由于2018年受制于公司基本户冻结,智慧交通业务无法参与高速公路和智能交通相关项目的投标工作,对交通业务的市场竞争、市场拓展、项目建设、经营管理和团队建设等各方面都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因此2019年智慧交通业务主要工作围绕现有在建项目的实施、验收和回款等内容展开,尽力确保体系人员稳定和人员能力的提升,保持公司与供货商及合作伙伴的良好关系,为业务恢复正常后尽快进入正轨做好铺垫工作;

5、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仍在进行,客户关系也无重大影响,公司将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外部条件,按照既定目标完成生产经营计划。

6、公司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因控股股东债务纠纷引发的诉讼、仲裁等情况,积极与专业律师团队进行案情分析,提供资源支持,努力争取给公司带来最小的损失,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针对“强调事项”的措施

亿阳信通于2017年1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调查字[2017]26号”《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亿阳信通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审计报告出具日,调查正在进行中。

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同时努力改善公司的经营条件,尽力消除不良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说明。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2018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全体股东就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9)第230ZA6817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意见如下:

(一)保留意见

1. 审计报告中保留事项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4所述,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亿阳信通其他应收款中包括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69亿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我们无法就该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以及亿阳信通确认的减值准备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明亿阳信通对该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2. 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当存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情形之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另根据第八条之规定,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亿阳信通其他应收款中包括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69亿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我们无法就该项应收款项的减值准备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明亿阳信通对该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该事项影响重大,但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项目产生影响,且涉及的项目不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不具有广泛性。因此,我们就亿阳信通2018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3. 相关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无法判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中涉及事项对亿阳信通报告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1. 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亿阳信通2018年发生净亏损14.7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64.74万元, 2018年12月31日亿阳信通净资产-7.74亿元。且由于诉讼事项导致亿阳信通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所持子公司股权、多处房产被冻结。此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亿阳信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 发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一一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一一持续经营》应用指南列举了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的示例,亿阳信通2018年发生净亏损14.75亿元,属于“发生重大经营亏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64.74万元,属于“历史财务报表或预测性财务报表表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2018年12月31日亿阳信通净资产-7.74亿元,属于“净资产为负”。且由于诉讼事项导致亿阳信通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所持子公司股权、多处房产被冻结。此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这些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亿阳信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亿阳信通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已对重大不确定性作出了充分披露。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

3.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不影响发表审计意见的依据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该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了充分披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不影响审计意见,根据其他事项发表保留意见是恰当的。

(三)强调事项

1. 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亿阳信通于2017年1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调查字[2017]26 号”《调查通知书》,因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亿阳信通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审计报告出具日,调查正在进行中。

2.强调事项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八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在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该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不存在重大错报的条件下,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另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应用指南中的“二、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段”进一步指出,“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需要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举例如下:异常诉讼或监管行动的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亿阳信通于2017年1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调查字[2017]26 号”《调查通知书》,因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亿阳信通进行立案调查,截至出具审计报告日,调查正在进行中。根据我们的职业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事项。

3. 相关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是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的强调事项段不影响审计意见,根据其他事项发表保留意见是恰当的。

二、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对报告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审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董事会对上述事项做出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所做的专项说明,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尽快消除相关事项的不良影响,切实保证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说明。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7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关于南方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9年

五一劳动节暂停申购、赎回和

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4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依据上交所新发布的《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休市安排的公告》及《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期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本基金自2019年4月29日起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并于2019年5月6日起恢复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2)4月29日、4月30日暂停期间,本基金A类份额的二级市场交易正常进行。

(3)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7日

南方基金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2019年五一劳动节期间

非港股通交易日申购赎回安排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期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期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4月29日(星期一)至5月4日(星期六)不提供港股通服务,5月6日(星期一)起照常开通港股通服务。

同时,根据基金合同与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自2019年4月29日起暂停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若有)和转换(若有)等业务(其中,4月29日和4月30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5月1日至5月4日为五一劳动节假期,5月5日为周末休市),并自2019年5月6日起恢复,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本次调整的基金名单如下:

注:1、对于上市交易基金,投资者在2019年4月29日、4月30日(非港股通交易日)期间仍可进行A类份额的二级市场交易。

2、如遇上述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定投(若有)及转换(若有)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若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状况等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

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附属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共计收到政府补助人民币66,326,366.26元。现将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确认和计量上述事项,上述公司及附属公司共计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为66,326,366.26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3,000,000.00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63,326,366.26元,具体金额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