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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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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刊登在2019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9年5月22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A区26号楼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网会议室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9-044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议于2019年5月22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A区26号楼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网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一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下午15:00一2019年5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A区26号楼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网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延期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本次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议案9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9年4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五)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9:00一11:30,13:30一17:00;

2、登记地点:中山市小榄镇民安北路68号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政编码:52841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进行公告。

(四)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 2019年5月16日下午 17: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张高利、梁锦桦

联系电话:0760一22550278

联系传真:0760一22130941

(二)会议半天,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12;

2.投票简称:达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编码1.00代表议案一,议案编码2.00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

议案设置: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一11:30 和 13:00一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 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 票表决。

3、本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或 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9-035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19年4月22日前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彩霞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达华智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于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达华智能:2018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9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达华智能:2018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9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2,881,191,880.59 元,其中营业收入2,868,654,251.07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1,970,491.73元。(所有数据单位均为人民币,下同)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2,881,191,880.59 元,其中营业收入2,868,654,251.07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1,970,491.73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议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及《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规定,制定了严格、健全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公司运行的内部环境、投资风险识别与防范、过程控制、检查与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得到有效的制度保障;能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公司2017年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很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刊登在2019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基于事实基础的,2018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2019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董事提交《达华智能: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严格履行了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登在2019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关于会议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在2019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延期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小如先生、公司董事长、总裁、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小如先生、公司董事长、总裁、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提出的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申请,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达华智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延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刊登在 2019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严格执行了信息保密规定。

本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9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达华智能: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9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及管理层制定的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资产、处置其他非流动性资产、谋求定增等方式切实可行,监事会将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消除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监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刊登在2019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9一047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本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3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1月22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26.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4,838,464.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5,161,536.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1月25日全部到位,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413号验资报告。

截止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由于募集资金项目均已完工,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于2014年6月30日前全部转出。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0.00元。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需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出具专项报告。

(二)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63号《关于核准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方江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蔡小如、刘健等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94,895,397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17元。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0,399,996.49元,扣除未支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的承销费及财务顾问费24,029,599.92元后,公司实收募集配套资金款为人民币656,370,396.57元,已由国泰君安于2015年12月2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23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5]48120014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4,543,860.76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3,054,776.92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489,083.84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136,091.42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2016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再次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募集资金高效、合规使用,并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严格贯彻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所在银行以及独立财务顾问按照监管范本要求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独立财务顾问,同时接受独立财务顾问的监督。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小榄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榄分行及具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协议得到有效履行,专户银行定期向独立财务顾问报送对账单,公司授权独立财务顾问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独立财务顾问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及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电信渠道合营项目”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同时公司将“智能电视终端产品扩建项目”、“智能电视操作系统分发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终止。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及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136,091.42元。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于2015年12月2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0,399,996.4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716,827.9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人民币647,683,168.55元以增资的方式用于全资子公司金锐显、新东网、北京慧通九方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年度)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及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电信渠道合营项目”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同时公司将“智能电视终端产品扩建项目”、“智能电视操作系统分发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终止。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原因为:在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合理降低项目实施费用,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约了募投项目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披露和规范。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认真核查,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电信渠道合营项目”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同时公司将“智能电视终端产品扩建项目”、“智能电视操作系统分发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终止。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还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费用,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七、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电信渠道合营项目”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同时公司将“智能电视终端产品扩建项目”、“智能电视操作系统分发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终止。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还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费用,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八、备案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9-040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贷款提供担保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锐显”)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网”)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金锐显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等申请总额人民币23,37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为一年,全资子公司在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等申请贷款,相关授权期限、利率、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合计金额为226,670万元(含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203,300万元),占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14,464.22万元)的198.03%,占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579,800.31万元)的39.09%。近十二月累计审议对外担保为296,170万元,占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14,464.22万元)的258.74%,占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579,800.31万元)的51.08%。

因此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98896235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6楼四区

5、法定代表人:方江涛

6、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9日

7、注册资本:人民币26,900万元

8、经营范围:多媒体通信与数码影像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以及上述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生产(生产场地执照另办)。

9、财务状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1,079.64 万元、负债总额 68,222.27万元、净资产52,857.38万元,资产负债率56.34%;营业收入218,403.24万元,净利润-1,585.00万元。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锐显在上述经批准担保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择优与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等签订相关融资合同文件。

2、全资子公司金锐显将根据实际需要与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等签订担保合同,但签订担保合同的总额不得超过批准的担保额度,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文件为准。

3、本次担保为年度担保,全资子公司金锐显在期限内在额度范围内使用。

四、董事会意见

经过认真核查,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贷款、收款等,此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合计金额为226,670万元(含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203,300万元),占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14,464.22万元)的198.03%,占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579,800.31万元)的39.09%。近十二月累计对外担保为296,170万元,占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14,464.22万元)的258.74%,占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579,800.31万元)的51.08%。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及经营的正常运作,促使相关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且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存在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宜。

七、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9一04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股东延期增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小如先生、公司董事长、总裁、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关于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通知,并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延期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计划及实施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持续看好。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小如先生、公司董事长、总裁、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承诺自2018年3月12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不低于600万股且不超过2000万股(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事项等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敏感期及公司股票如出现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期限将相应往后顺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公司董事、总裁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一026、2018一027)。

2018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陈融圣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买入方式增持公司 2,663,6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同日,蔡小如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买入方式增持公司1,328,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2%。

二 、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

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小如先生、公司董事长、总裁、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为避开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敏感期等因素影响导致能够实施增持计划的有效时间缩短,预计增持计划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且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11月18日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停牌,增持期限将相应往后顺延。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诚信履行承诺原则,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决定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期限延长12个月,即本次延期增持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12个月内(敏感期除外)。

除上述调整之外,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将与实际控制人蔡小如先生、公司董事长、总裁、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保持持续的沟通,督促其严格履行增持计划。

三、公司对本次延期履行增持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决策程序及董事会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小如先生、公司董事长、总裁、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延期履行股份增持计划的事项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再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本次事项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回避表决,会议以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延期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小如先生、公司董事长、总裁、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提出的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申请,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小如先生、公司董事长、总裁、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导致能够实施增持计划的有效时间缩短,预计增持计划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且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11月18日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停牌,增持期限将相应往后顺延,现特向公司提出申请延期12个月履行增持承诺。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延期履行增持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小如先生、公司董事长、总裁、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对增持公司股份进行延期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小如先生、公司董事长、总裁、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小如先生、公司董事长、总裁、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提出的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申请,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四、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9-039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以及规范公司的担保事项,便于公司管理,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行年度担保额度,结合各子公司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同意:

2019年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总额203,3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为一年,各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各控股子公司在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授权期限、利率、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合计金额为226,670万元(含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23,370万元),占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14,464.22万元)的198.03%,占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579,800.31万元)的39.09%。近十二月累计审批对外担保为296,170万元,占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14,464.22万元)的258.74%,占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579,800.31万元)的51.08%。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额为51,270万元,占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14,464.22万元)的44.79%,占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579,800.31万元)的8.43%。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具体额度为: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金锐显

1、公司名称: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98896235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6楼四区

5、法定代表人:方江涛

6、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9日

7、注册资本:人民币26,900万元

8、经营范围:多媒体通信与数码影像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以及上述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生产(生产场地执照另办)。

9、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1,079.64 万元、负债总额 68,222.27万元、净资产52,857.38万元,资产负债率56.34%;营业收入218,403.24万元,净利润-1,585.00万元。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二)新东网

1、名称: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31877519Y

3、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A区26号楼

4、法定代表人:曾忠诚

5、注册资本:人民币45,550万元

6、成立日期:2001年10月30日

7、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系统集成;电子产品、互联网技术的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保险、期货咨询服务);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对外贸易;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网上经营通讯产品、电子产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覆盖范围:全国。);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覆盖范围: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

9、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4,524.16万元、负债总额26,578.41万元、净资产57,945.74万元,资产负债率31.44%;营业收入31,957.80万元,净利润-11,500.26万元。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慧通九方

1、公司名称:北京慧通九方科技有限公司

2、营业执照:110106009513646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管路16号9号楼4030A室

5、法定代表人:王英姿

6、成立日期:2006年4月19日

7、注册资本:人民币2,456万元

8、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专业承包;经济信息咨询;销售机械设备、建筑材料、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器设备、五金交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状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2,423.03万元、负债总额18,449.62万元、净资产3,973.41万元,资产负债率82.28%;营业收入852.37万元,净利润-5,833.41万元。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四)中山恒达

1、公司名称:中山恒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营业执照:914420003381779114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泰丰工业区水怡南路9号

5、法定代表人:蔡小如

6、成立日期:2015年04月10日

7、注册资本:人民币2,920万元

8、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非接触IC智能卡、非接触式IC卡读卡器、接触式智能卡、计算机周边设备、电子遥控启动设备、家用小电器;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状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8,332.13万元、负债总额3,178.89万元、净资产25,153.24万元,资产负债率11.22%;营业收入6,776.07万元,净利润-2,441.10万元。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五)中达小额贷

1、名称:中山市中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0735087370

3、地址:中山市民众镇沿江村沿和路2号办公楼四层401

4、法定代表人:蔡小如

5、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6、成立日期:2013年7月16日

7、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8、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其他经批准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7,372.04万元、负债总额5,628.18万元、净资产11,743.86万元,资产负债率32.40%;营业收入1,253.76万元,净利润-9,545.33万元。

10、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11、中达小额贷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根据投资协议等,中达小额贷为公司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12、中达小额贷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江西优码

1、公司名称:江西优码创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751122471X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二路火炬大街建昌工业园金庐软件园

5、法定代表人:吕慧

6、成立日期:2003年7月9日

7、注册资本:人民币1,020万元

8、经营范围: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技术咨询、服务;维修网络工程;电子产品开发;计算机及其外设、通信产品、机电设备、办公设备、网络产品零售、租赁;安防工程,防盗报警与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设计、安装;综合布

(上接633版)

(下转6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