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5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瑞杰科技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公司关联监事潘凯先生回避表决,公司非关联监事就该事项进行了审议。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监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常州瑞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瑞杰科技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监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正案》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监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04月28日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2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37元,共计募集资金40,022.4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81.7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6,440.6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267.5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173.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3-166号)。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 1734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于2018年11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债券期限为6年。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39,6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6.60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393.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6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4,146.02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9.0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 120.69万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59.08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5,405.1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1.3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120.69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详见公司2018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00万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92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9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2.9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94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9,470.0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01月20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源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6年03月25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2.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6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20,379.09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20,379.09万元。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9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8年12月3日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1,172.13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1,172.13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1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条款。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全部相关事宜,公司其它基本管理制度据此做相应修订。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19-044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04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审【2019】3-253号”审计报告审计,公司2018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数)53,507,969.41元,母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5,315,068.99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31,506.90元。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6,830,447.30元,资本公积余额为780,033,737.87元。

3、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5,550,531.7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4、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权激励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19-045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日常经营业务需要,依据《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7年07月03日,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金”)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正式聘任公司原独立董事张月红女士为其独立董事,任期为2017年07月03日至2020年07月02日。张月红女士曾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18年04月09日离任,离任时间未满十二个月。因张月红女士关系,公司与奥瑞金构成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自 2019 年 4 月 9日起不再与奥瑞金构成关联关系。据上,2019年度,公司仅对 2019 年 4月 9日之前与奥瑞金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做出预计,预计发生交易金额为2,030万元,其中销售商品2,000万元,采购商品30万元,此额度可在奥瑞金及其下属公司内调整使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炳兴先生、李志聪先生持有普莱特投资100%股权,李志聪先生为普莱特投资的董事长,李炳兴先生为普莱特投资的副董事长。依据《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普莱特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2019年预计发生金额为5,000万元,其中销售金额500万元,采购金额4,500万元。此额度可在普莱特投资及其下属公司内调整使用。

公司于2019年0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表决,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备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志聪先生与陆钰铭先生之女陆晓晨女士于2011年结为夫妻,陆钰铭先生曾担任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农银行”)监事长职位,于2017年08月25日离任,公司2018年年报报告期内离任时间未满十二个月。因陆钰铭先生关系,公司与苏农银行构成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自 2018年8月25日起不再与苏农银行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00063689W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周云杰

注册资本:235,522.56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05月14日

营业期限:1997年05月14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检测;产品设计;经济贸易咨询;从事节能技术和资源再生技术的开发应用;自动识别和标识系统开发及应用;可视化与货物跟踪系统开发及应用;智能化管理系统开发应用;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电子结算系统开发及应用;生产金属容器、玻璃容器、吹塑容器;销售自产产品(涉及特殊行业项目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项目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从事覆膜铁产品的研发及销售;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覆膜铁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苏州普莱特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1NXHJT4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政府大楼东侧

法定代表人:蒋旻晗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05日

营业期限:2017年05月05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部分关联方与公司具有多年的交易经历,未曾有违约行为,目前对上市公司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履约不能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守诚实守信,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采购原材料依据竞标价格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销售货物根据公司竞标价格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公司将同类标的物售于任何第三方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存在市场指导价格的,按市场价格交易;无可供参考市场价格的,原则上交易双方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率协议确定。

(二)协议签署情况

1、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源包装(咸宁)有限公司与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嘉鱼分公司签订了《年度采购合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03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源包装(咸宁)有限公司与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签订了《年度采购合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2、苏州普莱特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进行交易并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可实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公司的市场选择行为,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全部交易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的市场化行为,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事项,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无异议。

七、其他说明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19-046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0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综合授信业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授信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详见下表:

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调整综合授信机构范围及综合授信额度。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文件。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19-047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保证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持续发展,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在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业务和投融资过程中,同意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拟发生担保额度列示如下:

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下属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因业务需要向相关方视情况提供的反担保,在此额度范围内,不需要单独进行审批。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担保发生期间为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授权期间,现有及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额度。为确保融资需求及业务开展,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机构及业务合作方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华源印铁制罐(成都)有限公司

(三)华源包装(天津)有限公司

(四)华源包装(广州)有限公司

(五)华源包装(咸宁)有限公司

(六)苏州华源中鲈包装有限公司

(七)成都海宽华源包装有限公司

(八)常州瑞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九)太仓瑞杰包装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次议案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总体安排,《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上述下属公司与贷款银行或业务合作方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所需,担保对象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各公司均具备较好的偿还能力,风险可控,该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利益。董事会同意通过该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2019 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各级全资下属公司开展业务和投融资等过程中的基本操作效率,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其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年度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从整体上发挥增信措施的作用,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累计担保金额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19-048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19年0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券商收益凭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券商收益凭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2、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额度

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三、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险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尚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4月28日

(下转14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