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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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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1版)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对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分别按账龄分析法组合、关联方应收款项组合、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照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关联方应收款项组合,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按照关联方应收款项余额的6%计提坏账准备;对于按照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其所监管金融机构颁布的有关指引,采纳五个类别的分类系统对应收租赁款进行风险分类,对风险评级作出最佳估计,计提坏账准备。

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在2018 年末对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26,117.91万元,转回886.77 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5,817.20万元,转回810.63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54.44万元,转回76.14万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146.27万元。

(二)存货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报告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并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在2018 年末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901.35万元,转销1,023.66万元。其中,计提原材料跌价准备966.70万元,转销(本期已售出)164.83万元,计提产成品跌价准备934.65万元,转销(本期已售出)858.8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将减少2018年度利润总额26,108.83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9-44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中的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新金融工具的实施对公司2018年度当期及前期金融工具的列报不会产生影响,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产生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9-46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会议决定于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15∶00至2019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3日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现任董事、现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楼V1-02会议室。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二○一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二○一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二○一八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二○一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二○一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二○一九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二○一九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授权优尼斯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向盛京银行申请贷款转期业务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同日披露的年度报告等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议案9《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为特别决议,需要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员,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14日——5月17日

3、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

(1)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2) 邮编:110142

(3) 电话:(024)25190865

(4) 传真:(024)25190877

(5) 联系人:林晓琳、石苗苗

(6) 参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股股东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410,投票简称:“沈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委 托 人 姓 名: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