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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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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未出席董事情况

1.3公司负责人郭殿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继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红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挂牌转让所持上海沈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

2018年6月11日,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飞公司”)2018年第4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上海沈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以不低于经国资备案的评估价格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上海沈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100%股权。2018年11月26日,上海公司100%股权以经航空工业集团备案的评估价格8775.21万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截至报告期末,沈飞公司持有的上海公司100%股权尚未征得意向受让方。

2.沈飞公司协议转让所持中航贵州飞机有限责任公司2.07%股权事项

2018年6月11日,沈飞公司2018年第4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协议转让中航贵州飞机有限责任公司2.07%股权的议案》,同意以经国资备案的评估价格将所持有的中航贵州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飞公司”)2.07%股权协议转让给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

2018年12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中航贵州飞机有限责任公司2.0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沈飞公司以经国资备案的评估价格人民币24,406,036.92元向航空工业集团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贵州飞司2.07%股权,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披露的《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中航贵州飞机有限责任公司2.0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

2019年1月9日,沈飞公司与航空工业集团签署了《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航贵州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2019年3月7日,沈飞公司持有的贵飞公司2.07%股权过户至航空工业集团名下。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公司持续推进均衡生产,主要产品交付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将大幅改善,预计上半年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增长。上述变动主要由于各季度产品交付均衡性提高所致。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19-015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沈阳沈飞宾馆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李长强董事因公务授权委托孙继忠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王永庆董事因公务授权委托刘志敏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张云龙独立董事因公务授权委托宋文山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长郭殿满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19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19-016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并于2019年4月26日在沈阳沈飞宾馆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志标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准则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19-017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沈飞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述财政部文件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相应变更,并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期财务列报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追溯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公司于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准则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准则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760 公司简称:中航沈飞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3.公司负责人张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焦二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2019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865,627.9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984,850.21元,分别较去年同期下降146.10%、204.98%,主要因为材料价格上涨,成本同比增加;同时管理费用同比有所上升。

2.2019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84,258,286.6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36.22%。主要因为本期合同收现有所下降,同时在手合同大幅增加使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出增加。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7.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8.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1-3月,公司销售费用为12,239,137.3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0.23%。主要因为上年同期母公司项目质保期到期,冲回质保金较多。

2.2019年1-3月,公司管理费用为48,345,896.8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57%。主要因为下属公司兑付绩效薪酬。

3.2019年1-3月,公司财务费用为5,846,273.2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1.36%。主要因为公司持有大量外币货币性项目,汇兑损失同比有所下降。

4.2019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865,627.9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984,850.21元,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146.10%、204.98%,主要因为材料价格上涨,成本同比增加;同时管理费用同比有所上升。

5.2019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84,258,286.6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36.22%。主要因为本期合同收现情况有所下降,同时在手合同大幅增加使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出增加。

6.2019年1-3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46,742.1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1.98%。主要因为公司本期在建项目处于项目尾声或缓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大幅减少。

7.2019年1-3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22,338.2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7.18%。主要因为公司本期没有取得借款。

9.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11.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19-016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奇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其中财务部分未经审计),并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19-017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19-018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天津辖区上市公司网上集体接待日

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3月29日发布了2018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19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借助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办的“天津辖区上市公司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出席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奇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黄剑锋先生,财务总监焦二伟先生以及公司证券投资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126 公司简称:中材节能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孙建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一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晓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12月21日,公司与欧亚联思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7,246.06万元收购瑞敏包装54.46%股权;

(2)2018年12月21日,公司与郭明亮、朱学志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7,146.0082万元收购郭明亮、朱学志持有的欧科创盈100.00%股权;同时约定公司以人民币292万元收购郭明亮持有的瑞明科技2.00%股权;

(3)2018年12月21日,公司与江明聪、Vladimir Vacariuc、Vitali Prisacar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1,500.00万元收购香港菲涅尔100.00%股权;

(4)2018年12月21日,公司与Vladimir Vacariuc、Vitali Prisacar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约定公司以200.00万美元收购美国菲涅尔58.00%股权。

截止2019年3月31日, 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收购欧科创盈100%股权的80%价款,共计人民币5,716.8066万元;支付收购珠海瑞敏54.46%股权的30%价款,共计人民币2,173.8180万元;支付收购瑞明科技2.00%股权的80%价款,共计人民币233.60万元;支付收购香港菲涅尔100.00%股权的30%价款,共计人民币450.00万元;支付收购美国菲涅尔58.00%股权的5%价款,共计10.00万美元。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3607 公司简称:京华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