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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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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补充
质押的公告

2019-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19-034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补充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5月7日,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先生通知,近日其将持有的本公司流通股 1,200,000股进行了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充质押具体情况

潘锦海先生于2016年12月28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3,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4%)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2016-038号公告。

近日,潘锦海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流通股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质押的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9年5月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12月27日。本次质押为对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二、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潘锦海先生持有公司149,747,550股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62.39%,此次股份质押后,其累计股份质押数量为85,03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6.78%,占公司总股本的35.43%。

三、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如出现平仓预警,潘锦海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八日