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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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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1版)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50;

2、投票简称:奥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 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名称或单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股):  

委托人持有表决权股数(股):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1、议案填写方式: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方式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该议案效力不影响其他议案的效力。

2、授权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公告编号:2019-014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额度授信、融资

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详见“四、被担保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提供担保的金额为7,800万元,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7,696.29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的对象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额度授信、融资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授信、融资与担保的具体操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授信、融资与担保相关协议和文件。授权期限为自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背景

为满足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足,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88,487万元人民币的综合额度授信,并在综合额度授信额度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向银行融资,综合授信项下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抵押贷款等。同时为综合额度内授信与融资提供担保。

二、具体授信申请主体、授信银行与授信额度

以下综合额度授信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额度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如下:

由于公司与上述银行授信协议绝大部分为一年一签,本次申请的授信总额288,487万元中绝大部分为公司以前年度授信协议在本年度之延续。2018年度,公司经审批后签署的授信总额为238,287万元。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担保事项概述

(1)详见本公告“一、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背景”、“二、具体授信申请主体、授信银行与授信额度”。

(2)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由于公司与上述银行授信协议绝大部分为一年一签,本次申请的担保总额288,487万元中绝大部分为公司以前年度授信协议项下担保在本年度之延续。本次担保的对象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7,696.29万元。

2.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涉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1)深圳市奥美迪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奥美迪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奥美迪”)成立于1999年3月12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崔金海,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8号田厦金牛广场A座1901-1908室,经营范围:棉纺织品、人造纤维制品、商品进出口(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深圳奥美迪的总资产为47689.40万元,净资产为5146.31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13.14万元。资产负债率89.20%。

(2)新疆奥美医用纺织品有限公司

新疆奥美医用纺织品有限公司(下称“新疆奥美”)成立于2016年5月19日,注册资本25,800万元,实收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崔金海,注册地址为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五工台镇工业园区轻纺工业园区,经营范围:医用卫生材料、无纺布制品、其他医疗用品、卫生用品、体育用品、婴儿用品、纺织、服装的生产、销售、研发;货物进出口贸易(不包括进口商品分销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机械设备租赁;房屋出租;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会务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疆奥美的总资产为81483.55万元,净资产为27279.44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2643.53万元。资产负债率66.52%。

(3)监利源盛医用纺织有限公司

监利源盛医用纺织有限公司(下称“监利源盛”)成立于2012年4月25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深圳奥美迪、刘元成分别持有其80%、2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崔金海,注册地址为监利县容城镇玉沙大道168特1号,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各类纯棉、化纤、棉化混纺纱、线及各类纺织品;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货物)。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监利源盛的总资产为22591.28万元,净资产为5136.33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101.11万元。资产负债率77.26%。

该公司少数股东亦按出资比例同比例提供担保。

(4)奥美(荆门)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奥美(荆门)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下称“荆门奥美”)成立于2017年3月7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崔金海,注册地址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兴隆大道238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五楼5-48室),经营范围:医用敷料、卫生材料、无纺布制品及其他医疗用品研发、生产、销售,日用百货、体育用品、孕婴用品、纺织品、服装销售,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项目除外),机械设备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其它许可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荆门奥美的总资产为32381.41万元,净资产为-212.57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951.74万元。该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其主要债权所有人为母公司,荆门奥美为募投项目“医用卫生非织造制品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其进行增资。

(5)Allmed Medical Products Co., Limited

Allmed Medical Products Co., Limited(下称“香港奥美”)成立于1997年11月7日,发行股本2,000万股(每股1港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董事为崔金海、陈浩华、程宏、杜先举,注册地址为13/F., Chun Hoi Commercial Building, 688-690 Shanghai Street, Mongkok, Kowloon, Hong Kong,经营范围:医疗用品贸易业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香港奥美的总资产为16,401.71万美元,净资产为4,097.12万美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3,657.94万美元。资产负债率75.00%。

(6)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美医疗”)成立与2002年7月24日,注册资本3.74亿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研发医用卫生材料、无纺布制品及其它医疗用品、卫生用品、体育用品、婴儿用品、纺织、服装;货物进出口贸易(不包括进口商品分销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机械设备租赁;房屋出租;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会务会展服务(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件的,不得经营)。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奥美医疗的总资产为242,086.77万元,净资产为135,743.44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32,187.74万元。资产负债率43.92%。合并报表总资产为290,018.66万元,净资产为132,168.50万元,净利润为22,631.0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42%。

3.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绝大部分担保协议将延续以前年度条款。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查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4.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7,696.29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同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额度授信、融资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依据其必要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被担保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升其经营效率,保持盈利稳定。

公司目前已建立起资金集中结算模式,总部资金结算中心可以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担保风险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可以保障公司整体资金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司为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88,487万元人民币的综合额度授信,并在综合额度授信额度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向银行融资,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授信、融资与担保相关协议和文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公告编号:2019-015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与关联方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进行关联交易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详见“四、被担保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提供担保的金额为7,800万元,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7,696.29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的对象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医疗”或“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与关联方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浩华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须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授信与贷款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足,母公司、湖北奥美纺织有限公司拟向关联方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枝江农商行)申请不超过78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额度授信与贷款,并在综合额度授信额度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向银行融资,综合授信项下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抵押贷款等。同时为综合额度内授信与融资提供担保。

以上综合额度授信与贷款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额度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枝江农商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授信、融资与担保的具体操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授信、融资与担保相关协议和文件。授权期限为自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2. 存款业务

2019 年公司拟存放在枝江农商行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人民币。

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进行该项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 年 5 月 30 日

注册地: 湖北省枝江市友谊大道59号

法定代表人:杨国祥

注册资本: 59789万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枝江农商行总资产911,437.83万元,净资产52,060.32万元,净利润5,500.2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陈浩华担任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定价原则与依据

本公司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该等价格定价原则与枝江农商行或公司向其他无关联第三方采购同等服务的定价相同。

四、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湖北奥美纺织有限公司(下称“湖北奥美”)成立于2009年7月14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深圳奥美迪持有其10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崔金海,注册地址为枝江市马家店石碑山路中段,经营范围:棉纱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贸易(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范围中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湖北奥美的总资产为19,113.23万元,净资产为3,541.19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746.47万元。资产负债率81.42%。

五、董事会意见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同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与关联方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依据其必要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被担保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升其经营效率,保持盈利稳定。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的2019年度与枝江农商行的关联交易事项与相关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董事及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沟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慎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与相关担保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事项,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与关联方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事项,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公告编号:2019-016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医疗”或“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崔金海、关联监事彭习云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预计2019年将与如下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彭习军、崔彩云。公司与上述关联方2019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340,000.00元。2018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为111,563.00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金额及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差异对比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 彭习军:系公司监事会主席彭习云直系亲属,长期在宜昌地区从事短途运输服务。

2. 崔彩云: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崔金海直系亲属,长期在宜昌地区从事短途运输服务。

(二)履约能力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有着长期合作的关系,各关联人均能够按照合同等相关约定及时履行支付义务,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

综合各关联人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以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人均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境内陆路运输主要包括三部分,即运送至境内客户指定收货地点、主要生产厂区与港口码头之间的往来运输以及主要生产厂区之间的往来运输。上述陆路运输需求中,公司主要生产厂区之间的往来运输及主要生产厂区与港口码头之间的往来运输具有量小、频繁的特点,而公司按订单生产的模式及境外客户对产品交货期的严格要求决定了对公司各厂区之间生产到货及到港装船的及时性要求很高。鉴于公司主要生产基地较为分散,迫切需要配合度较高的运输方提供运输服务。基于配合度及服务便利性的考虑,公司选择向具有多年宜昌当地运输服务经验且配合度较高的彭习军、崔彩云采购主要生产厂区之间及主要生产厂区与港口码头之间的往来运输服务。

2. 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定价原则和依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该等价格定价原则与公司向其他无关联第三方采购同等服务的定价相同。

3.付款安排与结算方式

现付现结。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因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可有效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董事及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沟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慎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事项,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事项,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公告编号:2019-017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商品期货业务交易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医疗”或“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商品期货业务交易方案〉的议案》,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本交易方案适时进行商品期货交易,授权期限为自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境内期货市场

开展商品期货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开展的商品期货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商品期货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产品预期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年度商品期货业务交易方案》内容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资金管理模式要求和各子公司日常业务需要,2019年公司拟开展生产所需的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预计期货业务的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本年度商品期货业务交易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拟开展的商品期货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开展商品期货业务的必要性说明

随着国内期货市场的发展,期货作为大宗材料价格走势作为定价的参考,其价格发现作用越来越显著。企业在价格发现的基础上,通过期货市场交易锁定经营利润与规避风险已成为稳定经营的必要手段。

公司棉花需求量极大,棉花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因此有必要通过棉花商品期货交易辅助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按照生产计划提前锁定棉花价格、按照库存水平对棉花采购成本进行管理等。

随着新疆奥美“医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锭医用棉纱、12亿平方米医用纱布项目”逐步投产,公司医用棉纱产能呈现逐步上升的态势,预计今年将对外销售棉纱产品。因此,公司将视情况开展棉纱商品期货交易,通过期货市场交易锁定经营利润与规避风险。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对大宗材料的需求规模、有关原材料或产成品的库存规模,确定开展期货业务的规模,严格控制期货交易的数量与资金规模,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加强期货业务的风险管控。

三、拟开展商品期货交易业务概述

1.期货业务品种:2019年度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业务品种为棉花、棉纱。涉及的主要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2.合约期限:公司所开展的商品期货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

3.交易对手:期货市场交易对手方。

4.流动性安排: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其中棉花不超过16,000万元,棉纱不超过4,000万元。

5.其他安排:公司拟开展的期货业务主要使用现金,交易品种的杠杆倍数一般在20以内,到期采用差额平仓或实物交割的方式。公司将在实际业务过程中控制仓位杠杆倍数,一般控制在10倍以内。

四、管理制度

公司各相关部门将依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商品期货业务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商品期货交易业务。

五、期货业务风险应对

1.市场风险:为规避市场大宗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期货交易时机与数量,避免由于现货与期货基差变化异常造成重大损失。

2.流动性风险:公司根据生产需求产生的大宗材料采购或销售计划,适时在期货市场进行交易,交易考虑月份合约的流动性和月份合约间基差,尽量选择流动性好的期货合约,避免由于流动性差造成建仓成本和平仓成本提高。对远月有需求但远月合约流动性差,基差不合理的考虑利用近月合约保值再滚动移仓方式操作。

3.履约风险:由于国内大宗材料期货交易是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电子化交易,保证金由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监管,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强平风险:期货交易采取的是保证金交易制度,公司将对保证金与持仓之间的额度作出合理安排,避免由于持仓不合理、保证金杠杆过高而在市场反转时被强平造成的风险。

六、风险管理策略的说明

公司期货业务仅限于生产所需原材料或产成品保值、避险的运作,不以逐利投机为目的,保值数量控制在需求量的合理比例。针对已确定产品价格的订单,适时在期货市场对原料进行买入保值锁定原材料或产成品价格,针对未确定产品价格的订单,依据对整体金融与商品市场的深入分析,采取一定比例进行买入保值。

在制定期货交易计划同时制定资金调拨计划,防止由于资金问题造成机会错失或持仓过大保证金不足被强行平仓风险。

公司期货交易计划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严重损失。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1.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公允价值确认计量。公允价值按照公开市场可取得的价格确定。

2.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公告编号:2019-018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医疗”或“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方案〉的议案》,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本交易方案适时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授权期限为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规避汇率或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加强了风险管理和控制。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年度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方案》内容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资金管理模式要求和各子公司日常业务需要,2019年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产品范围为远期结/购汇、货币期货期权、利率互换及相关组合业务,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余额不超过4-6亿美元。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本年度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必要性说明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目的仅为规避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整体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外币资产、外币负债规模相适应,不存在投机性操作。

近三年,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平均比例超过93%。公司外币收入占比较大,收入与支出、成本时间不匹配导致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有较大的影响,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和目标利润的实现,有必要通过外汇资金的衍生产品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

三、拟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概述

在人民币兑外汇汇率浮动的背景下,为了规避进出口收付汇业务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以下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1.远期结汇业务。针对出口业务,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锁定未来外汇兑人民币的结汇汇率,消除汇率波动的影响。

2.远期购汇业务。针对进口业务,与银行签订远期购汇合约,锁定未来人民币兑外汇的购汇汇率,消除汇率波动的影响。

3.风险可控的套利型组合业务

此业务针对公司的外币收支存在差额,且外币的远期汇差受市场波动影响与理论利差应形成的汇差存在差异,形成套利空间。拟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适当操作套利型业务,以弥补对冲成本,如即期购汇加远期结汇、外币贷款即期结汇加远期购汇等。

4.货币、利率互换等业务。随着公司的国际化运营,海外资产及负债日益增加。为有效对冲海外资产及负债所面临的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公司拟通过货币及/或利率互换业务规避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

根据公司的进出口情况及经营预算,以上第1项业务为规避出口业务的汇率波动影响,2019年拟操作余额不超过3亿美元;第2项业务为规避进口业务的汇率风险,2019年拟操作余额不超过3亿美元;第3项业务为1、2项业务的补充及备用措施,拟操作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第4项业务为规避资产及负债业务的汇率及利率风险,2019年拟操作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上述业务规模合计操作余额不超过6亿美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可能涉及使用银行额度担保,额度比例及交易的杠杆倍数一般在10以内,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公司将谨慎使用杠杆工具,严格控制使用杠杆的规模。

四、拟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公司所开展的所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期限限定在一年以内;

2.交易对手:境内外各商业银行;

3.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进出口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4.其他条款: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可能涉及使用银行额度担保,额度比例及交易的杠杆倍数一般在10以内,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五、管理制度

公司各相关部门将依据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六、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1.各类型产品市场风险分析

(1)单边远期结汇业务:公司将根据产品成本(构成基本为人民币)和市场风险确定是否签订远期合约,签订合约后相当于锁定了换汇价格,通过单边远期结汇业务将有效抵御市场波动风险,保证公司合理的利润水平。

(2)单边远期购汇业务:根据与客户签订的进口合约和汇率风险,通过此业务锁定未来换汇成本,此业务主要针对市场波动较大的非美货币。虽然存在一定的机会损失风险,但通过单边远期购汇业务将锁定采购成本,有效降低市场波动风险。

(3)套利型业务:在操作时,其到期收益就已确定,不存在市场波动风险。

(4)货币互换业务主要是通过调整资产或负债的币种,使资产和负债币种得以匹配,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利率互换业务是将浮动利率业务转换为固定利率业务,规避利率波动风险,或是在利率下行的情况下,通过将固定利率转为浮动利率以降低成本。

以上业务均存在真实业务背景,不存在投机行为。

2.流动性风险

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情况及未来的预算进行操作,基本在一年以内,对公司流动性没有影响。

3.履约风险

公司的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均对应相关的进出口或资产负债业务,无投机性操作,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他风险

(1)交易对手无法履约的风险

与公司签订远期、期权或互换合约的银行存在可能倒闭的风险。若倒闭,则可能无法起到套期保值的效果而导致损失。

公司选择中国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等大型银行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此类银行实力雄厚、经营稳健,其发生倒闭而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基本可不予考虑。

(2)外汇出现持续性单边走势

假如某一外汇品种出现长期持续性单边走势,则单边远期购汇、结汇业务可能带来一定账面损失或机会成本损失。公司将密切关注外汇市场走势,及时采取措施应对该等风险。

七、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所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杜绝投机行为;同时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实行多部门管理制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监控和实际操作的功能分别由不同层级和部门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1.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公允价值确认计量。公允价值按照银行等机构提供的或公开市场可取得的价格确定。

2.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公告编号:2019-019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使用自有资金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与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不超过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期限为自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3、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券商

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债券投资等风险可控、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品种等。投

资的产品不涉及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的投

资范围。

4、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

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5、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二、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

2、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短期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自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无异议的意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公告编号:2019-020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奥美(荆门)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奥美(荆门)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奥美(荆门)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奥美”)以货币出资的方式增资19,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荆门奥美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保证募投项目“医用卫生非织造制品生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战略规划,拟对全资子公司奥美(荆门)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下称“荆门奥美”)进行增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奥美(荆门)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下称“荆门奥美”)成立于2017年3月7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崔金海,注册地址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兴隆大道238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五楼5-48室),经营范围:医用敷料、卫生材料、无纺布制品及其他医疗用品研发、生产、销售,日用百货、体育用品、孕婴用品、纺织品、服装销售,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项目除外),机械设备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其它许可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荆门奥美的总资产为32,381.41万元,净资产为-212.57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951.74万元。该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其主要债权所有人为母公司。

四、出资方式

以货币资金出资方式进行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公告编号:2019-021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美(荆门)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申请项目贷款并进行担保、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详见“二、担保事项具体情况”之“1.被担保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提供担保的金额为288,487万元,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7,696.29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的对象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美(荆门)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并进行担保、资产抵押的议案》,同意荆门奥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的项目贷款并进行相关担保、资产抵押。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贷款概述

为落实奥美(荆门)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下称“荆门奥美”)实施募投项目“医用非织造品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荆门奥美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的项目贷款,借款期限为6年。

二、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被担保人

奥美(荆门)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下称“荆门奥美”)成立于2017年3月7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崔金海,注册地址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兴隆大道238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五楼5-48室),经营范围:医用敷料、卫生材料、无纺布制品及其他医疗用品研发、生产、销售,日用百货、体育用品、孕婴用品、纺织品、服装销售,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项目除外),机械设备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其它许可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荆门奥美的总资产为32381.41万元,净资产为-212.57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951.74万元。该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其主要债权所有人为母公司。

2.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拟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贷款本金及产生的相关息费,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荆门奥美拟就该项目贷款事宜将以下资产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三、董事会意见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同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美(荆门)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并进行担保、资产抵押的议案》。

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依据其必要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被担保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升其经营效率,保持盈利稳定。

该贷款、担保事项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无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为落实奥美(荆门)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下称“荆门奥美”)募投项目“医用非织造品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同意荆门奥美拟就该项目贷款事宜将资产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贷款本金及产生的相关息费,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公告编号:2019-022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武汉奥佳尚品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武汉奥佳尚品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武汉奥佳尚品科技有限公司。

一、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武汉奥佳尚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尚品”)。本次注销事项已通过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该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注销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奥佳尚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MA4KMP5M2G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崔金海

注册资本:950万人民币

注册时间:2006-5-24

住所: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109号武汉1818中心(二期)6-7栋6栋单元37层11-21室

经营范围:卫生用品、婴儿用品、孕妇用品、家居用品的研发、设计、批零兼营;软件开发。(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该子公司总资产979,090.59 元,净资产-533,939.31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5,331,441.14元。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奥佳尚品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管控能力.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更,但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公告编号:2019-023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在 2018年度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鉴证工作,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鉴证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报酬。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公告编号:2019-024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3月11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号)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99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奥美医疗”,股票代码“002950”。针对以上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9年 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事项尚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公告编号:2019-025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48,069.6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号)核准,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03元,共计募集资金52,94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069.69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3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007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且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公司已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进行了如下安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未达到上述项目计划投入金额,则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出上述项目计划投入金额,则超出部分资金将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截至 2019 年 3 月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8,069.69万元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资金明细如下:

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48,069.6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资金置换,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48,069.6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预先投入金额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48,069.6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0665号)《关于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奥美医疗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其《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奥美医疗上述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中信证券对奥美医疗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无异议,并出具《关于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