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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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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个别董事的异议声明。

1.3 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异议声明。

1.4 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本公司董事长沈卫群、总裁薛瑞锋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张荻声明:保证2018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 本公司基本情况:

2.2 组织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组织结构如下:

3、公司治理结构

3.1.1 股东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总数为6家,具体如下:

表3.1-1

备注:1.★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 2018年12月11日,经原福建银保监局筹备组以闽银保监筹复〔2018〕106号文核准,同意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澳大利亚国民银行持有的本公司8.4167%股权。2019年1月25日,本公司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营业执照。

3.1.2 主要股东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主要股东总数为6家。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情况具体如下:

表3.1.1-2

备注: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填报;实际控制人穿透识别至最终的国有控股主体或自然人为止。

3.2 董事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股权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表3.2-1(董事长、股权董事)

备注: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原定于2018年9月21日届满。因本公司原股东澳大利亚国民银行所持本公司股权转让工作等因素,经本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到期换届选举工作延期至本项股权转让工作完成后举行。

2.2019年2月2日,本公司原董事蓝玉权先生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呈。因本公司原股东澳大利亚国民银行已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蓝玉权先生作为澳大利亚国民银行提名的董事,辞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

3.2019年2月24日,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成员,林艳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

4.经福建银保监局以闽银保监复〔2019〕163号、闽银保监复〔2019〕164号文件批复,核准林中、吴军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表3.2-2(独立董事)

3.3 监事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其中包括1名职工监事。

3.3(监事长、监事)

备注: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原定于2018年9月21日届满。因本公司原股东澳大利亚国民银行所持本公司股权转让工作等因素,经本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到期换届选举工作延期。2019年2月24日,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成员,叶美秀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职务。

3.4 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共有6名高级管理人员。

表3.4(高级管理人员)

备注:2019年2月24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了本公司高级管理层成员。经福建银保监局以闽银保监复〔2019〕176号文件批复,核准张小坚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的任职资格。

3.5 员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在职正式员工576人,平均年龄为34岁。其中:博士学历11人,占1.9%;硕士学历302人,占52.4%;本科学历258人,占44.8%;专科学历5人,占0.9%。

4、经营管理

4.1 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 经营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金融监管要求,立足内外部形势变化,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抓住“效益优先、强化转型、优化结构、严防风险”的工作主线,立足服务实体经济,主动回归信托本源,加快提升主动管理能力,持续优化信托业务结构,继续大力夯实客户基础、业务基础和管理基础,以产品模式创新带动资产结构调整,以业务方向创新形成差异化竞争格局,以客户服务创新提升业务综合收益,不断强化风险管控水平,全面提升公司经营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持续推动建设综合性、多元化、有特色的全国一流信托公司。

4.1.2 经营方针

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人才为根本、以创新为动力,综合化经营,专业化服务。

4.1.3 战略规划

本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是围绕建设成为“综合性、多元化、有特色的全国一流信托公司”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兴业银行等主要股东资源优势,战略聚焦主动管理类业务和股权投资类业务,保持管理资产规模稳健增长,加快推动业务转型创新,持续提升盈利能力;以客户为中心,战略聚焦高净值客户群体,构建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探索具有特色的信托公司轻型发展创新之路;积极发挥对外股权投资制度优势,持续打造综合化经营平台,致力于发展成为具有行业领先的投资管理能力、资源整合能力、业务创新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综合经营能力的一流信托公司。

4.2 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4.3 市场分析

2018年,我国面临了多年来少有的严峻复杂形势,外部有美联储持续加息和中美贸易摩擦带来的不确定性,国内有经济周期结构性问题叠加,还有强化监管、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等“几碰头”,导致社会信用收缩,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比较突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

从行业发展看,2018年信托行业顺应经济金融形势变化,较好地把握了行业发展的节奏和力度,提质增效,回归本源,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夯实财富管理与资产管理能力。推动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业务结构,提升主动管理能力成为行业共识。服务实体经济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信托业按照“六稳”要求,妥善地平衡信托资产规模下降与适当稳定流入实体经济部门资金数量的比率关系,积极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着重在引导资金进入工商企业和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方面下功夫,为创设新的增长动能发挥信托资金的跨界优势,形成经济与金融政策合力。

展望2019年,虽然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不确定性仍然较多,但国内经济金融领域的结构调整出现积极变化,经济增长保持韧性,增长动力加快转换,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逐步提升。从信托行业来说,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是信托业的立业之基,不断推行改革创新是信托公司发展的活力源泉,坚持市场化导向是信托业发展的关键所在,不断深化信托发展规律的认识是信托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信托公司需要兼顾防风险与稳增长,合理选择自身定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行业龙头竞争优势将更加突出,行业分化也愈加明显。预计在监管政策的支持引导下,具有直接融资特点的资金信托和以受托管理为特点的服务信托将成为行业发展的新方向,而回归本源的公益信托、家族信托等产品地位愈加凸显。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下,信托公司的产品创新能力、自主投资能力、自主获客能力与财富销售能力将成为信托公司转型发展过程中重要的抓手;加强金融科技建设、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成为信托公司稳健的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求。

4.4 内部控制

4.4.1 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本公司章程,本公司已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三会一层”合理分工、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持续健全,公司治理、业务治理、风险治理机制持续完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形成防范风险有效机制,为本公司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本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文化建设,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业务培训及从业资格认证、开展各类检查和内控自评、遴选宣导业务案例等方式,传导贯彻内部控制理念,培养员工合规理念与风险防范意识,内部控制文化深入人心。

4.4.2 内部控制措施

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并实施充分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下设审计以及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机制持续完善,经营部门及业务管理职能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三道风险防御体系持续加强,分级授权机制明确有效,风险管理报告体系完整规范,在内部控制环境、程序和措施上遏制各类潜在风险。

本公司严格执行前、中、后台分立运行的业务流程:前台负责对业务进行前期立项、初步论证、尽职调查、方案设计和材料收集;中台贯穿业务的决策程序和管理环节,负责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审核、项目评估和业务审批,负责对业务的运营维护;后台负责对信托业务和自营业务的支持保障,包括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科技支持、审计监督等,对前中台提供支持服务和监督评价等。前、中、后台形成高效配合和有效制衡运行机制。

报告期内,本公司规章制度体系持续完善,累计新制订或修订规章制度129项,形成现行有效规章制度384项;组织开展深化整治市场乱象暨信贷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内控检查工作,开展“兴航程”合规内控强化执行年活动,建立全流程风险管控机制,加强风险应急预案及处置研究;每年度定期开展内控自评工作,根据评估结果,优化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风险可控;积极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防范风险、完善管理和提高前中后台运营效率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定期发布法律法规汇编、有效制度清单,不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培训,全面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及操作流程的有效贯彻和执行。

4.4.3 监督评价与纠正

本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及时加以改进,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本公司各业务部门对各项业务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自我评估,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切实整改落实到位。风险与合规部作为内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内控评价工作的牵头组织实施,结合内外部监督检查情况,对业务部门的内控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复评,验证内控评价结果的有效性,促进内控评价的客观性、全面性。审计部依照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开展独立的审计监督活动,出具内部审计报告,督促各部门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跟踪落实。

4.5 风险管理

4.5.1 风险管理概况

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外包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战略风险等。

本公司风险管理遵循合规性、全面性、独立性、制衡性、程序性等基本原则。合规性,即本公司经营活动应遵守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全面性,即本公司风险管理涵盖各项业务管理各环节,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中;独立性,即本公司风险管理部门与各业务部门及支持保障部门保持相互独立,可直接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保证风险管理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制衡性,即明确划分相关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建立职责分离、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程序性,即本公司风险管理组织系统的安排遵循事前授权审批、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三道程序。

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建设方面,本公司分别在董事会、经营管理层面设立了相应的风险管理机构,风险防范制度贯穿于业务全过程。

(1)在董事会层面设立了审计以及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负责指导本公司的风险控制、管理、监督和评估工作。

(2)在经营管理层面设立了业务评审委员会,作为本公司管理层决定自营业务与信托业务项目的决策机构;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公司管理层决定各类风险管理政策及重大风险事项的决策机构。

(3)本公司设立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所属板块业务的项目立项管理工作;设立业务审批中心,负责对所有拟开展的业务项目进行初审,向业务评审委员会提交审查意见;设立风险与合规部,负责履行业务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职责;设立运营管理中心,负责履行业务项目存续期事务的集中运营管理职责。

(4)本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和业务风险管理状况进行监督评价,并直接向董事会报告。

4.5.2 风险状况

4.5.2.1 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带来的经济损失风险。本公司高度关注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针对各类业务特点制定了相应的业务评审指引和操作规程,将信用风险管理运用于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阶段。

信用风险资产分类情况:(1)信托业务方面,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信托资产7,289.48亿元,无不良资产。(2)固有业务方面,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总计144.68亿元,其中不良资产金额合计8.08亿元。

本公司一般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信托赔偿准备金提取方法如下:(1)一般准备:根据国家财政部财金〔2012〕20号《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本公司从当年净利润中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作为利润分配处理,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一般风险准备按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提取。(2)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方法见会计报表附注。(3)信托赔偿准备金: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49条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

对于抵押品确认原则:抵押品必须是抵押人合法所有的或依法有处分权的财产,且须经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抵押贷款应签订抵押合同,并按规定到有关部门登记。本公司在参考中介机构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结合业务实际情况,综合评判抵押物价值。

4.5.2.2 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是指因为股价、房价、市场汇率、利率或其他价格因素变动而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风险。市场风险具有很强的传导性,某些信用风险的根源可能也来自于交易对手的市场风险。

信托资产方面,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规模651.75亿元,占本公司信托业务总规模的8.98%,该类项目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相对较大,房地产市场价格与销售状况将影响信托项目的资金回笼。本公司集合类房地产信托融资担保较为充足,抵押率均控制在较低水平,融资人违约成本高,各项风险控制措施设置得当。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含股票、债券、基金)规模为665.82亿元,主要运用为债券、二级市场股票和基金投资等。

固有资产方面,截至2018年末,本公司证券投资(含股票、债券、基金)公允价值15.74亿元,其中债券投资公允价值3.06亿元,基金投资公允价值12.68亿元,市场风险相对较小;应收款项类投资余额73.30亿元,主要为信托产品投资及垫付的信保基金;长期股权投资余额40.45亿元,包括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4.00亿元,兴业期货有限公司6.45亿元。

4.5.2.3 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主要是指因内部控制系统不完善、管理失误、控制缺失或其他一些人为错误而导致的风险。本公司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涵盖了所有的业务领域,合理调整组织架构设置,建立岗位相互制衡机制。本公司制订《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操作规程,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开展业务连续性管理工作,加强案件风险管控,严格按照本公司问责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违规操作的人员进行问责,操作风险控制良好。

4.5.2.4 其他风险状况

本公司可能面临的其他风险主要有合规风险、声誉风险、外包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战略风险等。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此类风险。

4.5.3 风险管理

4.5.3.1 信用风险管理

本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策略:一是针对各类业务特点制订了相应的评审指引、准入标准和操作规程等管理办法;二是加强事前对交易对手的尽职调查,进行事前控制;三是严格落实担保措施,客观、公正地评估抵(质)押物,并通过关注交易对手抵(质)押物情况和资信状况,持续跟踪进行事中和事后控制;四是对所购入的债券进行信用级别限制;五是风险管理部门对业务项目信用风险情况进行全面风险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六是遵照监管机构及风险管控的要求,进行资产风险分类,实施动态管理;七是严格按财政部和中国银保监会的要求,足额提取包括资产减值准备、一般准备和信托赔偿准备金在内的各项准备金。

4.5.3.2 市场风险管理

本公司市场风险管理策略:一是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和重大经济政策的分析预测,评估宏观因素变化可能给投资带来的系统性风险,提出业务主要发展方向和调整方案;二是根据市场行情,加强对交易对手在其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分析,准确把握资金进入时机,密切跟踪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通过资产或投资的合理组合实现风险的有效对冲和补偿,以规避市场风险;三是在业务决策和业务流程管理过程中,通过压力测试和动态监控,对项目进行严格管理;四是积极贯彻落实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及时对相关业务做出风险提示,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风险防范,确保风险可控。

4.5.3.3 操作风险管理

本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策略:一是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构建了职责分离、相互监督制约的组织架构,制定了科学的业务审批程序,并切实加强执行力度;二是实行严格的业务流程审核、复核程序,采用全流程管理系统,严格防范操作风险;三是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全面推行内部从业资格考试上岗制度,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严格执行问责制度,提高业务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质量;四是对内控执行情况和项目合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督促及时整改。

4.5.3.4 其他风险管理

针对可能面临的其他风险如合规风险、声誉风险、外包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战略风险等,本公司通过制订并执行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加以防范和化解。

4.6 子公司经营情况

4.6.1 全资子公司: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系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由本公司全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股权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要求)、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顾问。截至报告期末,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185.70亿元,所有者权益51.89亿元,报告期内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1.1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21亿元,实现净利润3.04亿元。

报告期内,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主动管理和股权投资为重点的业务转型继续稳步推进。主动管理业务方面,提供多元化融资服务方案,满足客户多层次融资需要;股权投资业务领域,继续聚焦汽车、高端制造、节能环保、医疗健康、人工智能行业,丰富公司投资行业布局,树立公司股权投资品牌优势;在投贷联动业务推进上,积极探索投贷联动模式,提升核心企业客户数,创造更多附加效益。

4.6.2 全资子公司: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前身系1993年成立的宁波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本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00%。经营范围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报告期内,兴业期货有限公司充分依托股东资源背景优势,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坚持全国化发展战略,不断拓宽业务辐射半径,已设立17家分公司、5个总部直属期货业务部、资产管理部及风险管理子公司一一兴业银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全国化、专业化经营布局基本完成;着力强化业务拓展能力和创新能力,经纪业务稳步发展,资管主动管理业务取得良好起步,核心研发能力持续增强,信息科技建设进一步完善,合规内控水平不断提高,各项业务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兴业期货有限公司资产总额达39.52亿元,客户权益总额达33.1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6.86%、13.71%,行业排名各主要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 自营资产

5.1.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5.1.2 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5.1.3 利润表

合并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母公司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5.1.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母公司)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5.2 信托资产

5.2.1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5.2.2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会计报表附注

6.1 会计报表编制基准说明

6.1.1 本公司编制的会计报表不存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事项。

6.1.2 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6.2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6.3 报告期内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要资产转让及出售。

6.4 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 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 信用风险资产情况

表6.4.1.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2 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

表6.4.1.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3 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情况

表6.4.1.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4 自营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表6.4.1.4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5 自营贷款情况

无。

6.4.1.6 表外业务情况

表6.4.1.6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7 2018年度收入结构

表6.4.1.7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 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 信托资产情况

表 6.4.2.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1.1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情况

表6.4.2.1.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1.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情况

表6.4.2.1.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 报告期内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691个,实收信托金额39,440,024万元,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4.84%。

6.4.2.2.1 报告期内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2.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2 报告期内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2.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3 报告期内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2.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3 报告期内新增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4 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和金融监管要求,以推动业务转型与结构调整为契机,开展实施了行业内首单主动管理资产支持票据产品、公司首单定开债基类产品等多项创新信托业务,其中典型创新产品和特色业务如下:

(1)成功获批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新增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资格。2018年4月8日,本公司成为首批获批“新增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资格的六家信托公司之一,成功获得了ABN的承销资格。

(2)发行信托业内首单主动管理资产支持票据产品。本公司与兴业银行合作开展资产支持票据业务,信托型ABN产品的发行能够有效降低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门槛及融资成本,同时有效保护资产支持票据投资者权益。

(3)实现开放式现金管理类元丰产品的全面标准化投资改造。本公司率先按照资管新规相关要求实现开放式现金管理类元丰产品的全面标准化投资改造,资产收益水平有效提升,2018年期末时点元丰产品的七日年化收益率达4.932%,高于大部分同业现金管理类产品收益(含货币基金)。

(4)设立行业内首个净值型定期开放的标准化固定收益集合信托。该项目是本公司首单定开债基类产品,在投资领域通过直销和代销募集资金投向债券、ABS等标准化固定收益类资产,实现了符合资管新规的中短期现金管理产品的净值化运作。

(5)打造绿色信托业务品牌。报告期内,本公司绿色信托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截至2018年末,本公司绿色信托存续规模596.71亿元,比年初增长20.09%。

6.4.2.5 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无。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 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总金额及定价政策等

固有业务关联方情况

表6.5.1.1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信托业务关联方情况

表6.5.1.2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6.5.2 关联交易方情况

表6.5.2

备注:兴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变更组织企业类型、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并更名为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6.5.3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 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5.3.1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6.5.3.2 信托资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5.3.2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6.5.3.3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之间交易情况

6.5.3.3.1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情况

表6.5.3.3.1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6.5.3.3.2 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情况

表6.5.3.3.2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6.5.4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 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固有业务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信托业务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表7.1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7.2 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信托报酬率=信托业务收入/实收信托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7.3 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简要揭示

8.1报告期内股东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东发生以下变动:

2018年12月11日,原福建银保监局筹备组以闽银保监筹复〔2018〕106号文核准,同意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澳大利亚国民银行持有的本公司8.4167%股权。2019年1月25日,本公司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以下变动: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林艳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本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8.3 报告期内本公司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8.3.1报告期内,本公司新增重大未决诉讼事项3笔,均系按照委托人指令办理相关诉讼工作。

8.3.2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以前年度发生并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包括固有及信托)。

8.3.3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本年度发生并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包括固有及信托)。

8.4 报告期内,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8.5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8.6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本公司的检查意见及本公司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通过对本公司的非现场监管及现场监管,对本公司进一步加强信托业务合规管理、加强风险防控、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提出了监管意见。本公司认真按照监管要求,稳步推进业务转型,逐步回归信托本源,强化风险合规管控,严守金融风险底线,深化党的领导体制,完善公司治理,持续推进深化整治市场乱象工作及信贷文化建设工作,确保合规稳健经营。

8.7 报告期内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2018年10月30日,本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发布《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变更的公告》,主要内容为:经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原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筹备组以闽银保监筹复〔2018〕1号文核准,本公司就落实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加强公司股权管理、调整完善董事会和监事会职权等方面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8.8 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本公司坚持以受益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守住风险底线,规范信息披露,组织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切实保障受益人的利益,为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行业稳健发展切实承担好主体责任。报告期内,本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要围绕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建设、提高产品服务与管理水平、强化客户个人信息保护、提升客户投诉处理效率、扩大公众金融知识宣传教育范围、增加内部消保培训频次、加强与监管的工作沟通与汇报、严抓内部消保考核与消保审计等内容开展。

内部管理方面,本公司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通过健全完善董事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相关制度,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纲领性制度规定及运作机制;通过制订客户管理、投诉、信息披露、专区“双录”、个人信息保护、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员工行为管理等各类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内部培训、消保考核评价与审计制度,定期开展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部培训、考评和专项审计工作,充分体现本公司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视。

投诉处理方面,本公司建立电话、来访、电子、信访等多种投诉渠道,本着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客户至上、实事求是、及时高效、力求满意、落实整改的投诉处理原则,做好客户的投诉处理工作。

投资者教育方面,本公司除常态化的利用宣传折页、展板或宣传视频的方式,为投资者开展金融知识宣教外,还按照监管部门及公司的统一宣传工作部署,通过公司外宣平台、营业网点、客户活动等渠道,开展专项投资者宣教活动。2018年开展了包括3.15银行业消费者保护宣传日、上半年及下半年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7-9月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9月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月、11-12月金融知识宣传工作、12月国家宪法宣传周等多场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有效提升了消费者的金融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

10、本公司监事会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按照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通过列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层相关会议、组织开展调研和审计调查、调阅文件资料等方式,依法对公司依法经营、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依法经营情况

2018年度,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及有关信托业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管理运作,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规则履行职责,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经营业绩客观真实。报告期内,本公司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勤勉履职,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委托人、受益人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情况

2018年度,本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财务收支真实、合法,自营资产质量良好,风险可控;公司依法履行受托人职责,信托财产管理状况良好。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能真实、公允、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情况

2018年度,本公司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切实夯实三道风险防线,内部控制情况总体良好。报告期内,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关联交易依法合规,诚实公允。本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管理实际,在公司重大投资、业务开展、风险控制、内部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公司“三会一层”的职责和运行机制规范有效,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科学,内部监督和反馈体系进一步健全。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和监管要求,组织控制、信息披露、财务管理、业务开展、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定了健全的规章制度并得到了有效而良好的执行,保障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有效和公司规范、安全、顺畅运营。

11、净资本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积极贯彻落实监管要求,优化净资本相关绩效考核指标,引导经营部门加强净资本和风险资本管理意识,加强业务转型和结构调整,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各项净资本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净资产157.70亿元,净资本130.46亿元(监管要求为≥2亿元),各项风险资本之和为76.83亿元,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之和为170%(监管要求为≥100%),净资本/净资产为83%(监管要求为≥40%)。

12、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围绕建设“综合性、多元化、有特色的全国一流信托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大力倡导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实施社会责任管理,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发展理念,注重发挥信托制度功能优势,加强金融创新与履行社会责任相结合,积极承担信托公司的经济功能和社会责任,将社会责任工作融入企业价值观、企业文化、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当中, 推动公司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导向、服务实体经济,并在推动开展社会保障事业、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截至2018年末,公司存续信托规模7256.25亿元,其中:服务实体经济规模6590.43亿元,占比90.82%。2018年全年,本公司在注册地缴纳各类税费8.75亿元,积极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本公司致力成为信托行业绿色金融业务的探索者和引领者,积极探索运用多元金融工具创设丰富的绿色信托产品,通过绿色非标债权融资、绿色产业基金、绿色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模式,为绿色环保企业发展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截至2018年末,本公司存续绿色信托业务规模596.71亿元,比年初增长20.09%,涵盖交通、水利、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

本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号召,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助力贫困地区精准脱贫。2018年,公司与福州市鼓楼区慈善总会合作,向“2018年鼓楼区·岷县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捐资10万元,推动福建省对甘肃岷县定向扶贫工作。本公司通过捐资助学,对援建的三所希望小学年度优秀师生共计66人发放奖励金4.2万元,激励山区贫困学生奋发向上,并对在贫困地区教育事业中无私奉献的教育工作者表达敬意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