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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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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7版)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9-42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提供贷款

担保(含互保)及其预计额度的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拟提供贷款担保(含互保)及其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本公司根据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原料有限公司(简称“中银原料公司”)、江阴中绒纺织品有限公司(简称“江阴中绒公司”)、宁夏中银邓肯服饰有限公司(简称“邓肯服饰公司”)、东方羊绒有限公司(香港)(简称“香港东方公司”)、邓肯有限公司(英国)(简称“英国邓肯公司”)、中银柬埔寨纺织品有限公司(简称“柬埔寨中银公司”)、中银有限公司(美国)(简称“中银美国公司”)、宁夏中银绒业亚麻纺织品有限公司(简称“中银亚麻公司”)、宁夏中银绒业毛精纺制品有限公司(简称“中银毛精纺公司”)进行在2019年度融资时提供担保。

本公告所涉的预计担保,均为公司内部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贷款担保,担保形式主要包括:一是内部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二是公司为内部子公司提供担保,三是子公司之间的互保。

预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以前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6亿元、美元800万元。

2、担保议案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拟提供贷款担保(含互保)及其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前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申晨先生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融资、担保协议等文件。根据上市规则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注]: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尚在履行中的担保余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担保的总额度内。

担保事项包括银行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及其他授信额度、诉讼财产保全等,公司在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审批额度内将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同时,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按照《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元

上述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被担保人之间的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是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进行的初步测算,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依据其必要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被担保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升其经营效率,保持盈利稳定。

2、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信的判断

在上述子公司董事会中,由本公司推荐担任其董事的人员占董事会人数二分之一以上,董事长均由本公司现任董事或高管兼任,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推荐人员担任,公司能及时了解其经营和财务状况。另外,子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银行贷款、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必须由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能够对上述子公司实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鉴于本次担保(含互保)框架中,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反担保措施

为控制担保风险,做到与下属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少数股东共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上述非全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在向银行申请授信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时,原则上将要求该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并由本公司向上述非全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按担保发生额收取担保费,担保费率根据国内银行的市场担保费率确定,公司提供担保需由非全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及收取担保费的方式,符合公平原则。

4、其他说明

(1)担保额度期限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关于担保额度项下具体担保业务审批的授权

在有效期内,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31491万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目前对外担保全部是对子公司的担保,上市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058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8.68%;逾期债务及涉及诉讼对应的担保金额为26887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9-45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2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2日一2018年5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15:00至2019年5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或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设在宁夏灵武市纺织生态园内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表决事项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拟提供贷款担保(含互保)及其预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会议报告事项:《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三)披露情况

相关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以及当天披露在上述媒体的所有文件。

(四)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三、本次会议提案编码

注意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累积投票提案和互斥提案,对总议案投票即为对全部议案投票;

2.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分类表决的提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A股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授权委托书最晚应当在2018年5月23日14:00前交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A股预登记时间:2019年5月21日至5月22日,每个工作日9:00至17:00; 2019年5月23日9:00至12:00

3、现场登记时间:2019年5月23日13:00-14:15;

4、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登记地点:宁夏灵武市生态纺织园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灵武市生态纺织产业园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750400

联系电话: 0951-4038950-8934或8935

传真: 0951-4519290

联系人:徐金叶

七、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2

2、投票简称:中绒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关联股东对于关联交易议案需回避表决。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投票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本人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回避”项下,用“√”标明表决意见。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9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9-46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7日在宁夏灵武市纺织生态园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的方式发到每位监事手中,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成海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6-2018年)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求,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董事会对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预计负债的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所处的环境和自身经营特点,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活动能够涵盖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所有营运环节,同时加强了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9年拟提供贷款担保(含互保)及其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情况下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资金周转和决策效率,且能够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该项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敦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相关应对措施,尽快消除本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的影响。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具体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继续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持续有效的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9-47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将被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中绒”,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0982”,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证券代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于2019 年4月30日披露了2018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鉴于公司2018 年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被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股票名称:仍为“*ST中绒”

3、股票代码:仍为“000982”

4、公司股票自2019年4月30日被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8 年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自2018年年度报告发布后,继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前期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争取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采取缓、免、倒贷等多种方式解决债务违约问题,与部分债权人达成和解。公司仍将继续与债权人沟通,力争通过生产经营所得资金及向他方筹措资金,偿还部分到期借款利息,减轻债权人压力。在目前形势下,公司将努力克服困难,抓好生产经营,加强内部管理,开源节流,扩大来料加工业务,以维持工厂正常运转,稳定核心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梳理公司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内内部控制;采用加大欠款催收力度、积极扩大生产销售等措施盘活现有资产,增加公司现金流。

公司已于2018年11月16日披露,公司债权人上海雍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如果破产重整被人民法院受理,公司将整体规划公司债务以及后续经营发展问题。但该申请能否被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四、风险提示

(一)若公司继续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2019 年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二)若公司被暂停上市后,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4.1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五、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951-4038950转8934、8935或者6388

公司传真:0951-4519290

电子邮箱:office@zhongyincashmere.com

邮政编码:750400

通讯地址:宁夏灵武市生态纺织园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8楼证券部。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