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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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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贾继涛(JIA JITAO)、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婧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股票获准公开发行,募投资金到账;

2、预付款项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原材料备料增加进而使预付款增加;

3、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备用金借款增加;

4、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原因是银行理财产品减少;

5、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预付设备款增加;

6、衍生金融负债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原因是有两笔金融衍生品业务已到期交割,相关衍生金融负债减少;

7、应付票据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未开具新的银行承兑汇票;

8、预收款项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一客户新增订单预收款比例定为50%,使预收款增加260万元;

9、应交税费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较上期利润总额下降,应交所得税减少。报告期最后一个月销售收入较上期最后一个月销售收入减少使应交增值税减少。母公司募投资金到账,资金账户印花税增加;

10、资本公积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原因是股票发行溢价增加资本公积。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1、财务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下降幅度减小,使汇兑损失比上年同期有大幅减少;

2、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减少;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企业购买的金融衍生品规模增加;

4、投资收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增加;

5、营业外收入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上年同期收电力公司违约赔偿金6.7万元;

6、营业外支出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发生交通违章罚款0.02万元;

7、所得税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有大幅增长。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同期相比销售回款下降,备货预付款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理财投资净回收额较上年同期增加,同时在建工程投资较上年同期增加共同作用的结果;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原因是募投资金到账。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19-008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6日以通讯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9年4月26日在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含独立董事3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JIA JITAO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批准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马吉庆先生、宋华先生、张肃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马吉庆先生、宋华先生和张肃先生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5、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2018年财务运营情况编制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018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73,0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8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9,667,200.00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2.6股,合计送股18,990,400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4股,合计转增17,529,6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

独立董事马吉庆先生、宋华先生和张肃先生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如下:

独立董事马吉庆先生、宋华先生和张肃先生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中的董事、监事薪酬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厘定聘任酬金。

独立董事马吉庆先生、宋华先生和张肃先生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得超过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额的70%,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对现金管理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独立董事马吉庆先生、宋华先生和张肃先生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合约量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2019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内负责相关协议及文件的签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独立董事马吉庆先生、宋华先生和张肃先生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12)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9-013)。

1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21,930,126.7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独立董事马吉庆先生、宋华先生和张肃先生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1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4,857,584.9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独立董事马吉庆先生、宋华先生和张肃先生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1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限内,审批上述存款业务涉及的方案及签署现金管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独立董事马吉庆先生、宋华先生和张肃先生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15、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有关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拟审议议案等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酌情决定并以最终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19-009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6日,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8,924,124.17元,未分配利润为218,262,449.20元。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3,529,614.23元,按本期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9,352,961.42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3,952,225.42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指引监管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预期,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73,0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8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9,667,200.00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2.6股,合计送股18,990,400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4股,合计转增17,529,6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9,56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预案严格遵循了《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2、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3、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19-010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6日,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得超过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额的70%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得超过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额的70%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3、投资对象

现金管理的投资对象仅限于银行发售的保本类产品、货币基金、国债逆回购等低风险领域且可变现或可赎回周期不得超过12个月的产品。公司开展现金管理不涉及风险投资。

4、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5、现金管理期限

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6、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及经营计划的变化在上述额度内适时适量地实施,但投资理财的未来实际收益难以固定,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低于预期;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等现金管理方式的投资决策、职能分工、执行控制、投资处置、跟踪与监督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现金管理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现金管理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现金管理资金的安全性。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投向及进展,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管理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得超过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额的70%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我们同意公司可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得超过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额的70%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招商证券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19-011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6日,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拟以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目前公司出口业务占公司总体业务的比重较大,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近年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需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以确保公司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因此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均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期间

公司2019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2019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内负责相关协议及文件的签署。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主要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开展衍生品交易等业务。

2、金融衍生品交易以获取无风险收益、提高股东回报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及风控策略。

3、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

4、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拟以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目前公司出口业务占公司总体业务的比重较大,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近年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公司需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以确保公司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经审核,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开展合约量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减少因人民币汇率和利率波动频繁带来的汇兑损失和财务费用,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是为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来规避外汇资产的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19-014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6日,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1,930,126.70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4,857,584.90元,具体事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其中新股发行数量为1,524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30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1.14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4,573,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6,363,6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8,210,000.00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3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3003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2019年3月22日,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4月25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68,894.00元,专项募集资金余额417,741,106.00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亚世光电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如下项目: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及拟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9年3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21,930,126.70元,具体投入及拟置换情况如下:

五、公司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及拟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共计4,857,584.90元,公司拟置换金额为4,857,584.90元。

六、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的实施

1、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的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会专字【2019】4324号)的审核,截至2019年3月21日止,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可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1,930,126.70元。

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指引的规定,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21,930,126.70元,拟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4,857,584.90元。

4、本次实施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符合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且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少于6个月。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1,930,126.70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4,857,584.90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金置换,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21,930,126.70元及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4,857,584.90元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切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鉴于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亚世光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亚世光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亚世光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亚世光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9】4324号)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下转261版)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19-012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