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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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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7版)

件批发;其他车辆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其他车辆零售;贸易代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通用设备修理;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汽车租赁(不含营运);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钢结构工程施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也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履约能力:良好。

(六)航控捷易(厦门)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天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栋8层03单元C之一

经营范围: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集成电路制造。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航控捷易(厦门)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42%股权。

履约能力:良好

(七)厦工(三明)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丹兵

注册资本:人民币4,460万元

注册地址: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金明路

经营范围:各种机械设备及机械零部件、机械底盘的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厦工(三明)传动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厦工(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厦工(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履约能力:良好。

(八)厦门海翼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东晖

注册资本:人民币9,500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68号海翼大厦18楼

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机械设备仓储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汽车零配件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建材批发;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服装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鞋帽批发;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服装零售;鞋帽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汽车零配件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五金零售;灯具零售;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保险经纪与代理服务(兼业代理货运险、企财险);无船承运业务;预包装食品零售;其他预包装食品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运输)。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海翼物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履约能力:良好。

(九)厦门金龙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东晖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航天路503号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运输);装卸搬运;灯具、装饰物品批发;服装批发;鞋帽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石油制品批发(不含成品油、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建材批发;汽车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气设备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服装零售;鞋帽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五金零售;灯具零售;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其他未列明运输代理业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农牧产品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金龙汽车物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海翼物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良好。

(十)厦门海翼汽车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锻进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注册地址:集美区灌新路厦门汽车工业城

经营范围:1、汽车产业投资;2、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物业管理;3、仓储、配送服务;4、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制经营与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海翼汽车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海翼地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良好。

(十一)厦门海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68号海翼大厦B座26层2606

经营范围:1、资产管理;2、对热力、热电业的投资(不含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业务);3、供热管道的安装、保养;4、热电设备、热电材料、环保设备、环保材料的开发、销售;5、能源技术咨询服务;6、批发、零售机械电子设备、包装材料、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须前置许可的化学品);7、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投资与咨询、物业管理、房产租赁。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海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良好。

(十二)海翼置业(三明)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宜彬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注册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96幢半地下层23号店面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投资;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销售建材、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海翼置业(三明)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海翼地产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履约能力:良好。

(十三)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振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256,384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68号海翼大厦B座24-28层

经营范围: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从事工程机械、交通运输设备、电子等机电产品的制造、销售和对外贸易,对相关产业进行投资、控股、参股;3、为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管理等服务;4、从事相关产业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研究成果,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5、提供企业管理、投资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6、为所投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贷款担保和发行债券担保;7、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8、从事其他国家禁止或限定经营外的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良好。

(十四)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艺虹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68号海翼大厦B座26楼

经营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关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行拆借。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本公司持有其10%股权。

履约能力:良好。

(十五)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海沧保税港区海景路268号401室N单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租赁资产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不含融资担保);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黄金现货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仅限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公司);保险经纪与代理服务;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零售。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截止2016年12月31日,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本公司持有其35%股权。经2017年4月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4月21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5%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海翼投资有限公司。

履约能力:良好。

(十六)厦门厦工桥箱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文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253,098,439.62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南路801号、803号、805号及铁山路157号

经营范围: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轴承制造;其他传动部件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维修。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截止2016年12月31日,厦门厦工桥箱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2017年3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7年3月23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厦门厦工桥箱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

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19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包括:(1)厦门银华机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协作生产转向油缸、转斗油缸和动臂油缸;(2)厦门厦工桥箱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生产供应驱动桥、双变等关键零部件;(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海翼厦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翼金属”)采购钢材销售给厦门海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翼国贸”);(4)海翼国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为海翼金属提供短期周转流动资金;(5)在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和开展其他金融服务项目;(6)与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7)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8)向关联方提供劳务;(9)其他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

四、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业务的增长和市场领域的开拓有着积极的影响;同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厦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意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暨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三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1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对外担保额度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计划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被担保人名称:厦门厦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厦工(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经销商、本公司客户。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顺利开展,公司计划在2019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厦门厦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国贸”)提供7亿元额度的担保、对全资子公司厦工(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三重”)提供2.1亿元的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为全资子公司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焦作”)提供3亿元的担保:为厦工国贸的全资子公司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香港”)提供8,000万美元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担保。

按照工程机械行业通行销售模式,公司为本公司经销商向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经销商所在地城市商业银行等申请按揭贷款方式所售工程机械回购提供总额为1亿元的担保;以库存工程机械合格证为本公司经销商向中国光大银行申请6个月以内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额度提供3亿元回购担保,额度有效期一年。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销售渠道,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加快资金回笼,公司与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翼租赁”)签订《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及回购担保框架协议》:由海翼租赁为信誉良好、经海翼租赁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若客户不能如期履约付款,经销商需承担回购担保责任,若经销商未对达到回购条件的业务进行回购的,公司需承担回购担保责任,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4.8亿元,该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书。

公司并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银租赁”)开展合作,由国银租赁为信誉良好、经国银租赁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若客户不能如期履约付款,经销商需承担回购担保责任,若经销商未对达到回购条件的业务进行回购的,公司需承担回购担保责任,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3.8亿元,该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四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厦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南路801号

法定代表人:黄聪红

注册资本:6,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农业机械批发;汽车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批发;摩托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糕点、糖果及糖批发;食盐的批发;调味品批发(不包括盐的批发);酒、饮料及茶叶批发;其他预包装食品批发;其他散装食品批发;糕点、面包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散装食品零售;粮油零售;谷物、豆及薯类批发;饲料批发;棉、麻批发;林业产品批发;其他农牧产品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鞋帽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灯具、装饰物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石油制品批发(不含成品油、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建材批发;化肥批发;谷物仓储;棉花仓储;其他农产品仓储;机械设备仓储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零售;摩托车零配件零售;黄金现货销售;白银现货销售;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

厦工国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厦工国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见下表,且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2.厦工(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

法定代表人:陈天生

注册资本:4,41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零件的加工、制造、销售;铸锻件及通用零件的制造、销售;再生物资回收;汽车销售(除乘用车);工程设备租赁;设备安装(限本企业产品);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场地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厦工三重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厦工三重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见下表,且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3.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焦作高新区神州路3333号

法定代表人:洪家庆

注册资本:4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程机械产品及其配件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销售工程机械用润滑油;工程机械产品租赁;销售制动液、防冻液(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服务;物料仓储服务(不含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

厦工焦作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厦工焦作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见下表,且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

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4.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香港

法定代表人:陈天生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工程机械及其零配件

厦工香港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厦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厦工香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见下表,且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三、计划担保额度情况

(一)为下属企业提供的担保

1.根据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如下额度的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如下表:

单位:万元

2.为厦工国贸的全资子公司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提供8,000万美元一年期贸易融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

(二)关于公司2019年开展按揭和承兑授信业务额度

1.根据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签订《工程机械按揭合作协议》:在“借款人(最终用户)所购工程机械抵押+制造商及经销商对按揭贷款方式所售工程机械回购保证”模式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可对购买本公司产品的最终用户提供工程机械价款的最高八成、期限最长为36个月的按揭贷款,按揭贷款授信总额10,000万元。

本公司经销商为借款人贷款提供回购保证,经销商无法履行回购义务时,由本公司履行回购义务;同时本公司经销商向本公司为借款人提供的回购保证提供反担保。

2.根据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等银行签订的协议,为本公司经销商提供6个月以内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授信额度为30,000万元,以“制造商库存工程机械合格证回购担保”+“经销商保证金担保”方式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保证。

(三)关于公司为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额度

由海翼租赁和国银租赁为信誉良好、经海翼租赁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若客户不能如期履约付款,经销商需承担回购担保责任,若经销商未对达到回购条件的业务进行回购的,公司需承担回购担保责任,回购担保额度分别不超过4.8亿元和3.8亿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意见,认为:经我们审慎查验,公司能够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在2019年度对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实现共同发展,合法可行;2019年公司为经销商向中国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申请按揭、承兑授信业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银企合作、拓展市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2019年公司为销售产品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拓宽公司销售渠道。上述担保额度计划是必要的,担保主要内容符合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平、公正和公开的精神,且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实现共同发展,合法可行;2019年公司为经销商向中国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申请按揭、承兑授信业务额度提供担保,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银企合作、拓展市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董事会在上述议案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计划,但公司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19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为全资子公司厦工国贸、厦工三重、厦工焦作,厦工国贸的全资子公司厦工香港提供授信额度担保,为公司经销商向中国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申请按揭、承兑授信业务额度提供担保,为客户向海翼融资和国银租赁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合法可行,有利于实现公司和经销商的共同发展。董事会在上述议案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同意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计划。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全年累计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8,372.34万元,至年末担保余额为10,806.38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全年累计担保总额为84,584.30 万元,至年末实际担保余额36,902.50万元,未发生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厦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的事前意见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2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股份”或“公司”) 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授权经营层在不超过2亿元的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授权经营层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2.现金管理投资范围:主要是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国债或国债逆回购产品。

3.现金管理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主要是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国债或国债逆回购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有关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经审议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对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公司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董事会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授权经营层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4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工股份”)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翼集团”)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21,000万元财务资助。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 公司无需就上述财务资助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且财务资助为免息。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支持本公司发展、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本公司控股股东海翼集团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21,000万元财务资助,提供的财务资助为免息。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二)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振斌、谷涛、王功尤、陈天生、范文明回避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审议通过本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海翼集团是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公司已履行相关内部程序,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68号海翼大厦B座24-28层

4.注册资本:人民币256,384万元

5.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振斌

6.经营范围:①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②从事工程机械、交通运输设备、电子等机电产品的制造、销售和对外贸易,对相关产业进行投资、控股、参股;③为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管理等服务;④从事相关产业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研究成果,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⑤提供企业管理、投资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⑥为所投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贷款担保和发行债券担保;⑦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⑧从事其他国家禁止或限定经营外的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7.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海翼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93,022,8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8%,为公司控股股东,系本公司关联方。

三、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控股股东海翼集团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改革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供的财务资助为免息,且无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项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接受控股股东的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改革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供的财务资助为免息,且无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有利于维持公司资金周转,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3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并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结汇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累计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同时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决策具体实施情况、根据外汇市场行情决策是否继续履约及签署相关协议。此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从而规避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

公司操作的上述外汇产品,均为依托公司的国际业务背景,以避险为主的外汇产品。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远期结售汇产品概述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由于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或某一时期)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能够减少外汇波动风险。

三、远期结售汇规模控制

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累计交易额度控制在 5,000 万美元以内,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一年。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外币时的汇率,若偏离值较大,将可能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2、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从业岗位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了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3、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降低预测风险。同时公司为部分外销产品购买了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违约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降低利率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15 证券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5

厦门厦工机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灌口南路668号之八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0日

至2019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9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或(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应公告;公司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法人印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灌口南路668号之八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吴美芬

联系电话:0592-6389300 传真:0592-6389301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厦工机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6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年4月30日

● 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厦工

● 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代码:600815

●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5%

●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厦工股份”变更为“*ST厦工”;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815”;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年4月30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鉴于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4月29日停牌一天,于2019年4月30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由于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持续推进公司资源整合工作,针对各类型的资产,公司将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不断剥离退出无效和闲置资产,加快资产周转和利用,切实改善资产结构,收回现金,增加资产收益;

2.加大与涉诉经销商的和解力度,以及持续采用法律手段,打击不良经销商,增加不良应收账款的回收;

3.强抓市场营销,整合营销渠道,调整营销政策,优化产品销售结构,提升综合毛利率,提高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

4.以财务管理为重点加强公司管控,通过抓好生产组织和原料采购,降低运营成本,努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确保公司生产运营资金的需求;

5.借力“双百”行动,加快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产业转型,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开发新项目等方式,拓展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可能被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无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七、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王光武

(二)联系地址:厦门市灌口南路668号之八

(三)咨询电话:0592-6389300

(四)传真:0592-6389301

(五)电子信箱:stock@xiagong.com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7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同日披露的《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4月29日停牌一天,于2019年4月30日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