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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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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付道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振海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上年同期每股收益依据871,139,006股(公司实施每10股送红股3股的分配方案后)的股本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相关数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利润表相关数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现金流量表相关数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161 股票简称:天坛生物 编号:2019-014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分红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13:00-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富盛大厦2座15层会议室召开了“2018年度分红说明会”,公司副董事长杨汇川先生、董事总经理付道兴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翼先生、董事会秘书慈翔女士出席了说明会。本次分红说明会公司就2018年度现金分红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的回复情况

问题1:请简要介绍一下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情况。

回复:2018年,公司积极面对市场压力,在公司董事会的引领下,在公司经营团队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强化全面预算管理,细化分解目标,明确管理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公司血液制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93,106万元,与上年同期血液制品业务(调整后)相比增长31%;实现净利润73,590万元,与上年同期血液制品业务(调整后)相比增长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948万元,与上年同期血液制品业务(调整后)相比增长17%。

注:由于公司2018年1月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将武汉血制、上海血制、兰州血制纳入合并报表,上述调整后数据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将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的武汉血制、上海血制和兰州血制纳入2017年年度报表合并范围,对2017年年度报告数据进行重述调整后的数据。

问题2:公司是否重视对股东的回报?请介绍2018年度具体利润分配预案?

回复:我公司自上市以来,十分重视对股东的回报。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向股东分配现金股93,518.88万元,为实际募集资金38,273.82万元的244.34%。

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永安血制项目处于建设期,考虑项目资金需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871,139,0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分红总金额43,556,950.30元(含税),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弥补资金缺口。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上述送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45,366,807股。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问题3:利润分配方案何时实施?

回复: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则和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问题4:公司在血液制品行业中处于什么地位?

回复: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始从事血液制品工业化生产的企业之一,血液制品生产历史可追溯至1966年,目前共计拥有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人凝血因子等三大类、14个品种、71个产品生产文号,生产的血液制品在中国血液制品市场中,占有较大市场份额,拥有质量、规模和品牌等综合优势。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已建立了科学有效的运营管理机制,在血源管理、人才队伍、技术研发、生产质量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和资源储备。公司下辖成都蓉生、兰州血制、上海血制、武汉血制、贵州血制五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生产规模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公司及各下属公司多途径引进合作伙伴,依托国药集团与各地战略合作背景,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及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支持,浆站拓展工作再获佳绩,截至2018年末,公司在全国13个省/自治区单采血浆站(含分站)数量达到57家,其中在营浆站49家;公司通过加强浆站发展队伍建设、创新血源招募与稳定模式、优化浆站绩效考核、强化血源品牌宣传等措施,年度采浆量再创新高,2018年全年实现采集血浆1,568.07吨,增幅11.86%,高于行业平均增幅约5个百分点。

公司拥有百余名从事血浆蛋白产品研发的科研人员,拥有完善的科研体系,配备有先进的研发设施和设备。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整合内外部研发资源,加强临床研究团队力量,优化临床试验过程的质量控制,具有明确的产品开发规划,形成了良好的在研产品管线。成都蓉生的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已获得药品注册批件;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Ⅷ已经获得了临床批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层析工艺静丙获得药品补充申请受理号;静注巨细胞病毒人免疫球蛋白(pH4)正在按照计划开展临床试验,未来公司有望成为国内首家推出该产品的企业。

公司坚定不移推进终端医院网络建设,扩大进入终端的数量和比例,根据医院的学术影响力对医院进行分类,加强重点区域核心医院的进入和推广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2018年,公司三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药店覆盖数量大幅增加,总数达11,779家,同比增长248%;药店覆盖3686家,同比增长370%,并进入51家标杆医院;开展指定药店授牌活动,全国授牌药店68家;公司已基本覆盖除港澳台地区外的各省市地区主要的重点终端,终端数量居国内领先地位。

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蓉生在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园区内,投资14.5亿元兴建具有国际影响力、国内一流的血液制品生产、研发基地一一永安血制基地,项目设计产能1200吨,包含白蛋白、丙球类和因子类产品。血制生产车间建设符合中国GMP和欧盟GMP标准,未来随着永安血制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将成为具有单厂投浆能力达千吨规模的血液制品企业,通过内部资源的调动和共享,充分发挥规模效应,不断提升血液制品业务的经营质量和效益,成为“中国领先、国际一流”的血液制品专业公司。

问题5:公司如何统一管控下属企业?

回复:2018年1月,公司整合完成后,公司及时调整了组织架构,建立了生产管理、研发、工程与信息管理、血源管理、营销管理五大中心,对下属企业的生产、研发、工程、血源、营销等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快速实施了业务条线专业化管理,有效提升了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同时,将成都蓉生、贵州血制、兰州血制、上海血制、武汉血制按公司二级子公司进行扁平化管理,压减管理层级,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

问题6:请简要介绍公司在血源拓展方面的举措。

回复:2018年,为了实施浆站集中运营管理,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公司组建了血源管理中心下属部门,并设计了浆站运营管理流程并制订了相关制度,建立了浆站一体化运营管理体系,同时公司竞聘选拨了血源管理中心及下属部门负责人,调整了部分浆站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加强了浆站的运营管理能力。2018年度,公司采浆量再创新高,全年采集血浆1,568.07吨,较上年同期增长11.86%。公司下属上海血制云南寻甸浆站和巧家浆站开业采浆;武汉血制湖北郧西分站、石首分站、湖南岳阳分站和兰州血制永昌浆站获得设置许可。

问题7:请简要介绍公司2018年的研发情况?

回复:2018年,公司设立了研发中心,对机构设置、人才布局、职责及运行管理模式进行了明确规定,完成了组织机构的搭建,逐步建设人才队伍,进一步完善科研质量管理体系,发挥科研的人才、技术和资源优势,以保障科研工作高效、快速、持续地开展,实现企业内部研发资源和成果的共享。

公司通过竞聘方式选聘研发中心及所属部门负责人、临床试验管理人员,完成研发中心组建,整合了各血制公司研发资源,统筹科研资源和临床试验管理,有效推进了研发进度;重组人凝血因子Ⅷ提前获得药物临床批件;纤维蛋白原按期获得临床试验默示许可;人凝血因子Ⅷ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问题8:请介绍一下公司在销售方面的举措。

回复:2018年,公司积极面对市场变化,加大营销力度、积极开展市场推广,根据2018年度预算及时设定销售目标,并进行分解,按照年度、季度、月度狠抓落实,并对销售过程当中的每个时间节点进行控制,通过发货情况、库存情况等各项数据分析,对销售进度按周、月季度进行跟踪管理,从而实现销售目标的达成;通过终端数据的收集,掌握产品终端覆盖情况,并持续推进终端医院网络建设,扩大进入终端的数量和比例,根据全国及区域学术影响力对医院进行分类,加强重点区域核心医院的进入和推广工作,进一步提高医院覆盖率,同时加强零售药店的销售,调动商业公司积极性,做好销售工作;针对重点产品进行市场调研,及时了解和应对市场变化,同时公司聚焦核心医院和大型连锁药房,通过开展大型学术会议和重点授牌药店市场活动等措施,积极开展市场推广。2018年,公司三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药店覆盖数量大幅增加,总数达11,779家,同比增长248%;药店覆盖3686家,同比增长370%,并进入51家标杆医院;开展指定药店授牌活动,全国授牌药店68家;公司已基本覆盖除港澳台地区外的各省市地区主要的重点终端,终端数量居国内领先地位。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2019-015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七届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18日以电子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富盛大厦2座1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监事会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按预定程序审议了议程中全部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现将有关事项决议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组织机构调整及完善部分部门职责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建行政管理与人力资源部、战略规划与投资管理部和风险与运营管理部,同时对现有部分部门职责进行调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成都蓉生接受广西冠峰股份授予并托管广西冠峰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生”)与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冠峰”)签订《托管协议》,成都蓉生受托管理广西冠峰,托管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60个月,托管费用250万元人民币/年;同意成都蓉生同时与广西冠峰现有股东签订《股权授予协议》,签署协议后接受广西冠峰5%股权的授予,在未来托管过程中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再获得广西冠峰0%-5%的股权授予;同意授权经营层办理签署《托管协议》、《股权授予协议》等相关事宜,并在有权机构审批后具体实施。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对核算方法、会计科目等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16)。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发布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17)。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云南生物制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公司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解决扩大产能问题,保证血液制品市场供应,迁址到云南省滇中新区,建设云南生物制品产业化基地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61.7亩。项目总投资额165,508.4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31,012.41万元,建设期利息3,452.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1,044.00万元。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申请银行贷款本金26,204.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余额及铺底流动资金由公司自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2019年5月24日14:0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富盛大厦2座15层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19)。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2019-016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当期及比较期间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 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主要内容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了新金融工具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需要视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所属业务模式确定其初始分类和计量属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2018年12月31日持有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单采血浆站和股权基金投资款81,839,237.66元,在修订前的金融工具准则下,将其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采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后,公司在考虑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所属业务模式后,决定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报表列报项目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后续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续不得转入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公司将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相关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将于 2019 年初变更会计政策,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七届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七届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编号:2019-017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七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10号)相关内容,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如下: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七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名称:天坛生物 编号:2019-019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七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七届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18日以电子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富盛大厦2座15层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按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会议有效。与会监事共同审议了会议提出的议案,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 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对核算方法、会计科目等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对2019第一季度监督结果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全文和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全文和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截至本意见提出之日,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2019-019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富盛大厦2座15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3日

至2019年5月24日

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15:00-2019年5月24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10项议案的相关公告已于2019年4月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第11项议案的相关公告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特别决议议案:第10、11项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9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9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股东参加网络投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凡具备上述第四、(一)条所述资格的股东,个人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股东帐户卡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在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情况下,有关人员应凭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上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现场会议登记日期:2019年5月21日-22日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南里四号中丹中心

(四)邮政编码:100024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博、吴瀚

联系电话:010-65439720

联系传真:010-65438933

邮箱:ttswdb@sinopharm.com

(二) 会议费用情况: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流程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15:00-2019年5月24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票代码:600161 股票简称:天坛生物 编号:2019-020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药品GMP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生”)收到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GMP证书》。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GMP证书相关信息

证书编号:SC20180073

企业名称: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起步园科园南路7号(生产车间:血液制品生产车间)

认证范围:血液制品(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认证日期:2019年04月19日

有效期至:2024年04月18日

发证机关: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GMP认证涉及的生产车间情况

车间名称:血液制品生产车间

设计投浆能力:800吨/年

三、主要产品市场情况

*注:以上资料来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nmpa.gov.cn)公开数据。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成都蓉生获得《药品GMP证书》,表明成都蓉生生产车间符合国家GMP要求,可以满足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的生产,有利于成都蓉生提升品种多样性。

上述产品未来具体的生产情况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161 公司简称:天坛生物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