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一.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周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顺玮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九院”)公开挂牌转让扬州三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三湾”)50%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扬州三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的预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中船九院管理层以不低于扬州三湾50%股权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相应比例权益价值人民币45,600.00万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并办理股权转让相关事宜;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扬州三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于2019年3月19日挂牌公告期满后,经北京产权交易所审核,扬州市瘦西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人民币45,600.00万元的价格成功获得扬州三湾50%股权,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公司在2019年3月21日对外发布了《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进展公告》;于2019年3月29日发布《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结果公告》,顺利办理完成扬州三湾50%股权过户手续(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19-001、002、005、013、015)。
(2)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9年3月6日发布了《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于2019年3月13日发布了《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于2019年3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预案》、《关于〈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预案》等相关议(预)案;于2019年4月2日发布了《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9】0387号《关于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于2019年4月9日发布了《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报告公告》等公告及《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于2019年4月19日发布了《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010、011、012、016、018、019、025)。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收购标的公司海鹰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正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辉
日期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26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全体9名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完成营业收入52,357.8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9.70%,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52.5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672.99%。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9 年5 月20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筹备事宜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详见《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27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鲁班路600号江南造船大厦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0日
至2019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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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均经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进行了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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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021-52383305)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
(三)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不发任何形式的礼品,请广大投资者予以理解和配合。
(三)联系事宜
联系地址:上海市鲁班路600号江南造船大厦13楼
邮政编码:200023
联系电话:021-63022385
传真:021-63141103
联系人:黄来和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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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72 公司简称:中船科技
公司代码:600805 公司简称:悦达投资
公司代码:600650 900914 公司简称:锦江投资 锦投B股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连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解子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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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同比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上海智行公司和专用车公司,以及纺织集团和智能农装公司赊销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融资所形成的服务费所致。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同比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上海智行公司和专用车公司所致。
长期应付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筹集资金所致。
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同比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上海智行公司和专用车公司所致。
营业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同比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上海智行公司和专用车公司所致。
其他收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纺织公司确认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京沪公司和智能农装公司同比净利润下降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内蒙古西蒙悦达能源有限公司43.7%股权的议案》。2019年4月26日,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连春
日期 2019年4月30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邵晓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朝晖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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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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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8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9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0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11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邵晓明
日期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