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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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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9-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9-018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0日

(三)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提案程序说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已于2018年12月28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于2019年1月12日发布了《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于2019年4月4日发布了《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并于2019年4月23日发布了《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延期的公告》。

2019年4月29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四清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受本行董事会委托,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约34.71%的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向本行书面提交《关于选举陈四清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按照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将上述临时提案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现予以公告。

(三)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选举陈四清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的内容详见附件1。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9年4月23日公告的股东大会相关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0日

至2019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关于本行董事会审议上述有关事项的情况,请参见本行分别于2018年12月18日、2019年3月29日、2019年4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述第1项和第2项议案内容请见本行于2018年12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第3项议案内容请见本行于2019年4月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第4项议案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1。

2.特别决议议案:第3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2、4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更新的本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公告附件2,已经提交的原授权委托书、补充授权委托书和回复依然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

1.关于选举陈四清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更新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

关于选举陈四清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国工商银行2019年4月29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四清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陈四清先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

受中国工商银行董事会委托,现提请2019年5月20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四清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陈四清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其执行董事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陈四清先生简历

议案提请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1之附件

陈四清先生简历

陈四清,男,中国国籍,1960年出生。

陈四清先生自2017年8月起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4月至2017年8月任中国银行副董事长,2014年2月至2017年8月任中国银行行长。1990年加入中国银行,曾在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工作多年并外派中南银行香港分行任助理总经理。2000年6月至2014年2月,先后担任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总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广东省分行行长、中国银行副行长等职。2011年12月至2018年3月兼任中银航空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1年12月起先后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

陈四清先生1982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1999年获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和高级经济师职称。

附件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更新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若委托人于本授权委托书和原授权委托书、补充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不同的受托人出席股东大会,而两位以上受托人同时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则以原授权委托书中所委托的受托人所作出的投票指示为准(如原授权委托书未进行委任, 则以补充授权委托书中所委托的受托人所作出的投票指示为准)。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请将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于2019年5月19日14点30分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在出席会议时需出具原件。

4.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9-019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年会的通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度股东年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6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在北京和香港两地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召开。北京会场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香港会场为香港港湾道1号君悦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20日

至2019年6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以下汇报: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2.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汇报

3.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18年度执行情况的汇报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关于本行董事会审议上述有关事项的情况,请参见本行于2019年1月12日、3月29日、4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关于本行监事会审议上述有关事项的情况,请参见本行于2019年3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详细资料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

(二)特别决议议案:第10项议案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6、7项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H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本行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发布的H股股东年会通知。

(二)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本行自然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二)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三)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19年5月31日或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见附件2)送达本行。本行股东可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方式将上述回复送达本行。

(四)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13点30分至14点30分,14点30分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五) 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和香港港湾道1号君悦酒店。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邮编:10014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会务常设联系人:金今、昝子豪

电话:010-81011187

传真:010-66106139

电子邮箱:Shareholders@icbc.com.cn

(二) 本次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年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年会回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年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6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度股东年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请将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于2019年6月19日14点30分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在出席会议时需出具原件。

4.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年会回复

注:1.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上述回复在填妥及签署后,请于2019年5月31日或之前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方式送达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