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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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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16,939,135.29元,加上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408,340.32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6,530,794.97元。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因此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医疗信息化业务及医药流通业务。目前公司医疗信息化业务主要覆盖医疗行业,医药流通业务主要为医疗器械的销售,服务对象为政府、医院、卫生院等机构或病患。同时,公司正逐步开拓医疗服务业务。

(二)经营模式

公司以医疗卫生信息化业务为支撑,结合医疗服务业务及医药流通业务发展,通过创新区域医疗信息化及服务业务模式,以管理与投资驱动业务持续稳定增长。

1、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达信息专注于公共卫生与区域卫生信息化、中医药信息化和医院绩效管理信息化的产品开发与服务。融达信息积极拓展市场,进一步扩大用户覆盖面及提升产品成熟度,尤其是区域卫生信息化和中医院创新平台的开发及应用方面的市场竞争能力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2、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运盛已加快丽水区域医疗信息化项目的应用升级与服务,加速移动支付、商保服务平台、药品处方外送等应用服务项目的落地,为丽水区域信息化商业模式拓展夯实基础;

3、公司全资子公司运晟医疗通过获取上游优质医疗产品的代理权,并向下游代理商及医院进行医疗设备、耗材试剂的销售,快速扩大销售业务规模;

4、公司控股子公司旌德宏琳投资管理的旌德县中医院已完成新院区的建设并已投入运行,一方面通过加大市场宣传及推广力度,另一方面整合优质的医生资源,为当地居民提供优质的诊疗服务;

公司将进一步融通资源,整合已有医疗信息化业务、医疗服务业务及医药流通业务,推进业务整合式的快速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仅存少量存量房地产存货待处置,无新增房地产项目,且承诺未来不会新增房地产项目。公司已基本完成由房地产行业向医疗大健康行业的转型。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公司依托国家产业鼓励政策,继续深化医疗大健康战略的实施推进。公司进一步深挖医疗信息化业务,积极开拓医药流通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明显。同时,通过近两年的投入与项目培育,公司拥有60年经营管理权的旌德县中医院逐步进入良性经营状态,业务收入持续增长。此外,公司进一步加快存量地产类资产处置进度,盘活资产、回收资金,为医疗健康主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732.2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2.84%,主要原因是医药流通业务收入增长较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0.83万元,同比去年减少53.00%,若剔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63.72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扭亏为盈。本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公司因处置上海运川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处置成都九川机电数码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处置仁庆路509号部分房产等事项,产生非经常性损益约7,818.54万元,而本年非经常性损益同比上年大幅度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扭亏为盈主要原因系公司医药流通业务收入及盈利大幅度增加以及财务费用大幅度减少等因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营业务板块发展现状如下:

第一、医疗信息化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运盛专注于医疗信息化项目的应用升级与服务,报告期内已完成基础设施(数据中心、卫生专网)、智慧健康(区域HIS、公共卫生、血液、120急救等52个软件系统)、信息惠民(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三大工程建设,项目应用覆盖丽水全市22家县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193家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拥有丽水市近300万人口健康档案及医疗大数据,实现丽水市人口健康数据、医疗数据的互联共享,为项目应用服务及收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达信息继续保持平稳有序发展,继续专注区域卫生信息化、中医药信息化和绩效管理信息化,用户覆盖面继续扩大,产品成熟度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逐渐增强,业务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市场拓展取得新进展。融达信息在本报告期内高度重视代理商渠道作用,培育了一批优质代理商,同时充分重视老客户二次销售,区域平台项目二次挖潜和省级中医馆云平台项目后续销售进展良好。

2)产品竞争能力继续增强。融达信息在本报告期内成立创新研究院,以提升综合创新能力。公司重点完善了BI、ESB、ETL等平台产品,获得用户好评;智能中医系统开发取得阶段性成果;绩效管理系统完成了版本升级和DRGS系统开发,公司整体产品竞争力逐渐提升。

3)项目实施交付能力有较大提升,标杆用户建设效果逐步展现。融达信息在本报告期内大力加强二级项目管理体系建设力度,规范项目管理各环节,整体实施交付能力有较大提高。

第二、医疗服务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60年经营管理权,旌德宏琳通过对旌德县中医院行使经营管理权而享有其收益权。旌德县中医院是集医疗、教学、康复、急诊于一体的公立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是全县唯一一所以中医为特色的综合性医院。旌德县中医院项目采取“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的模式。公司于2016年启动旌德县中医院新院区建设,2018年7月新院区投入运营,新院区运营规模和就医环境较老院均有明显提升。通过近两年的投入及项目培育,旌德中医院已经步入良性经营状态,业务收入持续增长。

第三、医药流通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运晟医疗的主营业务是医疗器械的销售,服务最终对象为医院、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公司通过获取上游优质医疗设备、耗材试剂产品的代理权,向下游经销商及医院进行销售,已成功入驻了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市血液中心、奉贤中心医院、广东省中医院近30家二、三级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了较好的业务网络。报告期内,运晟医疗增加代理医疗产品的品牌及种类,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实现了医药流通业务收入的较快增长。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并于2018年9月7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要求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在“其他收益”列报,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等。

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19户,具体包括:

本年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年相比,减少2户,其中: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审计报告“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简称:ST运盛 公告编号:2019-018号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由董事长海乐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就会议作出决议的部分议案披露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8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6,939,135.29元,加上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20,408,340.32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6,530,794.9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目前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故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八、审议通过《关于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19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九、审议通过《关于〈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简称:ST运盛 公告编号:2019-019号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8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6,939,135.29元,加上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20,408,340.32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6,530,794.97元。

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目前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故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18年度预计不予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股利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分红除外);(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

结合《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提出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同意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法律法规并了解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情况后认为, 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简称: ST运盛 公告编号:2019-020号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担任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较好的履行了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酌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2018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19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同意将《关于续聘2019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19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简称:ST运盛 公告编号:2019-021号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符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公司职工监事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的情况,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确定,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规定代扣代缴。公司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也不支付任何形式的津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8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6,939,135.29元,加上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20,408,340.32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6,530,794.9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目前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故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合理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各项经营风险得到有效的防范与管控。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发的法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简称:ST运盛 公告编号:2019-022号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 并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和2017年度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损益产生影响。

● 本次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年度可比财务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财政部2017年3月21日分别修订发布了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部分列报项目及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于新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施行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相关会计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资产负债表归并原有项目: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述:

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对公司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2、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新财务报表格式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并调整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损益产生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和转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对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项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规定进行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对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的法规保持一致,便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发的法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67 公司简称:ST运盛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夏德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见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先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科目变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利润表科目变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德传

日期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临2019-027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6日以接纳书面议案形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现有徐国飞先生、陈宽义先生、鲁清先生、邓伟明先生、夏德传先生、高敢先生、杜婕女士、张春先生、高亚军先生九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已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派发给全体董事,并且签字同意的董事已达到作出决定所需的法定人数,因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南京熊猫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报备文件:

● 南京熊猫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临2019-028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4月26日以接纳书面议案形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现有涂昌柏先生、宋云峰先生、周玉新先生三名监事。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已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派发给全体监事,并且签字同意的监事已达到作出决定所需的法定人数,因此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南京熊猫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地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报备文件

● 南京熊猫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2019-029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施行新租赁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作为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衔接规定对新准则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根据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及预付租金计量使用权资产,并在租赁期内对其计提折旧。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在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年度,不对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即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的累计影响数,直接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有关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本次调整对公司2019年度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代码:600775 公司简称:南京熊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