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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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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军民融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25版)

(100)北京坤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B座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B座501

法定代表人:李雪松

联系人:李小鹏

联系电话:134 8865 9469

传真:010-85264540

客服电话:400-818-5585

网址:www.kunyuanfund.com

(101)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4001 号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313 栋E-403

法定代表人:李春瑜

联系人:李映

电话:0755-23915092

传真:0755-82912445

客服电话:400-680-3928

网址:www.simuwang.com

(102)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 商务大厦8楼A-1(811-812)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南山路155号南山1910小区A3-1

法定代表人:苗宏升

联系人: 葛俏俏

电话:0411-62623120

传真:0411-66889827

客服电话:4007903688

网址:www.fundying.com

(103)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路昊

联系人:茆勇强

电话:021-61058785

传真:021-61098515

客服电话:4001115818

网址:www.huaruisales.com

(104)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吴鹏

电话:010-56075718

传真:010-67767615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105)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 010-63136184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华夏财富网址:www.amcfortune.com

(106)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马刚

电话:021-60818249

传真:021-60818280

联 系 人:杨徐霆

客服电话:95156

网址:https://www.tonghuafund.com

(10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电话:18512581255

传真:025-66996699-884131

联 系 人:喻明明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0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杭州数米)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09)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大厦38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王国壮

电话:13426165936

客服电话:400-819-9868

网址:http://www.tdyhfund.com/

(11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李雯

电话:010-60842306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111)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3906室

法定代表人:周文

联系人:殷浩然

电话:010-84865370

客服电话:0755-23946579

网址:www.ecpefund.com

(112)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辛志辉

电话:0411-39027817

传真:0411-39027835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113)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联系人:李娟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0810687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114)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甲143号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凯旋大厦)

A座4016

法定代表人:陈皓

电话:010-58349088

传真:010-88371180

联系人:张萌

客服电话:400-699-7719

网址:www.xiquefund.com

(115)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法定代表人:陶捷

电话:027-83863742

传真:027-87006010

联系人:陆锋

客服电话:400-027-9899

网址:www.buyfunds.cn

(116)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3E-265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林琼

电话:021-60907379

传真:021-60907397

联系人:徐海峥

客服电话:021-60907378

网址: www.youyufund.com

(117)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603室

法定代表人:田为奇

电话:15601793871

传真:021-68889283

联系人:沈茹意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网址:www.pytz.cn

(118)成都华羿恒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蜀锦路88号1号楼32楼2号

办公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蜀锦路88号1号楼32楼2号

法定代表人:赵壁

电话:028-87326832

传真:028-87326832

联系人:刘启

客服电话:400-8010-009

网址:www.huayihengxin.com

(119)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电话:021-23586603

传真:021-23586860

联系人:付佳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120)沈阳麟龙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18-2号B座601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18-2号B座601

法定代表人:朱荣晖

电话:024-62833818

传真:024-62833813

联系人:陈巧玲

客服电话:400-003-5811

网址:www.jinjiwo.com

(121)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十道 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11栋A座3608室

法定代表人:杨艳平

电话:0755-86575665

传真:0755-26640652

联系人:胡闻智

客服电话:400-128-6800

网址:www.caiho.cn

(122)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昆泰国际大厦1号楼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电话:010-59053660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123)江苏天鼎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平安里74号

法定代表人:方有伟

电话:025-66001159

传真:025-58591481

联系人:黄丹昀

客服电话:025-962155

网址:http://www.tdtz888.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1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16号

法定代表人:曹均

联系人:李焱

电话:010-82295160

传真:010-82292422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

住所:济南市文化东路16号中建文化广场A座12层

负责人:姜文钢

电话:0531-55686979

传真:0531-55686969

经办律师:董勤美、张双丽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华

联系人:卫俏嫔

联系电话:010-85665232

传真电话:010-8566532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卫俏嫔 李惠琦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中邮军民融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开放式、混合型

六、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关注从事或受益于军民融合主题的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证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可转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于军民融合主题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八、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和“自下而上”的股票投资策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投资。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宏观经济、政策、市场和行业发展阶段判定当前所处的经济周期,进而科学地指导大类资产配置。通过对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风险收益特征的判定,来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规避系统性风险。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手段,通过对宏观经济指标、政策层面因素、市场层面因素及行业层面因素等多种指标的综合分析,从宏观、中观、微观等多个角度,综合考虑整体资产组合的风险、收益、流动性及各类资产相关性等因素,对大类资产配置比例进行灵活优化,精选具有内在价值和成长潜力的股票和流动性好、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等资产构建投资组合。

此外,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主题投资策略围绕军民融合这一主题进行投资,选择具有长期持续增长能力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军民融合主题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1、军民融合主题的定义

本基金所指的军民融合主题是由国防安全技术研发、国防生产建设以及由军工技术衍生的民用应用领域所涉及的相关公司组成,主要包括航空、航天、兵器、船舶、通信、电子、信息安全等子行业。具体来讲,军民融合主题的涵盖范围包括:

1)航空:包括从事民用和军用航空器整机及配件研究、生产、销售、维修或其他相关业务的公司;

2)航天:包括从事航天器制造和发射,民用及军用卫星通信、导航、遥感、测绘相关业务的公司;

3)兵器:包括从事面向陆、海、空、天以及各军兵种研发生产武器装备、技术服务或其他相关业务的公司;

4)船舶:包括从事民用和军用船舶、海上平台及配套设施等领域的设备制造、技术服务、维修或其他相关业务的公司;

5)通信:包括从事通信设备及配套设施制造、技术服务、增值服务或其他相关业务的公司;

6)电子:包括从事电子元器件、电子消费品、军工电子产品等领域的设计、开发、制造等相关业务的公司;

7)信息安全:包括从事城市安全、网络安全、通信安全、基础电子产业安全等领域的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或其他相关业务的公司。

本基金将对影响军民融合行业涵盖范围的因素进行持续跟踪研究,适时对军民融合主题行业的涵盖范围进行动态调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若未来由于技术进步或政策变化导致本基金军民融合主题相关行业和公司相关业务的覆盖范围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有权适时对上述定义进行补充和修订。

2、军民融合的投资主题挖掘

在确定了军民融合主题的范畴之后,本基金将进行主题挖掘和主题配置,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和不同行业自身的周期变化特征以及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位置,确定在当前宏观背景下适宜投资的重点行业。在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也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各个行业的基本面特征对行业配置进行持续动态地调整。

军民融合主题行业根据产品或服务类别的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的细分子行业。本基金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对股票资产在军民融合的各细分子行业之间进行配置。

1)军费及相关重大专项主题挖掘

国防军费及相关专项投入将直接影响军民融合各细分子行业的景气度,长期看也将影响各子行业的成长性。本基金将对国防军费及相关专项的投资方向进行持续跟踪研究,适时对军民融合主题行业各细分子行业的景气度变化情况进行研判,超配国防军费和专项重点投向的细分子行业。

2)行业格局主题挖掘

军民融合行业各细分子行业的行业格局不同,导致各细分子行业的竞争结构和盈利能力存在较大差异。本基金将重点投资行业壁垒较高、集中度较高、议价能力较强的细分子行业。

3)政府政策主题挖掘

军民融合行业受政府政策影响较大。本基金将通过对政府政策的分析研究,把握政府政策趋势,重点投资受益于政府政策的细分子行业;不仅投资于优质的国有背景军工企业,也投资于优质的民参军企业。

3、个股选择

第一步,通过主题相关度筛选,构建军民融合主题股票库。

在确定了军民融合范畴和相关投资主题之后,基金管理人每半年末根据股票“主题相关度”指标打分情况,确定军民融合主题的相关股票。在此期间对于未被纳入最近一次筛选范围的股票(如新股上市等),如果其“主题相关度”可满足标准,也称为军民融合主题相关股票。

本基金主要根据公司战略定位、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能够受惠于投资主题的程度来确定“主题相关度”。具体来说,就是由研究员衡量主题因素对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等财务指标的影响程度并打分,作为企业和投资主题的相关度标准。

本基金将军民融合主题的相关股票纳入股票库。

第二步,综合考虑企业成长、价值及盈利特性,构建股票备选库。

本基金重点选择市场估值合理、盈利能力出色且营业收入和利润稳定增长的股票进入备选库。研究员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经营数据进行分析预测,分别评估企业成长、价值及盈利特性。通过对各项指标设定一定的权重进行加权打分排序,选取排名在前50%的个股进入股票备选库。

建立股票备选库参考指标包括:

(1)成长特性指标:包括营业利润同比增长率、经营性现金流同比增长率、净利润同比增长率、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等;

(2)价值特性指标:包括市盈率、市净率、PEG、市销率等;

(3)盈利特性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净利率、投入资本回报率、销售净利率等。

由于公司经营状况和市场环境在不断发生变化,基金将实时跟踪上市公司风险因素和成长性因素的变动,对分析指标及其权重设置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步,个股定性分析,构建股票精选库

在股票备选库的基础上,本基金从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经营运行等方面对个股进行定性分析,构建股票精选库。

精选库股票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需满足以下标准:

(1)主要股东资信良好,持股结构相对稳定,注重中小股东利益,无非经营性占款;

(2)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发展战略明晰,具有良好的创新能力和优良的核心竞争力,信息披露透明;

(3)管理规范,企业家素质突出,具有合理的管理层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科学的管理与组织架构。

精选库股票在公司经营运行方面需满足以下标准:

(1)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合理。具有持续的成长能力,通过对公司商业模式的全方位分析判断公司成长动力来源和持续性;

(2)主营业务稳定运行,收入及利润保持合理增长,资产盈利能力较高;

(3)净资产收益率处在领先水平;

(4)财务管理能力较强,现金收支安排有序;

(5)公司拥有创新能力、专有技术、特许权、品牌、渠道优势、重要客户等;

(三)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部分,本基金在债券组合平均久期、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的基础上,对影响个别债券定价的主要因素,包括流动性、市场供求、信用风险、票息及付息频率、税赋、含权等因素进行分析,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确定债券的投资组合。

1、久期策略

根据国内外的宏观经济形势、经济周期、国家的货币政策、汇率政策等经济因素,对未来利率走势做出准确预测,并确定本基金投资组合久期的长短。考虑到收益率变动对久期的影响,若预期利率将持续下行,则增加信用投资组合的久期;相反,则缩短信用投资组合的久期。组合久期选定之后,要根据各相关经济因素的实时变化,及时调整组合久期。考虑信用溢价对久期的影响,若经济下行,预期利率持续下行的同时,长久期产品比短久期产品将面临更多的信用风险,信用溢价要求更高。因此应缩短久期,并尽量配置更多的信用级别较高的产品。

2、期限结构策略

本基金根据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国家的货币政策、汇率政策、货币市场的供需关系、投资者对未来利率的预期等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幅度做出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包括:向上平行移动、向下平行移动、曲线趋缓转折、曲线陡峭转折、曲线正蝶式移动和曲线反蝶式移动等。本基金根据变动趋势及变动幅度预测来决定信用投资产品组合的期限结构,然后选择采取相应期限结构的策略:子弹策略、杠铃策略或梯式策略。若预期收益曲线平行移动,且幅度较大,宜采用杠铃策略;若幅度较小,宜采用子弹策略;若预期收益曲线做趋缓转折,宜采用杠铃策略;若预期收益曲线做陡峭转折,且幅度较大,宜采用杠铃策略;若幅度较小宜采用子弹策略。用做判断依据的具体正向及负向变动幅度临界点,需要运用测算模型进行测算。

3、个券选择策略

(1)特定跟踪策略

特定是指某类或某个信用产品具有某种特别的特点,这种特点会造成此类信用产品的价值被高估或者低估。特定跟踪策略,就是要根据特定信用产品的特定特点,进行跟踪和选择。在所有的信用产品中,寻找在持有期内级别上调可能性比较大的产品,并进行配置;对在持有期内级别下调可能性比较大的产品,要进行规避。判断的基础就是对信用产品进行持续内部跟踪评级及对信用评级要素进行持续跟踪与判断,简单的做法就是跟踪特定事件:国家特定政策及特定事件变动态势、行业特定政策及特定事件变动态势、公司特定事件变动态势,并对特定政策及事件对于信用产品的级别变化影响程度进行评估,从而决定对于特定信用产品的取舍。

(2)相对价值策略

本策略的宗旨是要找到价值被低估的信用产品。属于同一个行业、类属同一个信用级别且具有相近期限的不同债券,由于息票因素、流动性因素及其他因素的影响程度不同,可能具有不同的收益水平和收益变动趋势,对同类债券的利差收益进行分析,找到影响利差的因素,并对利差水平的未来走势做出判断,找到价值被低估的个券,进而相应地进行债券置换。本策略实际上是某种形式上的债券互换,也是寻求相对价值的一种投资选择策略。

这种投资策略的一个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法是:在一级市场上,寻找并配置在同等行业、同等期限、同等信用级别下拥有较高票面利率的信用产品;在二级市场上,寻找并配置同等行业、同等信用级别、同等票面利率下具有较低二级市场信用溢价(价值低估)的信用产品并进行配置。

4、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

1)普通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普通可转换债券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其股权价值、债券价值和转换期权价值,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可转换债券的价值进行评估,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发行公司的基本面进行分析,包括所处行业的景气度、公司成长性、市场竞争力等,并参考同类公司的估值水平,判断可转换债券的股权投资价值;基于对利率水平、票息率、派息频率及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其债券投资价值;采用期权定价模型,估算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期权价值。综合以上因素,对可转换债券进行定价分析,制定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

此外,本基金还将根据新发可转换债券的预计中签率、模型定价结果,积极参与一级市场可转债新券的申购。

2)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分离交易可转债是指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债,它与普通可转债的区别在于上市后可分离为可转换债券和股票权证两部分,且两部分各自单独交易。也就是说,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者在行使了认股权利后,其债权依然存在,仍可持有到期归还本金并获得利息;而普通可转债的投资者一旦行使了认股权利,则其债权就不复存在了。当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后,对分离出的可转债,其投资策略与本基金普通可转债的投资策略相同;而对分离出的股票权证,其投资策略与本基金权证的投资策略相同。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四)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利用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进行套利、避险交易,控制基金组合风险,获取超额收益。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或避险交易组合。未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五)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遵循有效管理原则经充分论证后适度运用股指期货。通过对股票现货和股指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采用估值合理、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对本基金投资组合进行及时、有效地调整和优化,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军工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十、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

十一、 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本基金投资于军民融合主题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的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11)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3)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5)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6)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7)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8)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依据以下标准构建组合:

(18.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8.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18.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18.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即占基金资产的0%-95%;

(18.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7)、(15)、(19)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十二、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上述组合限制、禁止行为的设定依据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的要求,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上述组合限制、禁止行为进行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十三、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期为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各项目公允价值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1.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1.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1.1.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1.2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3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1.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1.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1.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1.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8.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

1.8.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遵循有效管理原则经充分论证后适度运用股指期货。通过对股票现货和股指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采用估值合理、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对本基金投资组合进行及时、有效地调整和优化,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1.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中对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

1.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1.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1.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0.1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股票。

1.10.3其他资产构成

1.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2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账户开户费及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1月13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邮军民融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公司董事会成员进行了变更、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变更、对投资决策委员会人员进行了变更;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代销机构进行了更新;

4、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组合报告内容;

5、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增加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历次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