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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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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41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0771)。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描述的事项为:

我们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1)所述,海航创新于2018年度合并净亏损为人民币191,886,569.97元,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14,668,411.92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海航创新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系一笔已逾期而未偿还的借款计人民币249,500,000.00元(“逾期借款事项”);于同日,海航创新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7,831,339.03元,其中包括因该逾期借款事项相关的诉讼而于2019年2月1日被法院冻结的货币资金计人民币202,857,270.85元(附注十)。此外,由于逾期借款事项导致于2018年12月31日及本报告日另一银行根据相关合同有权要求海航创新一联营企业立即偿还一笔余额为人民币470,000,000.00元的银行借款并要求海航创新作为借款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上述事项,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1)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海航创新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91,886,569.97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1,781,749.5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79,949,306.26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71,731,055.76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所以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进行利润分配。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38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与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旅游饮食服务业务及景区开发、建设、运营、投资等业务。

旅游饮食服务业务。公司在景区内利用酒店、各俱乐部及相关活动提供旅游产品与服务等相关旅游饮食服务业务。

景区开发、建设、运营、投资等业务。公司以现有景区资源为基础,通过合作或自建的形式进行项目运作,协同文娱、体育、培训服务等多行业伙伴开展诸如电视节目录制、自行车赛事、高尔夫培训等多项活动。此外,公司持续加强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的品牌建设,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的品牌知名度及影响力持续增长。

2.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我国国民经济预计将保持中高速增长。首先,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为中国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其次,我国近些年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为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长,消费结构的逐步升级已经成为旅游业发展的长期推动力。旅游产业已经成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成为增长最快的居民消费领域之一。公司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优势及旗下优质景区资源,把握杭州湾大湾区、海南自贸区和自贸港的发展机遇,不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和品牌影响力,努力将海航创新打造成为旅游产业内的优质上市公司。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账面资产总额为2,382,828,995.09元人民币,负债为1,000,622,701.67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382,878,010.58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41.99%。实现营业收入为13,101,178.70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为-191,886,569.97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91,781,749.50元人民币。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六。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海南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创”),海南海创子公司平湖九龙山游艇湾度假酒店(以下简称“游艇湾度假”)和民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控股”),详见附注五(4)、(5)。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海航创新 公告编号:临2019-032

900955 海创B股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3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38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共9人。潘熙健先生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没有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听取。

2、《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2018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18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10.12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9,178.17万元,每股收益人民币-0.15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3.83亿元,其中:流动资产人民币13.69亿元,无形资产人民币3.56亿元,在建工程人民币2.14亿元,投资性房地产人民币2.91亿元,固定资产人民币0.5亿元,长期股权投资人民币0.42亿元;公司总负债人民币10.01亿元,其中:流动负债人民币8.62亿元;所有者权益人民币13.8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1.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人民币-11,466.84万元,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净额人民币25,035.48万元,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净额人民币-38,789.50万元。

(2)2019年度公司财务预算如下:

公司2019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金额约人民币2,600万元,同比增加约98%。公司2019年度预计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100万元,同比增加21,289万元。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预算指标仅为本公司基于现状做出的合理预计,不代表本公司2019年的盈利预测,也不代表对投资者的承诺。预算目标的完成与否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还有赖于宏观、微观方面的诸多影响因素。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91,886,569.97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1,781,749.5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79,949,306.26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71,731,055.76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所以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6、《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听取。

7、《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8、《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等的融资额度、对外担保额度及对董事会进行相应授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包括在旅游度假区推动旅游休闲目的地建设的需要,在财务风险可控范围内,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19年度(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20年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之前,下同)向金融机构等的融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公司可以其名下或其下属公司名下的资产因上述融资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单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融资及单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关于提议公司2019年度可向股东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借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在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优先的情况下,公司2019年度(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20年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可向股东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但向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借款与向金融机构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不高于银行借款利率(但年化利率最高不超过9%)。在办理上述借款过程中,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相应资产提供担保。

因涉及关联关系,关联董事李忠先生、宁志群先生、余欢先生、尚多旭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0、《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以上第 2、3、4、8、9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1、6项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听取,现同意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针对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傅劲德先生、徐麟祥先生、沈银珍女士、秦波先生、周莉女士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对议案3、5、8、9专门发布了独立意见(另行公告),并对议案8出具了专项说明(另行公告)。上述第2、3、4、8、9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1、6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听取。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分别做出了专项说明(另行公告);独立董事傅劲德先生、徐麟祥先生、沈银珍女士、秦波先生、周莉女士对本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海航创新 公告编号:临2019-033

900955 海创B股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共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审核,确定了对本次年报和本次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⑴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⑵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当年度和2019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⑶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⑷未发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公司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分别发表了意见(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审计,该所为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涉及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1)所述,海航创新于2018年度合并净亏损为人民币191,886,569.97元,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14,668,411.92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海航创新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系一笔已逾期而未偿还的借款计人民币249,500,000.00元(“逾期借款事项”);于同日,海航创新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7,831,339.03元,其中包括因该逾期借款事项相关的诉讼而于2019年2月1日被法院冻结的货币资金计人民币202,857,270.85元(附注十)。此外,由于逾期借款事项导致于2018年12月31日及本报告日另一银行根据相关合同有权要求海航创新一联营企业立即偿还一笔余额为人民币470,000,000.00元的银行借款并要求海航创新作为借款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上述事项,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1)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海航创新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审计意见客观反映了公司面临的实际情况,对该意见予以理解和认可。鉴于上述情况,为有效化解风险,保持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拟采取以下措施,增加公司的净现金注入,继续保持公司的持续经营:1、加快九龙山度假区内各项目的销售进度,争取实现更多的资金回笼;2、通过招商引资方式,以丰富相关高附加值产业内容为指引,引入文娱、健康养生、教育等相关产业,积极拓展利润空间;3、与当地政府及大股东方进一步沟通,争取九龙山景区的开发建设获得更好的支持;4、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积极推进相关诉讼案件的清理,推动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夯实企业发展基础。

特此说明。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审计,该所为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基本情况为:“如财务报表附注二(1)所述,海航创新于2018年度合并净亏损为人民币191,886,569.97元,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14,668,411.92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海航创新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系一笔已逾期而未偿还的借款计人民币249,500,000.00元(“逾期借款事项”);于同日,海航创新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7,831,339.03元,其中包括因该逾期借款事项相关的诉讼而于2019年2月1日被法院冻结的货币资金计人民币202,857,270.85元(附注十)。此外,由于逾期借款事项导致于2018年12月31日及本报告日另一银行根据相关合同有权要求海航创新一联营企业立即偿还一笔余额为人民币470,000,000.00元的银行借款并要求海航创新作为借款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上述事项,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1)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海航创新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普华永道对公司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本公司2018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该强调事项是审慎的,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已高度重视并将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公司董事会就该审计意见做出了专项说明,如实说明了相关情况,希望公司管理层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有效化解风险,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该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未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作出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傅劲德、徐麟祥、沈银珍、秦波、周莉

2019年4月26日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董事会对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审计,该所为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对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没有异议,认为其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18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二、监事会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就强调事项所涉及的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提升盈利能力, 并加强经营管理,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工作进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0555/900955 公司简称:海航创新/海创B股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一.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李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稽查局于2010年5月27日对公司三家股东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山国旅”)、Resort Property International Ltd.(以下简称“Resort Property”)、Ocean Garden Holdings Ltd.(以下简称“Ocean Garden”)自2009年1月起减持“九龙山”(公司原证券简称)股票时的情况予以调查并出具了《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调查通字1001号)。

2011年12月29日,上述三家股东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成公司董事会向九龙山国旅追讨短线交易所获收益84,436,801.34元人民币,向Resort Property追讨短线交易所获收益19,157,936.40美元,向Ocean Garden追讨短线交易所获收益2,717,559.75美元。

公司于2012年11月2日收到通知,公司股东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产”)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九龙山国旅、Resort Property、Ocean Garden,追讨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并将公司原董事会董事李勤夫、杨志凌、顾北亭、沈焜、李梦强、王世渝、郭辉7位董事列为连带被告,公司列为第三人。

2013年4月27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沪一中民六(商)初字第S31号】,对海航资产起诉公司3股东及7董事追讨短线交易收益案做出一审民事判决,判令九龙山国旅向公司归还短线交易收益84,436,801.34元人民币;Resort Property向公司归还短线交易收益19,157,936.40美元;Ocean Garden向公司归还短线交易收益2,717,559.75美元。九龙山国旅、Resort Property、Ocean Garden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3年12月9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3)沪高民二(商)终字第S30号】,做出裁定,因原判决违法缺席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故撤销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沪一中民六(商)初字第S31号民事判决,发回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14年8月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做出重一审民事判决【(2013)沪一中民六(商)重字第S1号】,判令九龙山国旅向公司归还短线交易收益84,436,801.34元人民币;Resort Property向公司归还短线交易收益19,157,936.40美元;Ocean Garden向公司归还短线交易收益2,717,559.75美元。2014年9月18日,公司接到股东海航资产通知,其于2014年9月17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寄送的2014年8月30日的《人民法院报》,该报公告送达关于追讨短线交易收益案的重审一审判决,送达公告中指出“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2014年10月11日,公司接到股东海航资产通知,其于当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九龙山国旅、Resort Property、Ocean Garden关于追讨短线交易收益案的三份《民事上诉状》,重二审法院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5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九龙山国旅提交的《请求中止审理申请书》,九龙山国旅以最高人民法院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2013)高行终字第3号案进行审查,并作出(2013)行监字第197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提审为由,提出中止本案审理的申请。2015年5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5月25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15)沪高民五(商)终字第S9-1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的审理须以上述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已被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提审且尚未审结,故裁定中止关于追讨短线交易收益案的诉讼(详见公告编号:临2010-015、临2011-33、临2012-43、临2013-29、临2013-32、临2013-39、临2013-80、临2014-052、临2014-059、临2014-063、临2015-024、临2015-028)。

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即《民事判决书》所称“本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5)沪高民五(商)终字第S9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沪一中民六(商)重字第S1号民事判决,判令九龙山国旅、Resort Property、Ocean Garden向公司分别归还短线交易收益。本次诉讼所涉短线交易收益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无重大影响(详见公告编号:临2019-026)。

2、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借款3亿元人民币的议案》,于2016年9月7日与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信托”)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公司因经营需要,向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借款3亿元人民币,期限为24个月,借款利率为8.3%/年。公司股东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告编号:临2016-109、临2016-114)。由于公司九龙山景区当前经营受到历史遗留问题影响,景区部分资产被查封影响到新的融资,目前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导致上述信托借款未能按期支付。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已归还湖南信托借款人民币5050万元(详见公告编号:临2018-078、临2018-081、临2018-084、临2018-096、临2018-101、临2018-110)。

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南省高院”)发来的《传票》及湖南信托递交湖南省高院的《民事起诉状》,请求判令公司立即向湖南信托偿还借款256,627,434.88元并支付逾期还款的罚息710,002.57元(暂计算至2018年11月27日,之后按年利率12.45%,从2018年11月27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收到湖南省高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8)湘民初90号】,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257,337,437.45元或查封、扣押其等额的其他财产。经公司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202,857,270.85元已处于冻结状态,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19年2月18日起至2020年2月17日止(详见公告编号:临2019-007、临2019-016)。

3、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获悉,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艇湾置业”)起诉公司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公司支付其截止至2013年8月31日前投入的游艇会所及配套设施投资款9971.55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即财务成本)1473.805万元和逾期付款之后的资金占用费(即财务成本)2289.071万元,合计13734.426万元【(2016)浙04民初44号】。因游艇湾置业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冻结了开发公司名下平湖国用(2007)字第21-325号等25个土地使用权、平湖九龙山赛车运动服务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即1350万元出资额)、平湖九龙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即12400万元出资额)并要求九龙山管委会协助扣留13800万元土地出让款。开发公司于2018年3月8日收到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6)浙04民初44号之三】,裁定解除对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在平湖九龙山港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49%股权和平湖市乍浦镇游艇公寓1幢350室釆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开发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收到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浙04民初44号】,判决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补偿款29715500元;驳回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后开发公司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判决撤销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浙04民初44号《民事判决书》,改判驳回游艇湾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同时,开发公司收到游艇湾公司向浙江高院递交的上诉状,游艇湾公司请求撤销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浙04民初44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由开发公司向游艇湾公司支付补偿款11445.355万元、逾期付款的资金占用费2289.071万元(详见公告编号:临2016-041、临2016-075、临2018-028、临2018-055、临2018-057)。

公司于2019年2月11日获悉,开发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8)浙民终455号】,裁定撤销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浙04民初44号民事判决,发回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详见公告编号:临2019-012)。

4、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获悉,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尔夫公司”)起诉开发公司,因开发公司25个权证的土地使用权已处于查封状态,查封期限为三年,即从2016年3月17日起至2019年3月16日止,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公司支付截止至2013年2月28日投入的投资补偿款共计317904380.87元,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开发公司银行存款318000000元或查封、扣押与之等值的财产【(2016)浙04民初50号】。开发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收到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6)浙04民初50号】,判决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补偿款71440000元;驳回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后开发公司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撤销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浙04民初50号《民事判决书》,改判驳回高尔夫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同时,开发公司收到高尔夫公司向浙江高院提交的上诉状,高尔夫公司请求撤销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浙04民初5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开发公司向高尔夫公司支付补偿款317904380.87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22902361.44元(详见公告编号:临2016-043、临2016-077、临2018-056、临2018-058)。

公司于2019年2月11日获悉,开发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8)浙民终456号】,裁定撤销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浙04民初50号民事判决,发回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详见公告编号:临2019-013)。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0555/900955 公司简称:海航创新/海创B股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19-036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19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19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71 证券简称:智莱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7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6日,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19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国旅联合 公告编号:2019-临025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预约将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因公司2018年度报告相关的审计工作、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完成时间晚于预期,为确保2018年年度报告质量,经公司申请,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变更为2019年4月30日。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