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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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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谭旭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邝焜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8年10月8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于2018年12月28日实施最后一笔回购交易。在此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共计63,364,6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7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8.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7.6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99,911,217.21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于2019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回购注销手续。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谭旭光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9-014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共收回有效票数15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及批准关于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审议及批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开展社会责任工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开展社会责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扶贫、教育、赈灾等项目,授权金额每年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9-015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传真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共收回有效票数3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及批准关于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聘期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有效决议之日止。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9-016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自2008年以来,已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1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满足广大股东对外部审计师独立性及良好企业管治的期望,公司拟不再续聘安永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已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项与安永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安永已向公司书面确认,截至该确认日期,不存在任何与其不再续聘相关的需提请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关注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安永多年辛勤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来的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经公司慎重筛选、调查和考虑,拟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聘期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有效决议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二、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5587870XB

执行事务合伙人:曾顺福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30楼

营业范围:审查企业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德勤持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从事A股、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格。多年来在行业内综合排名始终保持前列。

三、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已提前与原审计服务机构安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支持。

2.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德勤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德勤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德勤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3.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和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审议及批准关于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及《审议及批准关于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4.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服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聘任德勤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核查,我们认为德勤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H股审计、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3.同意聘任德勤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公告编号:2019-013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