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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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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9-018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独立董事秦涛因任职时间较短,无法对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表示意见,投出弃权票,未对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万连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计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77.18%,主要是由公司控股子公司COMPO GmbH经营业务产生。COMPO GmbH经营业务存在较强的季节性,第一季度为全年的销售旺季,应收账款余额随之上升。由于其对应收账款购买保险,因此对坏账准备的计提采用个别认定法;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63.17%,系公司预付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5.81%,系公司之子公司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34.07%,系公司通过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报告期末,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7.93%,系公司预收的货款较期初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56.44%,系公司控股子公司COMPO GmbH应付客户销售折让及返利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1)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6.07%,系公司之子公司金丰公社及新增子公司亲土一号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2)报告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5.60%,系公司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3)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15.31%,系公司本期借款增加增加导致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4)报告期,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918.34%,系公司本期收到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91,488,704.43 元,主要系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较大所致;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85,680,914.71元,系公司投资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36,648,115.14元,主要系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和2019年2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万连步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