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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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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56 公司简称:中天能源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一.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王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怡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乔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说明

利润表项目变动说明

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说明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字[2019]D-0416号),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对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立信中联专审字[2019]D-0120号)。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96,357.32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121.59万元。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7,181.37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047.74万元,减去201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16,312.77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447.06万元。

2018 年度公司整体业绩亏损,根据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决定 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18年度不实施分红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为国内综合性油气供应、运营商,主营业务国外油气开采、海外油气资源进口、国内油气加工、终端分销及天然气储运设备制造销售。

(二)报告期内,公司在石油、天然气开发一输配流通一终端销售双产业链协同发展的经营模式下,继续开展海外油气田New Star及Long Run的生产销售,进一步整合上游资源,加强对海外油气资产的控制权;同时,依托海外油气资源,稳步推进加拿大原油进口分销业务;全力推进中游天然气储备集散中心建设,江阴、粤东LNG接收站的施工建设稳步推进。公司国内各子公司努力克服各类困难,推进各项业务。2018年下半年,公司上游海外油气田公司运转相对正常,下游CNG母子站及LNG点对点终端企业客户正常经营,中游潮州和江阴的接收站工程建设施工进度符合工程要求,国际原油贸易和国内LNG贸易由于资金短缺暂时停滞,等待流动性恢复之后才能逐渐正常运转。公司将通过供应链融资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解决公司贸易业务停滞的情况;通过处置公司存量资产和低效资产获得资金来解决公司日常流动资金使用。

(三)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请见本报告“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一节。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收入差异主要是油品销售造成,油品合并抵消金额有误,导致第四季度金额差异。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26亿元,利润总额-10.97亿元,净利润-9.64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1亿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以下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4、“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

5、“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

6、“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

7、“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856证券简称:中天能源公告编号:2019-039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

制度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以上议案除《关于修订〈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2018年10月26日公布并实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35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9〕1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9〕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四、《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内容

五、《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内容

修订后的《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全文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公告编号:临2019-036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提高管理效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如下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 2018年担保实施情况,截至2019年4月29日公司对下属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下同)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为60.1294亿元,2018年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至2019年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期间,预计净新增担保总额40亿元,即在有效期内公司对下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预计担保余额在100.1294亿元范围内(不含单独上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金额)。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新增担保额度议案后授权董事会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批:1、公司及各下属公司贷款可在净新增担保总额40亿元(不含单独上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金额)额度内分次申请;2、公司及下属公司间相互担保在净新增40亿元(不含单独上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金额)额度内作连带责任担保;3、公司及下属公司间相互担保可以房产、固定资产等为净新增40亿元(不含单独上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金额)额度内的贷款作抵押。

上述授权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相互担保的贷款余额在100.1294亿元额度内时,由董事会对公司及各下属公司间相互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公司及各下属公司超过上述范围的担保均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贷款额度和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贷款和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拟发生担保业务的主体: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2、授权有效期内,公司新设的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将在此后每一次关于该授权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做出具体公告。

四、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公司及下属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所属下属公司的融资能力,系出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代码:600856 公司简称:中天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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