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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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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覃西文、王伟、王海鸥、须峰四名董事无法保证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其异议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55)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义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秀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秀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因债务危机、流动资金周转困难,导致大量债务违约、诉讼与仲裁事项、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2018年5月7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2019 年 1 月 2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王学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大股东阳光凯迪所持公司股票被冻结及轮候冻结。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

公司因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7月2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因审计意见类型触及本规则13.2.1条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即2019年4月29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正在各级政府主导下,积极配合司法重整工作,致力尽快引入战略投资人,帮助公司恢复正常运营,实现健康发展。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ST凯迪 编号:2019-55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义龙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5票, 反对 0 票,弃权 4票

董事王海鸥投弃权票,理由:其一,会议当天收到会议材料,没有必要的时间对会议材料进行审阅、判断;其二,无法保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该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王伟投弃权票,理由:该议案涉及的材料在会议当天提供,本人没有时间按照履职程序进行审议,故弃权。董事覃西文投弃权票,理由:议案内容于今日才发给我,本人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核实、审核报告的内容。独立董事须峰投弃权票,理由:因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在缺陷、前期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并且本人不认可资金占用事项的调查结论及处理方式,所以,本人无法保证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季报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ST凯迪 编号:2019-53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关注函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66号(下称《关注函》),要求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2日、4月26日发布《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关注函延期回复的公告》,目前因工作安排问题,无法在上述公告既定回复时间完成《关注函》回复工作,公司将组织尽快完成回复并于近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ST凯迪 编号:2019-54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须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须峰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其辞职将会导致独立董事成员在董事会中占比低于法定三分之一的要求,故在公司董事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前须峰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须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ST凯迪 公告编号:2019-56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深南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停牌时间:2019年4月29日开市起

复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南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结合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威海怡和专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怡和”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威海怡和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目前该事项仍处于决策阶段,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深南股份;代码:002417)自2019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一一停复牌业务》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停牌期限届满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的要求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预案,并申请复牌,若未能按期披露重组预案的,公司将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申请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重组基本情况

(一)资产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威海怡和专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住所:威海市火炬南路578号

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706307696X

法定代表人:于佳音

成立日期:1995年10月6日

经营范围:专用汽车及挂车的生产、装配、销售;金属制品、方舱、集装箱、阀门、加油泵、加油枪、加油设备、输送油装备、船用配件、船用舵、甲板机械、炊事设备、凭许可证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安装、销售;游艇、冲锋舟的生产、销售;加油仪器仪表的销售;石油装备的研究设计、开发,农业机械的生产、销售,相关方面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备案范围内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加热产品、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医疗设备的销售;淋浴设备、净水设备、野营器材的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赵美光、深圳前海麒麟鑫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麒麟鑫瑞”)、罗长顺、王守武、仲秀霞和任义国分别持有标的公司30.71%、14%、17%、16%、13%和9.29%股权。2019年4月27日,赵美光与麒麟鑫瑞、罗长顺、王守武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受让麒麟鑫瑞、罗长顺与王守武所持威海怡和全部股权,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尚在办理过程中。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赵美光,男,1962年6月生,汉族,身份证号码:22022519620608****,住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

2、仲秀霞

仲秀霞,女,1971年2 月生,汉族,身份证号码:22028119710220****,住所:吉林省蛟河市漂河镇。

3、任义国

任义国,男,1969年9月生,汉族,身份证号码:22028219690915****,住所:吉林省桦甸市。

本次交易对手方为赵美光先生、仲秀霞女士、任义国先生,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重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9 年4月27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赵美光、仲秀霞、任义国

1、交易方式:甲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股权。

2、标的资产:乙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

3、标的资产作价:各方同意最终交易价格以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拟购买资产评估值为参考,并由各方协商确定。

4、对价支付方式:甲方将以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及支付现金等合法方式向标的资产股东支付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款。

5、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安排应包含盈利预测补偿机制,补偿方式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拟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初步拟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阅服务机构、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作为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五、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及指定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前述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2、交易对方关于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意向性文件;

3、交易对手方关于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声明;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被

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19-061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被

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份冻结数据显示,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悦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存在新增轮候冻结的情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王悦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461,570,06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1.44%。

王悦先生所持本公司股票累计被冻结461,570,06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1.44%,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王悦先生所持公司股票累计被轮候冻结209,908,14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75%,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5.48%。

三、其他说明

1、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悦先生处于失联状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失联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因此,公司无法与实际控制人王悦先生确认上述冻结与轮候冻结的具体原因。

2、王悦先生目前已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管理运行情况平稳,其失联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稳定性造成影响。

3、本次股份冻结暂时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变更,但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全部股份已被冻结,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不排除后续可能存在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的风险。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进展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19-062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份冻结数据显示,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冯显超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存在新增冻结的情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冯显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60,471,80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2.10%。

冯显超先生所持本公司股票累计被冻结171,186,81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约7.95%,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5.72%。

三、其他说明

1、目前公司股东冯显超先生因涉嫌个人经济犯罪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副总经理接受公安机关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因此,公司无法与股东冯显超先生确认上述冻结的具体原因。

2、本次股份冻结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管理运行情况平稳,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19-45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修订稿)后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修订稿)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持有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方网络”)股份50,592,46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71%)的股东南通富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富海”)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2,613,34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

截至本公告日,南通富海所持公司50,592,469股股份全部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南通富海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股票解除冻结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收到南通富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南通富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二)截至本公告日,南通富海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50,592,4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筹资偿还债务。

2、股份来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及股本转增。

3、减持数量和比例: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2,613,3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0%。

4、减持区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7,537,7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并遵守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5,075,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并遵守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58 号文核准,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9,348,85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5 元,发行对象为:南通富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博创金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静观创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莉,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0,521,147.0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7,424,857.3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3,096,289.66元。该事项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 年 3 月 2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第 45030004 号)验证确认。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4月1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到交易日。南通富海承诺:

1、自东方网络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东方网络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次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

2、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南通富海所持本公司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已于2019年4月15日上市流通。

截至目前,上述股份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南通富海所持公司50,592,469股股份全部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南通富海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股票解除冻结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南通富海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南通富海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披露了《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等相关内容,在重大事项提示和重大风险提示中分别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可能涉及的有关重大风险进行了特别说明,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的重大风险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正在进行中。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取得相关授权、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19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3)。2016年9月30日,经与相关各方论证,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2016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7)。2016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72),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7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2017年6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34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17年6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进行回复并对外披露。公司收到重大资产重组问询函后,立即组织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重大资产重组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条落实和回复,由于相关问题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预计无法在2017年6月29日前完成回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9)。

2018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了调整,并完成了对重大资产重组问询函的回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16日上午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9)、《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各中介机构正会同标的公司核心资产Global Switch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Global Switch”)境外IPO的保荐人对Global Switch进行补充尽调、核查,各项工作目前正在稳步推进中。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此外,2019年4月,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上海三卿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三卿”)签署了《关于苏州卿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沙钢集团拟受让上海三卿持有的本次重组标的公司苏州卿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卿峰”)1.3亿元出资额(对应0.5976%股权)。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沙钢集团将直接持有苏州卿峰30.48%的股权,截止目前,上述股权转让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已在2018年11月16日披露的《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重大风险提示中分别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可能涉及的有关重大风险进行了特别说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相关授权、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公司董事会将每三十日发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